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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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4-2020)
文本·图集
邵阳市人民政府
二ΟΟ六年五月
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
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甲级NO. 021072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技术审定:李嘉辉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院顾问总工程师技术审核:李永洁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院副总规划师张仪兴高级工程师院顾问总工程师
李瑞明高级工程师院副总工程师
项目总负责:李枝坚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所长硕士
执行负责人:梁少华高级交通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副所长
项目组成员:
城市规划李枝坚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所长硕士
梁少华高级交通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副所长
由翌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李建平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硕士
唐路高级城市规划师博士
蔡穗虹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黄高辉城市规划师
徐涵城市规划师硕士
袁勇助理城市规划师
周永标助理城市规划师
给水排水张婷高级工程师
张杰工程师
张玲高级工程师
何明磊助理工程师
电力电信赖传豪高级工程师
杨俊峰工程师
燃气工程周志雄高级工程师
唐颖助理工程师
湖南省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侯学钢副教授局长博士
陈益华高级工程师副局长
罗剑波工程师副局长
刘亮成注册规划师工程师总工
陈志忠注册规划师工程师科长
彭国雄工程师副科长
钟涛助理工程师所长
伍昊助理工程师
湖南省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天锡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盛勋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飞鹏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驰邵阳市计委主任
秦立军邵阳市经委主任
莫良斌邵阳市教育局局长
黄志毅邵阳市科技局局长
曾祥忠邵阳市民政局局长
何水平邵阳市财政局局长
谢景峰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志雄邵阳市建设局局长
王德戎邵阳市交通局局长
唐解华邵阳市水利局局长
王德席邵阳市林业局局长
肖革生邵阳市文化局局长
曾梓维邵阳市卫生局局长
肖益林邵阳市环保局局长
侯学钢邵阳市规划局局长
莫世清邵阳市体育局局长
刘永德邵阳市城管局局长
余光美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卿笃君邵阳市电业局局长
毕金华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昭华邵阳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爱明邵东县人民政府县长
蒋绍情新邵县人民政府县长
蒋耀华邵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钟义凡隆回县人民政府县长
黎仁寅洞口县人民政府县长
周晓红武冈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小松绥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艺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优秀新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斌双清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邵刚大祥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放文北塔区人民政府区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
第三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7)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9)
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9)
第六章城市住区及居住用地规划 (11)
第七章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规划 (12)
第八章公共设施规划 (14)
第九章对外交通规划 (16)
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 (17)
第十一章绿地系统规划 (20)
第十二章景观系统规划 (21)
第十三章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22)
第十四章环境保护规划 (23)
第十五章防灾规划 (25)
第十六章给水工程规划 (27)
第十七章排水工程规划 (28)
第十八章电力工程规划 (28)
第十九章通信工程规划 (29)
第二十章燃气工程规划 (29)
第二十一章环境卫生规划 (30)
第二十二章周边地区发展协调规划 (31)
第二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33)
第二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设想 (35)
第二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36)
第二十六章附则 (38)
附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邵阳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特制定《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凡规划区内的任何建设活动须符合并服从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5、《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5)
6、《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7、《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8、《邵阳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9、《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0、国家、省、市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条规划原则
1、坚持五个统筹原则;
2、合理配置、整体优化原则;
3、可持续发展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第四条规划年限
近期为2004年-2010年;
远期为2011年-2020年;
2020年以后为远景。

第五条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即邵阳市区现辖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双清区、北塔区和大祥区,
用地面积为436.12平方公里。

第六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部分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
第七条市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1.城镇体系发展
围绕邵阳城区、武冈城区主副中心城市的建设,形成圈层辐射;依托交通轴线建构点轴拓展的城镇发展格局。

2020年邵阳城区建成80万人左右的大城市,邵东县城、武冈城区、隆回县城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其他县城为10~20万的小城市,形成大城市、中小城市(县城)、重点镇(中心镇)、一般镇合理分布,分工协作的城镇体系。

2.城镇化发展水平
2010年:32~35%;
2020年:45~50%。

第八条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1.人口与城镇规模等级
城镇人口规模分六个等级:
(1)第一级:城镇人口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1个——邵阳市区,人口规模82~87万人,其中主城区2010年60万人左右,2020年80万人左右。

(2)第二级:城镇人口20~50万人中等城市3个,邵东县城、武冈市区、隆回县城。

(3)第三级:城镇人口10~20万人的小城市5个,包括邵阳县城、新邵县城、洞口县城、新宁县城、城步县城。

(4)第四级:城镇人口5~10万人的城镇2个,包括绥宁县城、洞口县高沙镇。

1本章引用自《邵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
(5)第五级:城镇人口2~5万人的小城镇43个。

(6)第六级:城镇人口2万人以下小城镇43个。

2.城镇职能体系:形成五级职能结构体系。

(1)市域主中心:指邵阳市区。

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化建设,形成加工制造业发达、物流顺畅的中心城市;提升其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交通、科教、卫生等传统中心职能,培育信息咨询、广告、法律、会展、旅游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业,提升服务产业档次,打造具有强大经济与产业扩散能力的区域综合性服务中心,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2)市域副中心:指武冈市区。

突出发展食品、制药、机械、建材等加工制造及能源、电力产业和商贸流通、文化科教、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业,理顺和打通与周边地区的主通道,增强对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形成湘西南地区经济、文化科教、医疗卫生、商贸流通中心,推动邵东-城步城镇发展主轴的建设。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充分挖掘、不断丰富城市的文化底蕴,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3)县域中心:指邵东县城、新邵县城、邵阳县城、隆回县城、洞口县城、新宁县城、城步县城、绥宁县城。

邵东县城:发挥市域东部门户作用,充分利用交通条件优势,加强与湘中、湘东及珠三角的联系,做强、做大商贸流通业,成为湘中南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市域东部产业经济圈的副中心。

与邵阳市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成为市域经济副中心之一,推动邵东-城步城镇发展主轴的建设。

新邵县城:利用紧邻中心城市的优势,加强与中心城市在产业结构和市场开拓上的互补、空间结构的统一和协调、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生态建设的共建共享,成为与中心城市有机协调的功能组团。

同时承担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参与和促进东部城镇群、新邵-新宁城镇发展轴的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邵阳县城:利用邻近中心城市和区位交通改善的优势,结合自身发展条件,强化市场经济观念,加强与中心城市在产业结构和市场开拓上的互补,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资源依托型加工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

积极参与和促进东部城镇群、新邵-新宁城镇发展轴的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努力成为新邵-新宁
城镇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城市。

隆回县城:发挥交通枢纽和“左右逢源、东西联手”区位优势,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形成邵阳市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生态卫星城,湘西地区以发展农土特产加工和和商贸、旅游服务为主的重要基地。

积极参与和促进东部城镇群、邵东-城步城镇发展主轴的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洞口县城:抓住交通条件改善的契机,以现有工业为基础,发展为以食品加工、建材、机械制造及商贸流通为主的工贸型城市。

积极参与和促进洞口-绥宁城镇发展轴的建设,推动市域西北部的经济发展。

新宁县城:依托崀山旅游开发和竹木、牧业等特色产业,突出发展旅游服务、资源型加工业,形成市域西部旅游服务中心。

积极参与和促进洞口-新宁、新邵—新宁城镇发展轴的建设,推动市域西南部的经济发展。

城步县城:依托南山草原牧业与旅游开发,发展为以资源依托型加工业和旅游服务为主的综合型城市,形成市域西部重要的旅游接待基地之一。

积极参与和促进邵东-城步城镇发展主轴的建设,推动市域西南部经济发展。

绥宁县城:发展为以山林资源为依托,以生态产业与旅游服务、商贸流通为主的综合型城市。

积极参与和促进隆回—洞口-绥宁城镇发展轴的建设,推动市域西南部经济发展。

(4)县域片区中心:共24个,为各县市的重点镇。

(5)镇域中心:各县(市)的其他建制镇。

3.城镇空间结构:一群一区、圈层辐射、轴线拓展
(1)一群一区:东部培育为城镇群、西部形成城镇点轴发展区。

(2)圈层辐射:以邵阳市区为中心形成两个经济辐射圈,即30~45分钟经济圈、90~120分钟经济圈。

(3)轴线拓展;依托交通干线形成一主、四副城镇发展轴。

一主轴:邵东-邵阳市区—隆回—武冈—城步发展轴;
四副轴:隆回-洞口—绥宁城镇发展轴、新邵-邵阳市区—邵阳县—新宁城镇发展轴、洞口-武冈—新宁城镇发展轴、隆回-邵阳县城镇发展轴。

第九条重要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
1.综合交通体系
(1)公路
衔接全省网络状高等级公路网,加快建设市域公路主骨架,完善市内城镇间交通网络,并与周边地市和相邻省区公路网紧密衔接。

市域形成“五条髙速路、二条国道、八条干道”网络状交通主通道。

表1 市域公路主通道一览表
(2)水运
疏理航道,保证航道的通过能力。

客运交通向快速、舒适的方向发展,以库区客运和风景区客运为主进行水上客运服务;货运交通以中短途运输为主,重点发展以城区洋溪桥港、新邵酿溪港为主的港口体系。

(3)铁路
落实渝怀衡铁路在市域范围内的定线,确立邵阳市铁路交通枢纽的地位。

(4)机场
规划建设邵东机场和武冈机场。

2.区域供水与水资源配置
(1)区域供水工程
六都寨引水工程:解决辰水沿线一城二镇一乡(隆回县城、六都寨镇、荷香桥镇、石门乡)的城镇用水。

邵阳市区西水东调工程:解决邵东、新邵部分地区的资源性缺水问题。

(2)城市供水工程
改扩建重点县(市)城区水厂,对现有水源进行扩建、改建,加快区域调水、引水项目,增建、扩建、改建城市水厂,解决城市用水需求。

(3)乡镇供水工程
提高乡镇自来水普及率,采用自流引水、泵站扬水、打井和集雨取水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农村用水问题。

3.电力、燃气能源设施
(1)电力设施:加大水能资源开发力度,建设新电源;新建和扩建、改建一批变电站。

燃气设施:近期城区及周边各县城区充分利用焦炉煤气发展管道煤气工程;其余各县(市)城区应积极发展管道燃气工程;各县(市)辖下的各镇大力普及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各县(市)郊区农村鼓励发展沼气代替柴芯为燃料。

远期借助“川气东送”工程,从长沙或衡阳引进天然气,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第三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十条城市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把邵阳建设成为具有活力的创业之城、带动区域发展的服务之城、交通便捷的枢纽之城、环境优美的生态之城和历史厚重的文化之城。

第十一条经济发展目标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2020年地方生产总值力争达到220亿元,人均GDP达3000美元以上;三大产业结构调整为3:42:55。

第十二条社会发展目标
(1)构建和谐社会,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民过上富足、幸福、美满的生活。

(2)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口素质。

推进学习型城市的建设,提高居民现代文明素质。

(3)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网点(络),建立和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教体系、医疗卫生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十三条生态建设目标
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统筹安排城市绿地系统和自然景观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促进“产业生态化、环境资源化”,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
节约型城市。

第十四条与周边城市协调发展策略
(1)与长株潭关系:加强合作,缩小差距。

(2)与娄底关系:加强协调,共建湘中城镇经济区。

(3)与衡阳、永州、怀化关系:加强协作,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产业发展策略
节约资源和加强环境保护,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扶持产业集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园区化建设,打造带动区域发展的综合型服务中心。

第十六条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延续城市空间从隔江、跨江到拥江发展的脉络,城市空间发展采取“东进、北联、南优”策略。

第十七条生态城市发展策略
强调城市绿地的连通性、城郊绿地的结合性、景观绿地和生态绿地的共融性。

依托资、邵两水及丘陵山体的地貌环境优势,构筑山水相融于城的生态廊道和城市绿环,营造“蓝天、碧水、青山”的生态城市。

第十八条文化名城发展策略
全面普查定级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
深挖邵阳文化底蕴,发展邵阳文化产业,体现邵阳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湘中文化之城。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十九条城市性质:
省域二级中心城市,历史古城,以工业、商贸为基础的湘中南重要的中心城市、交通枢纽,邵阳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

第二十条城市主要职能
(1)带动市域及湘中南地区的综合型服务中心。

(2)交通枢纽与区域性物流集散基地。

(3)以机械、化工、纺织、食品饮料、医药、电子等行业为主导的加工制造业基地。

第二十一条人口发展规模
城区人口规模控制:2010年60万人,2020年80万人,远景总人口规模宜控制在约120万人以内。

第二十二条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按60平方公里规划,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控制在8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三条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发展按照“东进、北联、南优”的策略发展。

东部发展城东大兴工业组团;北部发展北塔新区、联结新邵;南部优化发展火车新站站前小区、文教科研区和佘湖山新城开发区;西部以生态保护为主,限制大规模的开发建设。

第二十四条城市总体布局形成“一带、两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1.一带:构筑环资江的“U”形资江滨水风光带,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活地带、
生态廊道和旅游景观通道。

2.两轴:构筑两条空间发展轴。

(1)南北向空间发展轴:依托南北向的蔡锷路(西湖路)、雪峰路、规划的建设路、改线后的G207和二广高速,形成联系邵阳市新旧城区的南北向空间发展轴,是邵阳城市发展的主要空间轴。

(2)东西向空间发展轴:依托上昆高速、邵州路(邵阳大道)、宝庆路等交通通道,形成联系大祥组团、双清组团和东部产业组团的一条东西向空间发展轴。

3.四组团:形成四个功能组团。

(1)大祥组团:重点发展商贸、金融业、科教等综合服务功能。

在城南火车站以南建设都市型工业基地;依托现有的大中专院校,在城区南部建设文教科研区。

规划组团面积20.4平方公里,容纳人口约25.2万人。

(2)双清组团:突出发展专业市场、房地产业,体现中心城市的枢纽功能。

规划组团面积17.2平方公里,容纳人口约18.1万人。

(3)北塔组团:发展成集办公商务、文化、体育、会展、高尚住宅区等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商务区。

规划组团面积20.2平方公里,容纳人口约22.6万人。

(4)城东工业组团:形成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和仓储物流区,是邵阳未来经济的增长点。

规划组团面积22.0平方公里,容纳人口约14.1万人。

第二十五条城市用地“六线”规划控制体系
在城区范围内设立建设用地“六线”控制体系,加强城市规划的控制管理。

1.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
用于界定城镇新区、工业新区等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也是新增非农建设用地与自然生态地区之间的政策性控制线。

规划期内城镇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限制在黄线区域内,不得越线。

2.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
用于界定城镇主、次干道及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除主、次干道外,邵阳市区界定的重要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客运站、中心广场、停车场、加油站等交通设施用地。

应严格控制主、次干道及交通设施的
预留用地红线,红线内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的使用。

3.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
用于界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地面输送廊道用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保证设施的使用正常和环境安全。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排涝站、邮电与电信大楼、发电厂、变电站、殡仪馆、墓地、垃圾处理厂等;地面输送廊道用地主要是高压走廊线路,黑线范围内不得进行无关的其它建设。

4.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
用于界定城镇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范围的控制线。

开敞空间包括城镇建设区以外的区域绿地、防护绿地及环城绿带等。

绿线范围包括公园、绿化广场、沿河绿带、防护林带及外围绿带等。

5.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
用于界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保护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区域主要是资江、邵水其沿岸区域。

6.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
用于界定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及其它重要历史地段保护范围的控制线。

邵阳城区紫线范围内文物及历史遗迹应严格保护,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建设。

第六章城市住区及居住用地规划
第二十六条居住用地发展策略
注重提高居住环境质量、调整住区的布局结构、完善住区的文化康乐服务设施,建设适宜居住的滨河城市住区。

以新区建设为主,旧区改造为辅,合理布局、集中开发、形成规模,做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完善一片。

新建住区坚持中高标准,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

第二十七条居住区布局规划
居住区分布在北塔组团雪峰路以东、大祥组团火车南站以北、双清组团黄桑
路以西的区域。

城区居住用地按四种类型控制和建设。

1、保留居住用地
用地分布:包括北塔组团魏源路与蔡锷路,大祥组团资江路、白公城路、西湖路,双清组团水府庙路、塔北路北侧、建设路、五一路、新华路、古塘路、龙须塘路和百合路沿线等地区。

规划指引:以保留为主,通过局部改造优化居住环境。

2、调整居住用地
用地分布:包括魏源路东段、大祥路、马蹄塘路、资江南路东段、邵水西路、邵水东路、塔北路南侧、佘湖山路沿线等地区。

规划指引: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环境的改善,对旧城居住区进行改造、更新,逐步降低人口密度,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及公共绿地,使居住生活水平提高到较高水准。

3、改造居住用地
用地分布:包括宝庆路西段、西湖路东侧、宝庆路中段、新华路南侧、五一路沿线等地区。

规划指引:对乡村用地实行分类整治改造;对与生产区混杂布置的居住用地,规划要求控制这类居住用地的规模、住宅建设量和居住人口的增加,并改善其环境条件。

4、新建或正在形成的居住用地
用地分布:包括邵州路、建设路东侧、北塔组团规划新增的居住用地以及工业区中规划新增居住用地。

规划指引:以完善的配套标准和环境指标进行建设。

第七章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二十八条工业发展目标
建立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适应的,有利于邵阳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业布局体系。

第二十九条工业用地形成“一园两片”的用地发展空间布局结构。

(1)一园:城东大兴工业基地,位于城区东部,形成以加工、装配、制造为主的集约型工业园区,布置机械、精细化工、建材、电子等工业。

(2)两片:分别为城南工业基地、江北民营经济开发试验区。

城南工业基地:形成都市型工业园区,布置机械、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工业。

江北民营经济开发试验区:形成集科研、中试、制造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置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等产业。

第三十条仓储用地布局规划
1.物流中心布局规划
在火车东站规划区域性生产资料物流园区。

在新火车站南部规划以批发、配送业务为主的物流园区。

在江北民营经济开发试验区规划生产资料物流园区。

2.生活配套仓储:在黄桑路和东大路附近安排以生活配套设施为主的仓储用
地。

3.工业区配套仓储
在城东大兴工业基地、江北民营经济开发试验区统筹规划安排工业仓储用地,集中提供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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