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PPT课件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要求
①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高法解释》第186条)
②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刑诉法第274条)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辩论原则
①辩论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
②辩论的内容是证据问题、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
③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
集中审理原则(不中断审理原则)
①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
②法庭成员不可更换。
③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评议意见的提交形式
口头或者书面
陪审员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
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制度
★★★
正面
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年满23周岁;③品行良好、公道正派;④身体健康;⑤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不得旁听案件审理的人
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高法解释》第187条)
★★
直接言词原则
①所谓直接原则,包括直接审理原则(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和直接采证原则(指法官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
②所谓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
三、审判组织★★(表-90)(刑诉法第178-180条、《高法解释》第175-179条)、《关于完善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9、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2、4、5-8、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8、9条)
第十四章刑罚的裁量ppt课件
1) 概述
A. 以刑法由无明文规定为标准
❖ 法定情节: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 情节
❖ 酌定情节:刑法无明文规定,根据刑事立法精 神与有关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 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B. 以刑法是否就法定情节的功能作出绝对性规定 为标准
❖ 应当性情节和可以型情节 C. 以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轻重为标准
累犯的课堂练习2
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 第4年又犯强奸罪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 2年文犯抢动罪
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 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
E. 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
3) 法律后果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
自首和立功的课堂练习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 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 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 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 了本单位领导李琴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 侦破了李某受贿6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 对王某受贿罪量刑时应如何处理?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节 缓刑
1. 概念 2. 缓刑的适用条件 3. 缓刑的考验期限与考察 4. 缓刑的法律后果
1. 概念: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 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 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事诉讼法之十四续20页PPT
三、侦查终结
❖ (三)处理 ❖ 1)应当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制作《起
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检审查起诉: ❖ 2)不需判刑或免除刑罚的,可注明不起诉意
见,移送检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 3)不应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制作《撤
销案件决定书》并释放嫌疑人。
三、侦查终结
❖ (四)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
人,通报缉拿归案的侦查活动。 ❖ 2.程序要求 ❖ 1)通缉权限:只有公安机关享有;本辖区内可直接发布; ❖ 2)通缉对象: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 3)通缉令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写明案发时
间、地点和案情简介; ❖ 4)通缉令发出后,出现新情况可以补发通报,但应注明原
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 5)被通缉人归案、死亡或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须通缉必
❖ 4)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
❖ 注意:此种情况下,鉴定结论须加盖医院公章。
二、侦查行为
❖ 5)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 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其提出申请,可 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 (八)辨认 ❖ 1.含义 ❖ 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人、
要时,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发出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三、侦查终结
❖ (一)含义 ❖ 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认为
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 嫌疑人是否有罪及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 束侦查,对案件依法作出结论和处理的诉讼活动。
❖ (二)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 2)证据确实充分; ❖ 3)法律手续完备。
❖ 4)A127: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 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 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刑事审判程序基本流程》PPT培训教案课件
受理的程序与要求
受理程序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及 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 。
受理要求
法院应当认真审查起诉材料,确保案 件符合受理条件,及时安排庭审。
立案监督与救济途径
立案监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立案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立案工作依法进行。
救济途径
对不予立案的决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进行救济。
核对当事人身份
法官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 信息,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B
C
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名单
法官宣布本案案由、审判人员名单,并告知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官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 的诉讼义务,以及违反法庭纪律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
D
法庭调查与辩论的程序
证据收集、审查与运用
01
证据收集
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 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 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02
证据审查
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 性,排除非法证据。
03
证据运用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应围绕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官应依法认定证据效力,作出公正裁判。
法庭调查
法庭调解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庭提供证据 ,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可以组织当 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 协议解决纠纷。
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阐 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第十四章审判概述
第十四章审判概述本章知识点:1.刑事审判的意义和任务;2.刑事审判的作用和原则;3.审判组织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一、刑事审判的概念和意义(一)刑事审判的概念刑事审判是由法院代表国家通过独立地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刑事法律,对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作出最终裁决的司法活动。
(二)刑事审判的意义1、通过审判确保刑事法的正确实施,使刑事实体法从“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
没有审判活动,刑事法就只能是一纸空文,不可能真正具有效力,正是由于有了刑事审判,刑事法的效力才得以体现。
2、通过依法制裁犯罪行为,教育人们遵纪守法。
审判活动不但能制裁已然之罪,还能防范未然之罪,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旁听审判能更好地接受法制教育。
3、通过审判体现人权的司法保护。
人权的司法保障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通过依法惩罚犯罪分子,保障被害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二是在审判过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
4、通过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
在审判过程中,受损的社会关系得以修补,社会矛盾得以化解,这样就能积极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5、通过审判审查侦查和起诉工作的正确性与合法性,为执行工作提供依据。
二、审判的任务和作用(一)审判的任务1、审查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
刑事审判的任务之一就是审查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为。
这是审判的核心任务之一。
2、审查诉讼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审判不但要追求实质正义,还要追求程序正义,确保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因此,审判的任务还包括审查诉讼主体,特别是诉讼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侦查、起诉等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
3、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裁决。
审判的另一项核心任务就是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作出公正的裁决。
4、审查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审判活动,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事实和证据 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控辩双方对适用法律的意见。 “裁判”,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的基础上,依 据法律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审理是裁判的前提和基础,裁判是审理的目的和 结果。
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
述的方式进行。包括控辩双方要以口头 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证人、鉴定人 要口头作证或陈述,法官要以口头的形 式进行询问调查。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凡是未经口头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定 案的依据采纳。
(三)直接言词原则的适用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贯彻直接言词原则, 人民法院应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2.开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的审判人员必须 始终在庭,参加庭审的全过程。 3.所有证据包括法庭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 收集的证据,都必须当庭出示,当庭质证。证 人出庭作证应作为一般原则,不出庭只能是例 外。 4.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的陈述和辩论的机会 和时间。
2.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大专以上学历
3.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 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 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担任陪审员( ) A.22岁的青年村长张某 B.资深律师老王 C.20年前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拘 役的老李 D.某师范大学法学教师老赵
《刑法》第十四章
(二)法定量刑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9、犯罪人因犯罪造成的损失。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三、量刑情节的适用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不同情节的关系 (二)正确适用多功能情节 (三)禁止重复评价量刑情节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 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的本人其他罪行。
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
(四)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 如实交待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行为。 (五)自首的法律后果
第67条第1款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节 量刑情节
四、间接处罚的禁止
对于罪刑规范并不禁止的事实(行为、 结果等),不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否则 就会形成间接处罚。 A在抢夺B的财物时,导致B身体遭受 轻微伤。B的轻微伤能否成为对A从重量 刑的根据?本书持否定回答。
第十四章 刑罚的裁量
第三节 累犯
第三节 累犯
一、累犯的概念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 行完毕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 定之罪的情况。
第67条第1款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的,是自首。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既不缩小也不夸大。
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
(三)准自首的成立条件
第67条第2款 【准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 行的,以自首论。
第十四章 审判
三、简易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范围: 原来: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拘、管,单处罚
金的公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 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新刑诉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 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 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进行。) 4、法庭调查中: (1)证人出庭作证 (2)人民警察出庭作证 (3)鉴定人出庭作证 (4)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
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
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5、法庭辩论: (1)量刑问题的调查、辩论 (2)中止审理 6、其他: (1)不公开审理情形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检察院参加诉讼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 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7、审理期限: 2个月、3个月、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不享有上诉权,只 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判决(5日内)。
抗诉:检方认为一审尚未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在法定期
间内提请法院重新审判该案的诉讼活动。
注意:检察院还有对生效裁判的抗诉。(再审程序) 主体:地方各级检察院
抗诉程序: 上一级法院 原审法院 注意:
上一级检察院 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四、二审处理:
1、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用裁定方式) 2、直接改判:一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只是适
用法律不当;二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查清改判。
3、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用裁定):一是事实不清证
刑事诉讼法 全部讲义 第十四章
第二节 刑事第一审程序
一、概念 二、意义 三、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四、刑事第一审特别程序
一、概念
又称初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 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 进行第一次审判所应遵循的程序规则总称。
二、意义
1、是审判程序的典型代表:是刑事审 判的必经程序,其程序规则较其他审判程 序最为全面、完备; 2、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又是审判程 序的基础; 3、做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 诉、抗诉时就是生效裁判。
第十四章 审判程序
第一节 刑事审判概述 第二节 刑事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刑事第二审程序 第四节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刑事审判概述
一、概念和意义 二、模式与分类 三、原则 四、审判组织 五、制度 六、判决、裁定和决定 判决、
一、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审判是审理和判决的合称。是指由法院代表 国家在原、被告双方的参与下,通过独立地认定 案件事实和适用实体法对有关法律责任问题,作 出最终和权威的确定的司法活动。审理是前提和 基础,裁判是审理的目的和结果,两者构成一个 辨证统一的整体。具有以下特征: 1、和平性和非自助性; 2、被动性或应答性; 3、多方参与性; 4、集中性; 5、最终性和权威性。
三、原则
是指刑事审判所应遵循的一般规范和 准则。实质是刑事审判实现程序正义的基 本规范。具体包括: (一)不告不理原则 (二)公开审判原则 (三)法官中立原则 (四)直接言词审理原则 (五)控辩平等原则 (六)自由心证原则 (七)上诉不加刑原则
四、审判组织
是法官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根据《 是法官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根据《刑事诉讼 法院组织法》规定, 法》、《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有三种审判组织形 式 :
第十四章审判程序概述2资料精品PPT课件
3、我国目前三大诉讼法中均没有明确此原则。我 国的再审程序与一事不再理相冲突。
七、上诉不加刑原则
八、陪审制度
1、含义: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根据需
要吸收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 制度。
2、陪审制度的功能及作用
(1)对国家司法权力实行监督制约
(2)对普通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促使诉辩双方当事人、律师、检控官讲究事 实依据,提高诉辩技巧
2、对公开审判原则的限制 (1)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2)涉及个人隐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3)对于审判时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
理;经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 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 开审理。
3、对公开审判的要求 (1)不公开审理,任何公民包括与该案无关的法院人员和被告人
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 以参与案件的审判过程。
(2)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3)公开审理和判决均应在开庭前三天先行告知,允许群众旁听,
《刑事诉讼法之十四》PPT课件
广西平乐县法官暴死看守所 全身伤痕死因蹊跷
2007年3月22日,桂林市检察院传唤黎朝阳,并要 其写认识;
3月23日,黎朝阳以“涉嫌受贿罪”被收押在桂林 市第一看守所;
3月24日,黎朝阳爱人接到黎被拘留通知书; 3月25日、26日,黎朝阳的亲属两次送钱物桂林市
第一看守所,均未见到黎朝阳; 3月26日,黎朝阳被转送至兴安看守所; 4月3日,在殡仪馆见到黎朝阳尸体,全身伤痕累累; 4月4日,黎朝阳尸体被送检;
二、侦查行为
6.人身检查 6.1含义 侦查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身体特征、伤害
情况或生理状态,依法对其人身检查的侦查活动。 6.2程序要求 1)人身检查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妇女身体,应当由
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2)必要时可以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聘请法医或医师进行; 3)必要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检查; 4)对被害人的人身检查,应征得其同意,不得强制进行; 5)人身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并由侦查人员、法医或医师签
4.侦查工作的原则 1)迅速及时 2)客观全面 3)深入细致 4)遵守法制 5)保守秘密
二、侦查行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1.含义:
侦查人员依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 问题的侦查活动。
2.程序
1)讯问主体:侦查人员(必须),且不得少于2人;
2)讯问地点:
二、侦查行为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1.含义
侦查人员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侦查 活动。
2.程序
1)询问主体:侦查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
2)询问地点:
a.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但必须出示侦查机
关的证明文件;
b.侦查机关工作场所:只能在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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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 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 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 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3、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 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4、集中审理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 讼原则。
第二节 刑事审判组织
一、刑事审判组织的概念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B 二、案例分析 1、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不应决定将案件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院认为提起公诉 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中级法院一审合议 庭组成人员应是3人,不能是5人。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对本案公开审理。对不满16岁的未成 年人进行审判时,一律不公开审理。 4、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审判长不应宣布延期审理。案 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脱逃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 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5、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在宣判后第7天才送达判决书。当庭宣 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送达判决书。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人民陪审员是指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非专职的参加合议庭的
刑法总则课件 第14章 犯罪后的法律后果
四、刑罚的目的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刑罚目的是国家据以确定刑事政策、 制定刑事法律,特别是设计刑罚制 度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国家适用刑 罚同犯罪作斗争的最终归宿。
(二)刑罚目的的内容
1.根本目的(第2条)
三、刑罚的功能
(一)概念
——刑罚的功能,是指国家正 确制定、裁量和执行刑罚对人 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二)刑罚的功能的内容
1.对犯罪人的功能
(1)剥夺功能 (特殊预防功能)
指通过适用刑罚来限制或剥夺犯罪分 子的某种权益,使其丧失再次犯罪的 能力和条件的积极作用,亦称限制再 犯的功能。这是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 的首要功能,是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 的的必要前提。
2.直接目的:特殊预防、一般预防
(1)特殊预防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 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
特殊预防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 a.剥夺与惩罚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前 提。 b.教育和改造是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根 本措施。
(2)一般预防
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 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 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我国刑罚一般预防的对象仅限于 潜在的犯罪人。
第十四章 犯罪的法律后果
• 学习目标
了解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责任的规定 情况,刑事责任的开始和终结;明确 刑事责任的根据及刑事责任与刑罚的 关系;掌握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 学习重点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 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代表国家 的司法机关追究的,强制犯罪者承 受的刑事惩罚或者否定性评价的负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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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公开审判的情形(重点掌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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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重点):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开庭审理时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4)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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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最多经过 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例外情形:
(一)一审就终审的:
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
2.调解达成协议,向双方送达签收,发 生法律效力的;
(二)二审仍不生效的:
1.死刑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才能 生效;
2.没有法定情形而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 案件,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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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09,单选)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 裁判才能生效
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 是生效裁判
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 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
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
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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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判组织
(一)独任制
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第一审刑事案 件,可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独任庭的适 用范围:
1.独任庭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其他三级人 民法院不适用;
2.独任审判仅仅适用于第一审程序中的简易程 序,普通程序和其他审判程序中并不适用;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 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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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论原则 (了解)
1.含义: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 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 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2.适用
除了在法庭辩论阶段集中进行辩论以外,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控辩双方也可以围绕 某一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法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有平等、充分的辩 论机会。
(3)复核庭(只有审判员):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 件和高级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合议庭,应由 3 人组成,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4)重审、再审(可有陪审员): 应当另行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
议庭进行审理。(分别按照一审、二审程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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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
(1)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 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 审判长。
(2)法庭成员不得更换。
(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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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 求?(2010,多项)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 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3.独任审判员独任审判刑事案件时,与审判长
权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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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议庭
1.合议庭的人数、组成(了解,《刑诉》147条)
(1)一审合议庭(可有陪审员):
①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合议庭,应由 3 人组成
②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合议庭,可以由 3 人、5 人、7 人组成
(2)二审合议庭(只有审判员): 法院审判第二审 案件的合议庭,应由 3 人或者5 人组成,且只能由审 判员组成。
(3)所有证据包括法庭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收 集的证据,都必须当庭出示,当庭质证。证人出
庭作证应作为一般原则,不出庭只能是例外。
(4)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陈述和辩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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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 的要求?(09,单选)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 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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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言词原则(了解)
1.含义: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 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
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
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2.适用时,法院应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2)开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的审判人员必须始 终在庭,参加庭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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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人民法院在受理某泄露国家机密案后, 决定不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 些?(2003年,多选)
A.应当在开庭审判3日以前公告不公开
审理的理由 B.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宣布不公开审理
的理由 C.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D.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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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 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2006年,单选)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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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 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 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以及被告 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 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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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本章重点知识】 1.不公开审判的情形 2.人民陪审员的人数、 条件等
1
整体 概述
一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二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 叙述内容
三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一、刑事审判原则
(一)审判公开原则(重点)
1.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 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 记者采访和报道,即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 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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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中审理原则
1.含义:称不中断审理原则,它要求法庭对每个刑 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 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
2.意义:
有利于实现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双重价值目标, 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迅速审判权。
3.集中审理原则的体现:
(1)每起案件自始自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