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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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次性告知书
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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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保证声明(模板见申请系统上传附件的第一项);
4、食品经营场所(仓库)房产证明复印件,若租赁的,需房主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经营场所位置图等文件;
6、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7、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8、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
9、委托代理人办理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签署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0、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的文件;
11、经营场所承诺书;
12、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利津县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相关链接进入山
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
可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网站地址:
/sdfdaou
t/)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的“申报帮助”环节);
2、注册成功后,在网页上方重新
登录,填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申
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第11至14
位用****代替);
3、受理机关请选择“利津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
4、上传附件(需上传申报材料的
扫描件或照片);
5、填写完毕后,暂存,提交申请,
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书》。(此条形码唯一,可用于查
询许可进度)
注:系统中带有红色*标记的为必填
项,申请人请保存自己注册的用户名、
密码和邮箱等信息。
三、审核批准
申请人请携带打印出的带有条形码的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和申报的纸
质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到县政务服务中
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金凤
凰大厦二楼西大厅)或各乡镇街道食
药监所、县局股室现场提交材料。对
提交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县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加盖
我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
将由相关食药监所、股室人员进行现
场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发放《食品
经营许可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五、联系电话:
审批大厅:5626828
餐饮服务监管股:5620345
食品流通监管股:5621333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5621122
利津食药监所:5625373
凤凰城食药监所:5625372
北宋食药监所:5625371
明集食药监所:5625375
盐窝食药监所:5625367
陈庄食药监所:5625377
汀罗食药监所:5625387
刁口食药监所:562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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