中美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比较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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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比较及对策分析
2014年02月17日15:29 来源:《中国科技论坛》(京)2007年12期第89~92页作者:彭宇文/吴林海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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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彭宇文,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吴林海江南大学。(无锡214112)
【内容提要】在分析比较中、美两国农业科技投入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中国农业科技投入的缺失,并提出了提高中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和效率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公共投入/私人投入/科技体制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科研体制的差异,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和效率明显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较两国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差距,总结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农业科技投入领域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投入强度和效率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 美国农业科技投入分析
农业是美国研究与开发长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高科技在美国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得益于美国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体制,以及充裕的农业科技资金供给[1]。美国农业科技体制具有投入主体多、组织形式活、成果转化快等特点。其强大而完善的国家农业科研机构体系、政府对农业科技的高度重视、私人部门对农业科技的积极参与等,是美国农业科技资金供给充裕、农业科技实力总体水平领先国际、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名列世界前茅的有力保障。美国农业科技投入主要有三个明显的特征:
1)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大。从美国农业科技投入的整体情况来看,农业科技投入的力度既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见下表1),也高于国内非农业部门科技投入的平均水平。美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明显大于社会科技投入平均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政府对农业科技的高度重视、完善的农业科技体制以及对私人农业科技投资的有效诱导的结果。
2)政府农业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从美国政府农业科技公共投入来看,在有关法令和条例的有力支持和保障下,政府农业科技投入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从1958年开始,美国政府对农业科技投资额保持了年均8%的增长率,投资的重点主要集中于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但关系到未来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研究领域。资金的来源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提供。联邦政府农业研究经费通过农业部投放,主要投向四个领域:一是对农业研究局等部门的直接投入,占农业部科技经费投入的51%;二是农业部按法律规定的方案对各州的拨款投入,占农业部科技投入的30%,其拨款的依据和比例主要根据各州农村和农业人口占全国农村和农业人口的比例来确实,主要用于各州农业(包括畜牧业和林业)研究、学院的研究和推广以及合作推广体系的重点项目;三是竞争项目拨款,主要投向国家研究计划和小型独立项目,占农业部科技总投入的12%;四是特别项目拨款,占农业部科技投入的7%[1]。美国农业部的科技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联邦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的拨款,此外,农业部的研究资金还有少量来源于联邦国家科学基金、其他政府机构、私人企业捐款以及销售产品和技术服务所得。州政府的农业科技资金主要由各州政府根据预算拨款,主要投向州农业实验站,成为州农业实验站的主要经费供给者(约占实验站经费来源的
55%-60%)。州农业实验站的经费除来源于州政府预算拨款外,还可以通过农业部拨款、与私人企业签订合同经费或接受赠款,以及其他联邦机构提供资助等。
3)合理政策诱导下私人投资逐步成为农业科技投资的主体。从私人投资来看,在完善的产权制度、健全的法律体系,日趋成熟的收益分配机制、利益补偿机制,以及政府政策的共同作用和合理诱导下,美国私人企业投资农业科技活动的热情很高,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已成为美国农业科技投资的主体。目前,在整个美国农业科技投资中,私人投资的比重已超过了50%。
2 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分析
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的总体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根本的原因在于企业投资农业科技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政府仍然是农业科技投资的主体,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有限,农业科技投入整体水平很低。同时由于农业科研体制的缺失,科研重复立项,投入分散,绩效评估不规范,农业科技资金利用效率不高。
1)农业科技投资强度低。从农业科技投入的整体水平来看,近年来我国虽然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投资力度,但无论与国内科技投入强度相比,还是与其它国家的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均显得偏低(见表1和表2)。从表1和表2的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不到美国的1/6,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5,只相当于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平均强度的50%左右;从表2中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大约只相当于国内科技投资平均强度的1/3左右。
2)政府对农业科技公共投入不足。从政府对农业科技公共投入来看,1985-1999年,农业科技总投入(包括政府财政支出和研究机构的创收支出)从13.55亿元增加到了63.68亿元,年增长率只有4.0%,大大低于国家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如果扣除物价增长因素之后,政府公共农业科技支出实际增长率还是负数,每年增长率为-1.3%[2]。从公共科研机构人均科研经费支出来看,我国农业科技资金的供给也是十分紧缺的。农业科研课题经费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研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农业科技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2003年为例,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数据显示,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只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美国平均每400人就有1名农业科技推广者。从学历结构来看,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为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科技队伍中硕士学历比重平均水平低8.5%,农业科技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4]。
3)企业对农业科技的投资严重不足。由于体制的原因,特别是农业科技投入的收益分配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企业对农业科技投入积极性不高。虽然政府对农业科技公共投入不足,但仍然是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政府主导农业科技投入的格局没有彻底改观。同时,由于农业知识产权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且农业科技活动所需资金规模庞大,私人企业无法从农业科研活动中得到应有的回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私人企业对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尤其是在资源环境、农作制度、水利、气候气象研究等领域表现更为突出。因此,我国私人企业在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所占的比重不高,没有成为农业科技投资的主体。
3 中美农业科技投入比较分析
由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具有社会公共产品的某些属性,非政府部门在农业科技许多领域缺乏投资积极性。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在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农产品和农业科技活动特殊性的基础上,长期把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