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环境法的概述2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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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研究学习环境法体系的意义: 衡量一个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 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标志。 有助于环境法律的实施和完善。 环境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影响环 境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二、环境法体系的结构。 宪法性规定; 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标准;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在事故发生后,中石油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 万元,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并向当时的 环保总局缴纳了100万元罚款 。
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 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 金78.4亿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该原则的确立依据 环境问题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 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转性。 事后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费用巨大, 在经济上不合算 。 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比较严重。 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 大,对它的认识也具有科学的不确定 性。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四节 环境法的体系
一、环境法的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的体系,就是开发利用自然资 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 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 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样品标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其它部门法中的规定
1、民法中的有关规定。 2、刑法中的有关规定。 3、行政法中的有关规定。 4、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等中的有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国务院制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3、内容:
预防为主 防止结合 综合治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该原则的贯彻 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 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质的环境 法律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四、环境责任原则
1、概念:
对环境和资源的利用、或对环境造成 污染破坏、对自然资源造成减损,即 应承担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确立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要求
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本质和根本价值 的体现,它是环境保护法所特有的。
它的内容必须在环境立法中有所体现,是对国 家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的描述,并且贯穿 于整个环境法体系之中。
它的效力必须全面贯彻于环境法律规范的始终, 并且可以弥补环境立法之局限性。
许多国家在宪法均规定了公民环境权的内容。如 韩国、西班牙等
大部分国家均将环境权的内容规定于环境立法之 中,如美国、日本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该原则的贯彻
通过立法将公民的环境权制度化、具体 化。 尊重和维护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内容:
污染者付费: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 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 和社会。 利用者补偿,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开发者养护: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养护。 破坏者恢复: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的组织或 个人,有责任对其恢复和整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环境要素或 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专门性法律法 规。具有量多面广的特点,是环境法的主体部 分。
主要构成:综合管理性单行法;环境 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控制环境污染、维护生态 平衡和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按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法律性技术指标和 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确立该原则的理论依据
1.环境的公共财产理论。 2.环境的公共信托理论。 3.环境权论 :人权?人格权?财 产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3、内容:
环境知情权 环境决策参与权 环境监督权 司法救济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权在法律上的体现
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第一条庄严宣告: “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 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 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 环境的庄严责任。”
我国将1989年的《中华人民百度文库和国环境保护 法》视为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基本法的内容包括:环境法的目的、调整 对象、方针政策、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国家 进行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正式启动了《环境 保护法》的修订工作,2014年4月24日颁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宪法性规定
是环境法体系的基础,是各种环境法律、法规 的立法依据,也为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活动奠定 了宪法基础。
1、国家的环境保护职责。 2、公民的环境权利义务。 3、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基本法
环境保护基本法是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 作出规定和调整的综合性立法,在环境法体系 中,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性规定,是其它单 行环境法律的立法依据。
2、确立该原则的依据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 求。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协调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关系
1、二者的本质内容一致,均认为环境保护和 经济发展的矛盾能够协调。
2、协调发展理论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 系上,强调从横向上要协调和平衡彼此;可持 续发展理论在平衡各种横向关系的基础上着重 强调纵向的延伸,即当前需要和未来需要的关 系上提出要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案例:2011哈药总厂污染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产生和发展
1972年经合组织环境委员会在债权理 论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环境民事责任的 基础性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 题的决定》: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 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腾格里沙漠出现巨型排污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开宝马喝污水是对现代化的讽刺。”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一、协调发展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 发展必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 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一般性国际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专门性的环境保护条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 保护优先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 环境责任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是指我国环境法规定或确认的、调整环境法律 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反映了环境法的本质和特 征,贯穿环境法体系,对贯彻实施环境法具有 普遍的指导作用。
“保护优先”与“环境优先”、“生态优先 ”
王树义教授 “所谓环境保护优先,顾名思义, 就是指在环境管理活动中,应当把保护环境放 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在社会的生态利益和 其他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社 会的生态利益。”
曹明德教授 “生态优先原则”作为生态法的基 本原则之一,并将之定义为:“在处理经济增 长与生态保护关系问题上,确立生态保护优先 的法律地位,作为指导调整生态社会关系的法 律准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5、该原则的贯彻 法律规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等。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采取限期治理措施。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五、公众参与原则
1、概念: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有权 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 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 切身利益。在环境法中确立公众参与的原则, 是民主主义理念在环境管理活动中的延伸。
三、预防为主原则
1、概念:是指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 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同 时也要积极治理和恢复现有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安全和人类的健康及其财 产安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案例: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05年11月12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 厂发生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 污染物流入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3、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3、该原则的贯彻
首先,在决策领域,加强环境与发展 的综合决策。 其次,在经济、技术领域,通过环境 法律规范进行协调。 第三,环境监督管理领域,加强环境 监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二、保护优先原则
保护优先原则是生态文明建设规律 的内在要求,就是从源头上加强生态 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生态 破坏。
3、该原则的确立依据:
在“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 的实际提出的。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西方经济学家基于“外部 理论”提出的。所谓外部性,是指在实际经 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 费者和生产者产生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 害影响。 将有害的影响称为“外部不经济性 (exteriority)” 。
研究学习环境法体系的意义: 衡量一个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 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标志。 有助于环境法律的实施和完善。 环境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影响环 境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二、环境法体系的结构。 宪法性规定; 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标准;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在事故发生后,中石油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 万元,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并向当时的 环保总局缴纳了100万元罚款 。
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 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 金78.4亿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该原则的确立依据 环境问题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 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转性。 事后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费用巨大, 在经济上不合算 。 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比较严重。 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 大,对它的认识也具有科学的不确定 性。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四节 环境法的体系
一、环境法的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的体系,就是开发利用自然资 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 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 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样品标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其它部门法中的规定
1、民法中的有关规定。 2、刑法中的有关规定。 3、行政法中的有关规定。 4、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等中的有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国务院制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3、内容:
预防为主 防止结合 综合治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该原则的贯彻 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 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质的环境 法律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四、环境责任原则
1、概念:
对环境和资源的利用、或对环境造成 污染破坏、对自然资源造成减损,即 应承担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确立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要求
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本质和根本价值 的体现,它是环境保护法所特有的。
它的内容必须在环境立法中有所体现,是对国 家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的描述,并且贯穿 于整个环境法体系之中。
它的效力必须全面贯彻于环境法律规范的始终, 并且可以弥补环境立法之局限性。
许多国家在宪法均规定了公民环境权的内容。如 韩国、西班牙等
大部分国家均将环境权的内容规定于环境立法之 中,如美国、日本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该原则的贯彻
通过立法将公民的环境权制度化、具体 化。 尊重和维护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内容:
污染者付费: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 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 和社会。 利用者补偿,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开发者养护: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养护。 破坏者恢复: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的组织或 个人,有责任对其恢复和整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环境要素或 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专门性法律法 规。具有量多面广的特点,是环境法的主体部 分。
主要构成:综合管理性单行法;环境 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控制环境污染、维护生态 平衡和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按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法律性技术指标和 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确立该原则的理论依据
1.环境的公共财产理论。 2.环境的公共信托理论。 3.环境权论 :人权?人格权?财 产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3、内容:
环境知情权 环境决策参与权 环境监督权 司法救济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权在法律上的体现
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第一条庄严宣告: “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 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 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 环境的庄严责任。”
我国将1989年的《中华人民百度文库和国环境保护 法》视为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基本法的内容包括:环境法的目的、调整 对象、方针政策、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国家 进行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正式启动了《环境 保护法》的修订工作,2014年4月24日颁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宪法性规定
是环境法体系的基础,是各种环境法律、法规 的立法依据,也为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活动奠定 了宪法基础。
1、国家的环境保护职责。 2、公民的环境权利义务。 3、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基本法
环境保护基本法是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 作出规定和调整的综合性立法,在环境法体系 中,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性规定,是其它单 行环境法律的立法依据。
2、确立该原则的依据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 求。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协调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关系
1、二者的本质内容一致,均认为环境保护和 经济发展的矛盾能够协调。
2、协调发展理论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 系上,强调从横向上要协调和平衡彼此;可持 续发展理论在平衡各种横向关系的基础上着重 强调纵向的延伸,即当前需要和未来需要的关 系上提出要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案例:2011哈药总厂污染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产生和发展
1972年经合组织环境委员会在债权理 论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环境民事责任的 基础性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 题的决定》: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 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腾格里沙漠出现巨型排污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开宝马喝污水是对现代化的讽刺。”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一、协调发展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 发展必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 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一般性国际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专门性的环境保护条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 保护优先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 环境责任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是指我国环境法规定或确认的、调整环境法律 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反映了环境法的本质和特 征,贯穿环境法体系,对贯彻实施环境法具有 普遍的指导作用。
“保护优先”与“环境优先”、“生态优先 ”
王树义教授 “所谓环境保护优先,顾名思义, 就是指在环境管理活动中,应当把保护环境放 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在社会的生态利益和 其他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社 会的生态利益。”
曹明德教授 “生态优先原则”作为生态法的基 本原则之一,并将之定义为:“在处理经济增 长与生态保护关系问题上,确立生态保护优先 的法律地位,作为指导调整生态社会关系的法 律准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5、该原则的贯彻 法律规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等。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采取限期治理措施。
20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五、公众参与原则
1、概念: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有权 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 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 切身利益。在环境法中确立公众参与的原则, 是民主主义理念在环境管理活动中的延伸。
三、预防为主原则
1、概念:是指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 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同 时也要积极治理和恢复现有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安全和人类的健康及其财 产安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案例: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05年11月12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 厂发生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 污染物流入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3、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3、该原则的贯彻
首先,在决策领域,加强环境与发展 的综合决策。 其次,在经济、技术领域,通过环境 法律规范进行协调。 第三,环境监督管理领域,加强环境 监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二、保护优先原则
保护优先原则是生态文明建设规律 的内在要求,就是从源头上加强生态 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生态 破坏。
3、该原则的确立依据:
在“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 的实际提出的。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西方经济学家基于“外部 理论”提出的。所谓外部性,是指在实际经 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 费者和生产者产生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 害影响。 将有害的影响称为“外部不经济性 (exterior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