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汽车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
分时租赁管理制度

分时租赁管理制度一、总则分时租赁是一种新型的出行方式,以时间段为计费单位,提供短时、灵活、自由的个人出行服务。
为保障分时租赁秩序井然、有序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分时租赁管理机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资质,并经相应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三、车辆及停车点管理1.分时租赁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2.为方便用户使用,应设置合理的停车点,保证停车点位置便利、分布均匀;3.停车点周边应设置标识牌,标明分时租赁车辆的使用规则、费率等信息。
四、用户管理1.注册:用户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2.租车资格:用户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且必须通过相应的认证程序才能使用分时租赁车辆;3.安全责任:用户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4.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损坏车辆的用户,将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封号、罚款等。
五、价格管理1.计费规则:以时间段为计费单位,且应设置合理的使用费用标准;2.优惠政策:可以设置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新用户注册送优惠券等;3.费用透明:用户在使用车辆时,应清晰明了地了解费用明细,确保费用的透明。
六、投诉与维权1.用户有权对服务或费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与维权,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维权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2.对于一些恶意投诉的用户,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相关证据进行处理,保护合法用户的权益。
七、安全保障1.车辆安全:对于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监控,避免车辆损坏或被盗;2.用户安全:为了保障用户的人身安全,可以设置一定的保险制度,对用户进行保障。
八、信息安全1.用户信息保护:管理机构应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数据安全:对于用户产生的数据进行保护,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九、监督与检查1.政府监管:分时租赁服务应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分时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2.自我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对自身服务的管理和监控。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行为,维护租赁市场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包括旅游租车、商务租车、长租车等各类汽车租赁企业。
第三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体系,确保租赁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租户提供优质的租赁服务。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和条件;2.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3. 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 具备符合租赁业务需要的车辆,并具备相应的车辆管理和维护能力;5. 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件;2. 经营计划和规划;3. 证明经营场所和设施的相关证件;4. 车辆相关证件和车辆管理计划;5. 服务保障体系的相关说明。
第九条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条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限为五年,过期需要重新申请。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对所属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车辆采购和报废管理;2. 车辆保养和维修管理;3. 车辆使用和调度管理;4. 车辆运营和监控管理;5. 车辆事故和违法处理管理;6. 车辆年检和保险管理。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性能正常。
第十四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为每辆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汽车分时租赁管理制度

汽车分时租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汽车分时租赁业务,保障用户权益,维护秩序,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业务范围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包括城市内的汽车共享租赁、短途分时租赁、长途分时租赁等,车辆种类包括轿车、SUV、MPV等多种类型。
三、服务对象1. 具有正当职业和合法生活来源,至少具备2年以上驾驶经验并持有效驾驶证的居民。
2. 年满18周岁。
3. 共享汽车租赁公司招募的车辆代理人。
4. 其他需要经过分时租赁公司审核的服务对象。
四、注册和认证1. 用户注册:用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有效驾驶证等信息进行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
2. 车辆代理人认证:车辆代理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认证。
3. 审核:分时租赁公司对用户和车辆代理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可以进行租赁服务。
五、租赁规则1. 预订租赁:用户通过APP或者网站进行车辆预订,提前支付押金和租金,等待车辆分配。
2. 取车还车: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车辆停放点取车,并在规定时间内还车,超时将收取额外费用。
3. 使用规定:使用过程中需遵守交通法规,爱护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4. 安全措施:用户应当正确使用安全带,不得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5. 异常情况:如车辆损坏、事故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公司,公司将根据情况处理。
6. 押金结算:用户还车后,公司将核实车况后退还押金。
六、费用标准1. 租金:按照车辆类型和使用时长收取租金,超时费用另计。
2. 服务费:用户需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用于维护车辆和服务。
3. 押金:用户需支付一定押金,按照车辆不同会有差异。
4. 违约费用:若用户违反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相应违约金。
5. 充电和加油费用:用户需确保车辆油电充足,否则将收取相应费用。
七、细则管理1. 分时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妥善保管用户和车辆代理人信息。
2. 车辆管理:分时租赁公司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我国汽车分时租赁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AUTO REVIEW53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张宪国 陈海峰我国汽车分时租赁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编者按: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源自欧美的分时租赁模式成为共享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其市场前景被广泛看好。
但就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各企业的运营情况并不理想,真正取得成效的企业并不多。
那么,如何解决分时租赁运营中出现的诸如监管漏洞、车辆安全、资源稀缺、成本高昂、交通事故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在剖析了原因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如开设分时租赁试点、完善政策法规、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风险警示等。
汽车分时租赁又被称为汽车共享(car sharing),是指以小时、分钟等短时间为单位计算费用并提供随取即用的租赁服务,消费者可通过软件在线预订车辆、支付费用等。
分时租赁源自欧美,被认为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业态。
自2009年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分时租赁开始在我国各地落地生根,产生了大量的区域性平台公司,而上汽Evcard、首汽Gofun、重庆盼达等平台公司则开始积极布局全国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分时租赁车辆已超过10万辆,实际运营企业超过50家。
一、发展汽车分时租赁的意义一是促进汽车租赁行业供给侧改革。
分时租赁车辆使用远程控制、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实景导航、电子支付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让汽车租赁更加智能化和更具灵活性,也有助于平台整合分散的小型租赁公司车辆提高出租率。
二是为交通出行提供新的选择。
分时租赁相较于公共交通、出租车有便利性、私密性。
多家分时租赁平台的数据显示,20岁左右年轻人成为主要用户,与家人或朋友共同驾车出行,周六日上午8-10点及下午6-8点成为分时租赁一个高峰出行时段。
三是实现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融合发展。
美国加州有关高校认为未来分时租赁能弥补城市公共交通的不完善,因此在研究分时租赁与城市公交的融合发展,最终形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交通体系。
在我国的中西部、东北地区同样存在大量地广人稀的城市和乡村,公共交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因此,分时租赁在衔接公共交通方面可发挥其积极作用,有助于减缓公共交通的成本压力。
新颁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暂行措施

新颁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暂行措施1. 背景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发展,为满足市场需求,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新的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暂行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2. 目标本文旨在规范汽车租赁行业,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3. 主要内容3.1 许可和监管- 所有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关许可证,并遵守监管机构的规定。
- 监管机构将加强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确保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3.2 资质要求- 汽车租赁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和经营能力,同时要求其车辆拥有合法的行驶证和保险。
-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维护保养、租赁合同管理等方面。
3.3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包括车辆使用期限、费用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 合同中禁止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保障消费者权益。
3.4 服务质量- 汽车租赁企业应提供安全可靠的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 提供便捷的租赁服务,包括线上预订、线下取车、退车等环节,提高用户体验。
3.5 纠纷处理- 针对租赁合同纠纷,建立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实施和监督- 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督,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合规情况。
- 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 结论新颁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暂行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
各相关企业应积极配合,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新颁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暂行措施

新颁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暂行措施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二、汽车租赁企业资质与管理第三条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条件:1.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汽车租赁车辆;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 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维修、救援等服务设施;4. 符合国家关于汽车租赁行业的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第四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和租赁服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整洁、符合技术标准。
三、车辆管理与维护第五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对其租赁的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保证车辆安全、环保性能良好。
第六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修、救援制度,确保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得到维修、救援。
第七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对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四、租赁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八条汽车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第九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明示租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赁合同范本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第十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租赁车辆购买保险,保障消费者在租赁期间的安全。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措施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措施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XX部门所有。
我国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我国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共享经济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应运而生并得到快速发展,并成为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组成部分。
国家层面制定战略规划给予行业发展引导,地方层面落实推广目标及鼓励支持政策,有效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发展。
目前,分时租赁实际运营企业超过100家、车辆规模达到20万辆以上。
但是,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仍面临着购置和运维投入高、配套资源不足、征信体系及评估系统不完善、商业模式尚不成熟等突出问题,需要国家和地方层面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强运营企业发展能力。
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全面的支持政策体系,加强先进技术融合应用,创新商业模式,破解发展阻碍、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持续经营。
一、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现状新能源汽车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共识,部分汽车国家已提出了全面电动化、禁售传统燃油车等战略目标。
同时,随着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外主流企业加快由生产制造商向出行服务商的转型,促使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共享出行模式的发展。
(一)政策现状:国家规划引导方向,地方落实支持政策从国家政策角度来看,政府从多个层面推动汽车共享、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的发展,包括引导城市交通出行转型、带动产业市场规模、明确出行发展方向、确立产业发展地位。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期,国家将分时租赁作为推广应用的重要途径,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推动市场发展。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及共享经济爆发,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消费者日常出行的组成部分。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培育新能源汽车新兴产业集群,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
因此,国家明确分时租赁模式在交通出行中的地位,给予配套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见表1)表1 国家层面出台推动共享汽车发展的政策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及时间主要内容《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4年7月提出“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将分时租赁作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方式,提高消费认知度。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20•【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8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共享汽车,以下简称“客车分时租赁”)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减少交通污染排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顺应国家开展“互联网+”行动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分时租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改革创新。
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租赁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创新发展。
绿色环保。
引导和鼓励客车分时租赁平台经营者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少交通污染排放,通过发展客车分时租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
市场配置。
客车分时租赁行业以市场调节为主,由客车分时租赁平台经营者自主投放符合规范要求的车辆并提供租赁服务。
政府更好地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依法进行规范引导,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房车租赁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房车租赁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1.04•【字号】•【施行日期】2014.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房车租赁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各有关单位:本市房车租赁市场处于起步阶段。
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房车租赁市场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规范市场准入从事房车租赁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符合《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关于车辆租赁经营行政许可条件,其中车辆应当为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自行式旅居房车5辆以上,不包括拖挂类房车,并按规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汽车租赁(房车租赁)经营许可。
对符合条件的新增企业发放经营范围限定为房车租赁的经营许可证件。
二、实行总量控制根据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规划,本市新增房车租赁车辆额度实行总量控制。
房车租赁车辆额度实行定额投放,对经营者首次投放为5辆,再次投放不超过5辆。
三、实行有期限经营经营者取得车辆额度后,必须在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与所获额度对应的全部车辆同时上牌,领取车辆运营证件。
逾期未办理完成车辆上牌手续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车辆额度。
对丧失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经营资质,同时两年内不再授予新增房车租赁车辆额度。
新增房车租赁车辆额度有效期为8年,如在有效期内车辆进行更新,则重新核准期限。
房车租赁车辆额度不得转让。
车辆转让、报废时,其额度(含车辆营运证)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回收。
经营者如继续更新房车,将按照上述申请程序重新办理。
四、加强房车经营管理经营者除应遵守《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要求:(一)告知承租人车辆设施、设备操作方法,以及相关露营安全防范等注意事项,并建立相应应急救助体系。
我国汽车分时租赁的现有问题及其发展对策建议

我国汽车分时租赁的现有问题及其发展对策建议作者:来源:《汽车与安全》2017年第03期对于准备发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来说,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需要政产学研企等各方面的协同合作。
宏观层面问题和建议城市政府层面,要做好长远规划,与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充分结合,不能简单看作仅仅是某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的个体商业运营业务。
要在城市整体出行方式中,在现有公交、出租、私家车、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的结构中,从数量配比和分布上,都把汽车共享(分时租赁)作为一种新型出行方式,予以考虑,提前作好规划,并由此相应做好充电桩、停车位、取还车网点的规划引导。
在地方政策方面,在明确分时租赁行业发展定位基础上,加快制定本行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
对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的经营牌照、停车位、充电桩建设等,给予鼓励支持。
汽车分时租赁模式是一种理念先进、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应综合考虑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城市环境与汽车共享模式的关系,宣传和引导城市居民选择汽车分时租赁出行模式,相关政策适当调整鼓励和培育汽车分时租赁市场发展,如在停车位权属、停车用地优惠、停车场建设投资、不同路段停车收费价格的不同标准、停车违章与欠费处罚等政策方面的调整,及交通流量控制政策,如路边停车、鼓励停车换乘、限制中心区停车等政策,以达到培育汽车分时租赁规模化发展。
同时,可以考虑在城市的核心区域减少停车位与调高停车费相结合。
微观层面问题和建议各类企业主体要与政府政策同步积极参与充电桩、停车位的共享管理、服务、运营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的成功运营,要实现“VIP”等全部关键要素的共享,V是指Vehicle400(这里说的是电动汽车),I是指充电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P是指停车位(Parking Lot)。
仅有汽车的共享是不够的,特别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I和P的紧缺、不能充分共享,可能是制约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发展更大的瓶颈,因此城市和企业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如未来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可将分时租赁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服务功能予以考虑。
我国汽车分时租赁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AUTO REVIEW53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张宪国 陈海峰我国汽车分时租赁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编者按: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源自欧美的分时租赁模式成为共享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其市场前景被广泛看好。
但就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各企业的运营情况并不理想,真正取得成效的企业并不多。
那么,如何解决分时租赁运营中出现的诸如监管漏洞、车辆安全、资源稀缺、成本高昂、交通事故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在剖析了原因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如开设分时租赁试点、完善政策法规、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风险警示等。
汽车分时租赁又被称为汽车共享(car sharing),是指以小时、分钟等短时间为单位计算费用并提供随取即用的租赁服务,消费者可通过软件在线预订车辆、支付费用等。
分时租赁源自欧美,被认为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业态。
自2009年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分时租赁开始在我国各地落地生根,产生了大量的区域性平台公司,而上汽Evcard、首汽Gofun、重庆盼达等平台公司则开始积极布局全国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分时租赁车辆已超过10万辆,实际运营企业超过50家。
一、发展汽车分时租赁的意义一是促进汽车租赁行业供给侧改革。
分时租赁车辆使用远程控制、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实景导航、电子支付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让汽车租赁更加智能化和更具灵活性,也有助于平台整合分散的小型租赁公司车辆提高出租率。
二是为交通出行提供新的选择。
分时租赁相较于公共交通、出租车有便利性、私密性。
多家分时租赁平台的数据显示,20岁左右年轻人成为主要用户,与家人或朋友共同驾车出行,周六日上午8-10点及下午6-8点成为分时租赁一个高峰出行时段。
三是实现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融合发展。
美国加州有关高校认为未来分时租赁能弥补城市公共交通的不完善,因此在研究分时租赁与城市公交的融合发展,最终形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交通体系。
在我国的中西部、东北地区同样存在大量地广人稀的城市和乡村,公共交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因此,分时租赁在衔接公共交通方面可发挥其积极作用,有助于减缓公共交通的成本压力。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02•【字号】扬府办发[2006]88号•【施行日期】2006.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6〕88号)市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扬州市市区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OO六年九月二日扬州市市区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监察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45号)等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要以国家、省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负担、打击非法营运、清理规范收费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达到以下治理目标:一是对出租汽车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行为基本得到纠正,从业人员负担明显减轻;二是非法营运现象得到遏制,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三是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诚信建设活动全面开展;四是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进一步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6]38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6]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da271b5d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4e.png)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6〕38号2006年10月16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精神,促进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合理调整政府、企业、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在确保从业人员职业稳定、收入稳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平稳过渡,逐步建立责权明晰、管理规范、负担合理、服务优质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体制和机制,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保证从业人员职业稳定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到期后,实施特许经营,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将出租汽车经营权特许给符合条件的现有客运出租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与客运出租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8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营权禁止转让。
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到期后,由所在客运出租企业与车主签订为期8年的管理服务合同。
非车主个人原因,客运出租企业不得拒签。
与客运出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客运出租企业要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交通部就汽车分时租赁押金管理征求意见

龙源期刊网
交通部就汽车分时租赁押金管理征求意见
作者:
来源:《汽车纵横》2019年第04期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
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新规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如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
同时,在预存资金上也设置了限制,如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新業态不得超过8000元。
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2024年汽车租赁管理规定(3篇)

2024年汽车租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保障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及租赁汽车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租赁经营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相应租赁费用,但不提供驾驶服务的经营模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业务。
第四条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应遵循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工作。
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职责。
价格主管部门与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汽车租赁业的收费项目。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业的收费标准,并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业与停业管理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满足以下技术经济条件:(一)拥有汽车数量不少于一百辆,且汽车车辆总价值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租赁汽车应为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备完整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拥有不低于汽车车辆总价值百分之十的流动资金。
(三)具备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若干倍。
(四)具备必要的经营机构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配置一名具备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交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材料,提出开业申请。
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7•【字号】厦府办[2006]147号•【施行日期】200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6〕14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厦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厦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建设部等国家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建城﹝2006﹞116号)、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财综﹝2006﹞14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治理活动,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使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收费行为、用工关系、经营权转让更加规范,非法营运和异地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司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做到政府放心,经营者顺心,乘客称心。
二、组织领导成立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委主任任副组长,市交通委、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经发局、监察局、工商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为成员单位。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推动汽车分时租赁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

推动汽车分时租赁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
张中伟
【期刊名称】《交通与运输》
【年(卷),期】2017(033)004
【摘要】随着汽车共享的理念传入我国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近几年汽车分时租赁出行模式在许多城市迅速发展起来,涌现了车纷享、e享天开、EVCARD和TOGO等商业运作模式。
2016年5月,由上汽集团与汽车城集团共同出资、整合双方旗下“e享天开”和“EVCARD”两大分时租赁品牌的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
【总页数】2页(P27-28)
【作者】张中伟
【作者单位】永达汽车租赁公司、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贯彻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推动汽车工业健康发展
2.分时租赁悄悄升温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在中国运营模式解析
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鼓励纯电动
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4.关于推动招标投标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5.汽车电磁兼容测试推动现代汽车电子技术健康发展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