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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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顺府办发〔2010〕71号

印发顺德区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

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顺德区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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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

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最大限度率先用好省配套的各项扶持政策,确保我区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顺利推进,增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顺德区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顺德区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邓永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梁伟沛(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

王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马锦文(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务委员)

张鹏(区经济促进局局务委员)

梁学文(区财税局副局长)

刘红文(区财税局局务委员)

招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委员)

邱敏光(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局务委员)

吴志伟(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务委员)

黎劲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春云(大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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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雄辉(容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恒辉(伦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裕宏(勒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锦钊(陈村镇副镇长)

霍炳朝(北镇党委委员)

黎经权(乐从镇副镇长)

廖流波(龙江镇副镇长)

吕庆敦(杏坛镇副镇长)

吴蔚(均安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直接与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处进行业务对接,办公室主任由梁伟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各有关部门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容桂街道办事处经济促进局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我区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的各项统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我区企业用好用活省配套扶持政策的方案和办法,统筹新项目的收集、包装、储备等,争取更多的顺德项目纳入新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

区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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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对企业实地调研工作;收集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可供随时检索的政策文件库,并负责有关政策的督促落实;定期汇总上报并向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通报项目的建设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加强对省重点项目、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相关扶持政策的研究;优先办理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投资备案、核准和规划选址等手续;摸清项目的用地需求,协助属省统一安排用地的项目,积极争取用地指标;按时收集汇总项目建设和用地进度月报表,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指标监测和评价体系;牵头负责新项目的收集、包装、储备工作。

2.区经济促进局。

收集和研究分析省经信委制定的有关产业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方面的政策,并抓好相关政策落实;优先办理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技术改造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将我区纳入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认定为“龙腾计划”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扶持;协助做好新项目的收集、包装、储备工作。

3.区财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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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省财政厅、国(地)税局支持500强项目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制定情况,并协助企业申报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受理、审核和拔付项目申报的各项扶持资金;优先办理项目企业有关税收减免的审批工作。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密切关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政策制定情况,并抓好政策落实;协助项目争取省对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引进产业化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高级管理人才在专项工作经费、住房补贴方面的支持。

5.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负责沟通、衔接上级主管部门,密切关注省国土资源厅支持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土地政策制订情况,并切实落实相关政策;优先办理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用地申请;对项目的用地进度实行月度报告,及时提交区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办公室。

6.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优先审批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督促项目建设过程执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标准。

7.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指导有关项目企业积极争取省级重点产业的担保风险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协助项目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支持自主创新型及其他成长型项目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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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按“属地负责”原则,具体负责所属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工作,建立项目专人跟进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项目做好督查引导工作,确保项目始终符合现代产业体系相关标准和建设要求;指导企业填报项目建设情况的各种月度报表;及时发现并协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区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的问题提交区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办公室处理;协助做好新项目的收集、包装、储备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会议制度,会议由区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办公室组织、通知和记录。会议形式可分为全体或个别成员单位会议、针对个别项目或解决某个重大问题的具体事项会议等。

(二)一月一报制度。

认真落实《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粤委办发电〔2009〕16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0〕418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我区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用地进度实行“一月一报”制度,由区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办公室汇总相关月报表、情况报告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并将定期报送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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