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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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
一、强化三个意识,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细化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出台《市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梳理39项重点项目,确定15个牵头单位,18个配合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点位打造、建设项目和模式探索等内容,形成工作清单,制定月度工作计划。
(二)逗硬考核,强化落实意识。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创新推进“三个一”督查激励机制,对重点项目每月一通报一交账一约谈,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考核,细化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重点突出,强化表率意识。形成“清廉村居”建设、“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任务清单。同时结合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的契机,积极争取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典型。
二、强化两个支撑,建强乡村治理队伍
(一)强化组织支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通过纵向构建党的领导治理架构、横向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基层党组织由“单打独斗”转为“联合作战”,已初步构建“一网兜起区域大小事”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强化队伍支撑。充分利用村组干部、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三支队伍,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健全乡村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时,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推进“一肩挑”。目前涉改村全部实现“一肩挑”,比例提升至72%。
三、强化三个抓手,推进试点成效明显
(一)抓重点,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持续深化以“定向代表”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2次,意见建议会6次,集中商讨、听取村党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关于《县村民议事代表制度工作规则》修改和完善的意见。下发《市区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赋予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在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前,讨论决定有关村组事务的议事权,推动议事代表的职责归位。以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为依托,目前全区共确定常设定向议事代表3457人,并赋予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信息收集员等职能职责。
(二)抓保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搭建“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平台,破解乡村治理困境。建成区级中心、镇法律服务站、村(社区)
法律服务室、农村院落(城镇小区)联系点,形成了覆盖区、镇、村、院落“四点四级”公共法律服务格局。统筹政法机关、律所、法律服务所等资源,组成“四个一”力量,全覆盖93个村和社区,做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政法干警,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村规民约法律体检,修正不合法不合规的村民约定。截至9月,受理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6件,与219年相比,同比减少5件。已向省、市推荐申报“七五”普法特色点位5个。
(三)抓改革,激发乡村治理活力。依托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区建设,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级)、9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级),设立若干“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健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成立区级12支常备志愿服务大队、7支镇级服务大队,全区注册志愿者达73万人,志愿服务团队29支。建立“互联网+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网络建设,提升乡村智治水平,实现村级政务服务电子化、智慧化“一门式办理”“一站化服务”,着力构建“就近即办、全区通办、异地可办、一窗快办、快递代办、特需特办”便民服务格局。目前已下沉到乡镇的公共服务事项共17项,村(社区)代办服务事项共计87项,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共计57项,全区便民服务工作全覆盖。同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方监督体系,探索完善基层权力监督机制,完善“四清四明”工作法,细化小微权力,进一步完善权力流程和流程图,修订完成《市区村务(组务)暨干部廉勤执行大会制度》,试点推进的9个“清廉村居”建设基本完成,申报打造省级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积极营造清廉文化氛围。
四、加大三个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引导力度。目前乡村治理主体弱化,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普遍较弱,乡村治理工作相对处于被动治理模式。一是要求相关部门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以更接地气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培训、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定向议事代表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引导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作用。三是挖掘选树一批乡村治理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利用典型的示范力、影响力,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参与面。
(二)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建议区财政在试点期间每年能够有3万左右专项资金作保障,以便顺利推进。二是建议区上对相关项目进行整合,以便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三是建议利用区委党校、外出学习等平台,“走出去、请进来”,邀请相关方面专家到,组织部门、各镇、村、组干部到试点工作搞得好的地区学习。
(三)加大提炼力度。一是阶段性的将好的做法及时固化成制度,在全区推广,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在总结提炼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提升影响力。三是提升提炼质量,确保在221年底试点工作结束时,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叫得响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