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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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举三个由生命科学的前沿技术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并阐明问题的两面性以及你的观点。
1)克隆:正面——能为医学治疗提供源源不断的活体器官;反面——如果用于人类自身的复制、繁殖,将打破人类的伦理界限。
2)转基因:正面——为提高作物产量和抗性提供了无限空间;反面——为生物的基因突变埋下了定时炸弹。
3)生态系统调控:正面——为局部改善生态环境有利;反面——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不可能拿完全认识和掌握,目前看了有利的调控,将来很可能成为生态灾难的根源。
一、生命科学技术引起的社会问题
生命科学技术以人为认识和操纵对象,而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自然存在物。马克思主义人学认为,人性系统是人在与自然、社会、自我的实践关系中所形成的、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特殊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或意识( 的有机统一体。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结构,并随着人的实践的历史发展而不断地改变自己的内容和形式。科技在尊重和整合自然的同时,也会尊重和整合人性,破坏和解构自然的同时,也会破坏和解构人性。
生命科学技术带来的社会问题有:以技术手段辅助甚至代替人类生殖过程是否道德)克隆名人是否有损人类的尊严)遗传疾病预测、产前性别鉴定是否道德)基因修补、基因嫁接和物种制造是否道德)这些问题同样都面临着:一是技术问题。二是心理问题。如是否符合心理习惯和承受力,代理母亲导致的代际混乱,试管婴儿是否会冲击传统家庭模式。三是社会问题,如代理母亲的权益问题,与基因缺陷、基因平等有关的个人隐私问题,与基因资源的利用,技术的应用有关的平等问题,器官的商品化及基因专利问题等。而这些问题所代表的冲突只是表面现象,冲突的实质是人性原则的冲突。人不仅具有自然性,而且具有社会性;不仅具有个体性,而且具有人类性;不仅具有实然性,而且具有应然性。同时由于生命科技的发展,以前不能做的事现在变得可以做了,由此产生了一些人性冲突和伦理冲突,为了解决这些冲突,就产生了生命伦理学。
二、生命科技中伦理底线的绝对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 道德既是绝对的* 又是相对的。在实践的基础上,道德所具有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道德的绝对性是在其相对性中实现的,相对性体现着绝对性。道德绝对性是指道德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和恒定本质,它总是反映和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客观利益要求,它用以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标准有着客观、明确的规定性,它在古今中外具有某些共同规范的语言,即道德具有确定性;道德相对性是指道德的差异性和变动性,它根源于社会存在和物质利益的差异性和对立性,表现为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不同阶级阶层、不同职业等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还表现为不同时代人们的道德追求和精神风貌是按照规律发展变化着的,即道德具有不确定性。
伦理底线是指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最根本的原则规范,人必须先满足于这一底线要求,然后才能在这一原则下去灵活处理各种伦理难题。这一道德底线也可以说是社会的基准线,它需要建立在人们的共识基础上。任何事物都具有绝对和相对两个方面,伦理有绝对性和相对性,同理,伦理底线也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生命科技中的伦理底线的绝对性就是指生命科技的发展要受到人的价值理性的制约,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这种绝对性根源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目的性,生命科技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因此,一切违背这一目的的生命科技活动都应受到限制、批判而放弃。这是伦理底线对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
因此,生命科学技术要以价值理性为指导和制约,以不损伤人性,造福人类为最终目的,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正如方德福教授所说“掌握科学技术的人必须明白:科学技术必须最终造福于人类。这个目标永远不能脱离”+ , -
从微观方面来说,要从人权、人性的尊严出发,限制技术对人权的侵犯,对人的尊严的危害;从宏观方面来说,要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限制技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危害。技术应该被用来满足人类的需要,但不应该被用来满足人类的贪婪;技术应该被用来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不应该被用来奴役人、压迫人、迫害人,使人变成奴隶人、单面人、畸形人。伦理底线的绝对性表现在:
1.克隆人改变了人的自然生殖方式,将自然生殖人变成试验生殖人,这
触犯了人的尊严。人成了人制造的物品,也就没有了人的生命的尊严。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
勒就认为:“一旦克隆人降临这个世界,必将引起数不清的道德法律问题:克隆人有无法律地位(是否可分割遗产(亲代豢养克隆人以备自己更换器官是否人道,是否合法(克隆出一万个爱因斯坦或希特勒会引发什么社会后果(如果某个工厂主克隆十万个低智能人作为驯服的廉价劳动力将会是什么情景(⋯⋯其实,更为深刻的因素,是这项技术将彻底粉碎人类对自己生命的敬畏,这个过程从试管婴儿降生就已初见端倪。”)# * 《+,-. 伦理委员会关于克隆的声明》中所确定的四项原则中第四个原则即“承认和坚持人类的尊严和自由”。有关克隆问题的国际条约,诸如/00"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基因组和人权宣言》、/00’年欧洲理事会的《禁止克隆人的议定书》都规定了克隆人违背人的尊严。“从法律上讲,或从人权法角度而言,每个人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也可以说,生命是人类第一尊严,每个人的生命具有独一无二的价值,如果允许克隆的办法在实验室里去复制人或者大批复制同一个人,人的尊严、价值和权利又何从体现(”
2 中国有关专家起草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的伦理指导大纲》建议稿,对中国科学家开展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原则和伦理规范提出了权威专家的建设性意见。中国专家认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在遵循“行善和救人、尊重和自主、无伤和有利、知情同意、谨慎和保密”的伦理原则下,赞同“对十四天以内的人类胚胎可以用于实验研究”的观点。因为这时的胚胎还只是一个球状的胚泡,尚属于一般的生物细胞。中国专家还坚决反对以进行治疗性克隆为目的的“人体—动物”细胞融合实验。专家们呼吁,生命科学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关系到人类的子子孙孙,科学家一定要非常谨慎、非常严谨,一定要用生命科学研究为人类造福,任何一项有可能危害人类健康和幸福的研究,都要立即停止。干细胞研究应严格遵循国际公认的四项生物伦理准则,即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和公正原则,坚决反对克隆人即生殖性克隆,在不违背伦理道德的前提下,支持对可能改善人类健康、治疗疾病的干细胞研究。
3 人类生殖技术应该在顺从自然的基础上应用人道的方法来实现人道的目的。技术的方式永远只能是一种补偿的或辅助的方式,都只能作为人类自然生殖过程的补充手段,目的只能是有利于夫妻之间关系的和谐。技术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