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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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次性告知书

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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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保证声明(模板见申请系统上传附件的第一项);

4、食品经营场所(仓库)房产证明复印件,若租赁的,需房主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经营场所位置图等文件;

6、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7、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8、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

9、委托代理人办理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签署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0、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的文件;

11、经营场所承诺书;

12、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利津县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相关链接进入山

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

可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网站地址:

/sdfdaou

t/)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的“申报帮助”环节);

2、注册成功后,在网页上方重新

登录,填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申

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第11至14

位用****代替);

3、受理机关请选择“利津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

4、上传附件(需上传申报材料的

扫描件或照片);

5、填写完毕后,暂存,提交申请,

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书》。(此条形码唯一,可用于查

询许可进度)

注:系统中带有红色*标记的为必填

项,申请人请保存自己注册的用户名、

密码和邮箱等信息。

三、审核批准

申请人请携带打印出的带有条形码的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和申报的纸

质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到县政务服务中

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金凤

凰大厦二楼西大厅)或各乡镇街道食

药监所、县局股室现场提交材料。对

提交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县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加盖

我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

将由相关食药监所、股室人员进行现

场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发放《食品

经营许可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五、联系电话:

审批大厅:5626828

餐饮服务监管股:5620345

食品流通监管股:5621333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5621122

利津食药监所:5625373

凤凰城食药监所:5625372

北宋食药监所:5625371

明集食药监所:5625375

盐窝食药监所:5625367

陈庄食药监所:5625377

汀罗食药监所:5625387

刁口食药监所:562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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