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饮用水调查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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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饮用水调查监测分析

[摘要] 目的了解建水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有关部门进一步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建水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点的出厂水、末梢水、自建供水进行检测,并对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国家标准GB/T5750-2006、GB5749-2006进行检验和评价。结果农村出厂水合格率为32.31% (21/65),末梢水合格率31.67% (19/60),合格率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饮用水微生物污染严重,超标率为64%(80/125),部分地区出厂水和末梢水重金属超标。结论建水县农村水水质卫生状况差,农民饮水卫生条件亟待改进,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建水县2011年县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县总人口520 699人,其中农村人口449 08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2.25%,是云南省人口较多的典型农业大县。饮水安全问题是全球关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为了解建水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现况,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预防水污染事件和介水传染病的暴发,于2011年对建水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2011年建水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出厂水、末梢水、自建供水共125份水样。

1.2 调查方法

1.2.1 监测点的选择按照云南省级方案要求,根据建水县的实际情况,对60个饮水安全工程点的水质进行监测,不同水源类型(地面水、地下水)各占一定比例,地理范围覆盖了全县各乡镇,监测布点和数据上报均以改水工程为单位,每个改水工程布置1个出厂水的采样点,然后,在工程覆盖村中随机抽查1户作为末梢水采样点,即做到工程数、出厂水、末梢水比例1:1:1;自建供水点取5份末梢水。

1.2.2 采样点的选择出厂水采样位置设在出厂后,进入输送管道前,距离供水设施最近的取水口处;末梢水采样位置为用户水龙头处。

1.3 检测方法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的要求分批次采样[1],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1.4 监测项目共20项,分别是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氮、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1.5 统计分析采用SPSS 11.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农村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全县农村以集中式取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已建成受益人口200人以上日供水量20 t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533处,集中式供水覆盖面广,饮用水水源主要为水库,一部分为井水、溪水、泉水,极少数为塘水(表1)。

2.2 水质监测结果2011出厂水合格率为32.31%,末梢水合格率为31.67%,χ2=0.005 9,P>0.05;出厂水、末梢水(丰水期、枯水期)合格率χ2=0.032、0.077,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监测结果见表2。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为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耐热大肠菌、金属铁锰、溶解性总固体、余氯共10项。金属铁、锰超标率为4.8%(6/125),微生物超标率为64%(80/125)其中某一末梢水菌落总数

3.5×103 CFU/ml,大肠菌7.2×104 MPN/100 ml,耐热大肠菌群1.6×103 MPN/100 ml, 某监测点溶解性总固体达1 083 mg/L。表1 建水县2011年基本情况

农村总人数集中式供水饮水分散式供水饮水以水库饮水为主以井水、溪水、泉水为主以塘水为主

3 讨论

调查结果表明,建水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供水人群占农村人口的76.98%有待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出厂水、末梢水(丰水期、枯水期)合格率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合格率比较低(32.31%,31.67%),主要超标项目是微生物超标率为64%,说明水质受到粪便的污染,存在水源性疾病传播的危险[2];个别水样金属铁锰超标,可能与水源新开辟有关,新管道或管道质量欠佳,因管道污染所致[3];总的合格率低,其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技术配备不到位,净化和消毒措施得不到落实。分散式供水未进行净化和消毒,大多数缺乏水源保护措施和防护措施。

水源检测的结果表明,水库水合格率61.36%污染最小,沟塘地表水污染最大合格率0%,井水、泉水和溪水介于两者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以水库为水源的取水点是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4]卫生防护规定防护和实施,取水点周围半径100 m内禁止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上游1 000 m至下游100 m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垃圾、粪便等,饮用水库水源的人群占农村人口的84.54%。而沟塘水、井水、溪水和泉水大多数水源周围离生活污水及人畜粪便较近,不在卫生防护带内,卫生学危害较大[5]。直接饮用此水人群占农村人口的15.46%,是农村饮水极不安全的人群,应列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重点惠及对象。调查结果表明,建水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状况较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超标率为64%,尤其是

地表水中沟塘水最为突出,部分地区重金属超标,成为农村安全饮水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已建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乡镇,要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4](2001)中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卫生防护和加强管理,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按《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5]进行防护,保证供应合格的水质。对现有分散式供水水源,加强水源保护措施,对水源周边环境进行整顿,完善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对在用的水实行定期消毒,同时,加强农村居民饮水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养成喝开水等饮水卫生意识,加强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管理,完善对环境的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卫生质量,确保建水县广大农民的饮水卫生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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