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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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5日)
张永洲
同志们:
这次会议任务是专题研究部署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刚才,东明同志代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的任务,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紧密结合实际,用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指导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是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的重大判断上来,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

中央《决定》指出“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由此得出“落实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的重大判断。

全会提出的“四大考验”,警醒全党务必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高校招生、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领域滋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土壤仍未根除;干部和教师队伍中个别人的不廉洁行为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尚未得到根本纠正;一些学校和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防止和纠正高校学术领域不正之风尚需进一步努力;加强行风建设,制止乱收费、乱补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这些问题深刻反映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当前,我省教育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推进公平的教育政策实施,顺利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建设高教强省的奋斗目标,格外需要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强保证。

我们一定要站在能否履行好薪火相传、教书育人重要职责,承担起服务经济社会、服务科教富省强省历史重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新成效。

(二)要把抓工作落实的思路凝结到“六个坚持”的基
本经验上来,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

中央《决定》总结的党建“六个坚持”经验,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包括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用这些基本经验来引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认真总结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规律,切实把服务、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

当前,重点要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要加强对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尤其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大政方针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营造齐心合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教育惠民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用好、用到位。

需要格外强调,国家教育资金神圣不可侵犯,必须足额用于教育,那些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的行为是可耻的、是违法犯罪,必须坚决惩处和打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上都有监管责任,都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三)要把工作着力点落实到“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

2010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顺利实现惩防体系建设目标的重要一年,必须真抓实
干,取得新成效。

重点要落实好《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的监督和审计。

要落实好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把已经取得的成果巩固好、发展好,把正在推进的任务谋划好、落实好。

要落实好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各高校、直属单位和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完善工作措施,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
去年末,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今年2月,中央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进贯彻。

不到两个月时间,两次召开高层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充分表明中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强决心,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抓好宣传教育。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廉洁从政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抵御腐朽文化侵蚀的重要思想武器,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宣传和教育。

一要强化学习效果。

把《廉政准则》纳入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

要紧密结合实际,
采取有力措施,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建设部署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习,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熟知准则内容,明确规范要求,自觉付诸实践。

二要丰富学习形式。

利用校园网络、专栏简报等多种载体,采取报告会、座谈会、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搞好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建设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大张旗鼓地宣传勤廉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廉政法规、倡廉洁新风、树清廉形象。

三要突出领导带头。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思想和行动的纲领、指南,带头遵守和执行。

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出实招,抓落实,求实效。

既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严于律已、干净做事,又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共同把好廉洁关,筑牢防腐线。

(二)切实强化工作措施。

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落实,机制创新,提高工作水平和成效。

一要开展自查自纠。

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与落实省纪委《关于严肃党的纪律狠刹送礼送钱收受礼金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相结合,认真分析和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做到对廉洁自律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防止小疾酿成大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高校、各单位要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二要完善配套制度。

围绕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阻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教育部党组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七个方面要求,把《廉政准则》细化,制定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科学管用的具体规定,加快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要加强经验总结和信息交流。

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平台的载体和阵地作用,强化交流与反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关注广大师生员工对贯彻实施工作的舆情反映,从中获取信息,汲取智慧。

(三)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廉政准则》的8 个方面52项不准,涉及党员干部政治、经济、社会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内容更细,约束范围更广,确保有效实施,必须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一要拓宽监督渠道。

积极开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举报,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明确举报内容、范围和方式,鼓励、引导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要建立监督机制。

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测评的重要依据。

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主动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

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协助党委(党组)和行政
加强《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

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果断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

三、突出工作重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方法。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工作部署,要紧密联系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制度落实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要努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各高校要按照上级部署,严格工作标准,细化工作内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更加科学、实用、有效。

凡没有完成制度体系建设任务的高校,务必于4月底前形成制度汇编。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权力配置科学化、行权裁量标准化、行权程序规范化、行权过程便捷化、行权操作公开化、权力运行网络化”的要求,在5月末之前完成权力运行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规范任
务。

二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

把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章守规的责任意识,努力把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按章办事、依法从政从教上升为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

三要不断强化制度刚性。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研究建立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真正管用。

(二)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风气建设。

师德师风如果出问题,学校和教师的育人资格就有问题。

2009年我省教育系统受理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学校、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等风气方面问题占58.5%,师德师风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一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风气建设。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灵魂,以培育爱岗敬业精神为核心,以强化教书育人职责为根本,以树立师表意识为重点,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促使广大教师廉洁从教、规范执教;要研究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和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评定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要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端正学术风气。

将学术道德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

要充分发挥学
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相应的管理监督职责。

要重视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在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审、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要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坚决禁止学术垃圾、取缔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

三要深入落实《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加强教师从教行为的监管。

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习行为严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民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师德师风和社会风气,严重阻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坚决治理。

《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文规定:“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不得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或者在课外辅导班授课,一经查实没收办班或授课所得,取消其三年内评选先进、晋级资格。

”这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好、落实好、运用好这一有力武器。

积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在职教师补习行为的监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要领导是所在地方、所在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既要严查违规行为,又要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包庇纵容,以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形成高压态势。

(三)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群
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去年11月,国家七部委督查组来我省检查时,提出15条整改意见,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我们要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纠风工作的重点,在巩固扩大成果上求实效,在深化源头治理上求突破。

一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的意见》,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把省领导“真抓、真管、真见实效”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按教育部要求规范“三限”标准,继续把择校生纳入本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三要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要加大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力度,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问题,维护教育形象和尊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务必花大力气管住自己的部门和学校,管住校领导和老师,自觉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不要等上级有了批办意见,或是反映到“行风热线”上,才引起重视。

(四)以推进高校党务公开为重点,不断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实行党务公开是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

各高校虽然都程度不同地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总体看效果还不明显,大多还停留在单摆浮搁、
浅尝辄止的层面。

要积极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规范并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载体,不断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

一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易公开、易监管、易操作、易见效的问题抓起,务求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简洁、具体、规范。

把社会和师生员工关注的敏感问题,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实效。

二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实行党务公开不是临时性任务,不能刮阵风,要作为常规性工作贯穿于学校管理方方面面。

三要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公开工作持续、健康、深入进行。

四、全面履职尽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各级党政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一)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严格的政治纪律来执行。

党政主要领导务必带头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务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认真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党组织和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二)旗帜鲜明地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重大责任,承受着巨大压力,全系统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查,及时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积极主动地为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支持和保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三)坚持不懈地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党组织要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考察交流创造机遇,提供便利;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加强多岗位的锻炼。

贡献突出的,该表彰的表彰,该重用的重用,该提拔的提拔,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提高执纪监督能力,不辱神圣使命。

同志们,当前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

让我们奋发进取,团结拚搏,扎实工作,加快符合教育系统特点和规律的惩防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更大的成效,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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