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和对策_祁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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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第30卷第5期
唐都学刊
Tangdu Journal
Sep.2014
Vol.30No.5
【博士论坛】
陕西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与
发展的现状和对策
祁剑青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710062)
摘要:历史文化村镇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有相当数量的村镇具备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资格,对陕西省历史文化村镇的现状进行梳理,对其研究动态进行评述,认为应该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法规体系,对全省历史文化村镇资源进行普查、备案,建立资源数据库,积极申报相应等级的历史文化村镇。
关键词:陕西;历史文化村镇;保护
中图分类号:K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0300(2014)05-0112-05
收稿日期:2014-04-08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社区功能提升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2013BAJ10B08)
作者简介:祁剑青(1986—),男,山西原平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历史文化地理研究。
历史文化村镇是指保存文物(文化遗产)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村镇。我国现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ˑˑ省(市、区)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传统村落”等称号。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先后于2003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4年命名了六批5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镇252个,村276个)。
一、陕西省历史文化村镇现状
众所周知,陕西是历史文化大省。然而,截至2014年3月,陕西省仅有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10处,名镇有7: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第四批)、宁强县青木川镇(第五批)、柞水县凤凰镇(第五批)、神木县高家堡镇(第六批)、旬阳县蜀河镇(第六批)、石泉县熨斗镇(第六批)、渭南市澄城县尧头镇(第六批);名村有3:渭南市韩城市党家村(第一批)、榆林市米脂县杨家沟村(第二批)、咸阳市三原县柏社村(第六批)。
目前,陕西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难相匹配。首先,地方政府未能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村镇的重要性,有些仅意识到到历史文化村镇的经济价值,将“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称号当作摇钱树,打着保护的旗号大搞开发创收,盲目建设“假古董”,致使其原真性、完整性被破坏。绝大多数村镇居民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相对淡薄,不自觉的破坏行为时常出现。其次,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法制不够健全。2002年,国家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要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进行保护,2008年又发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针对的只是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未涉及无此称号的村镇;陕西省虽然颁布了《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2006)、《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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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等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11年出台了《陕西省文化旅游古镇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确定了30个文化旅游资源重镇。2012又年颁布了《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从村镇的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原貌保存度、保存现状规模和是否有市(县)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然而针对本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的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出来。第三,本省的历史文化村镇研究起步较晚,研究不够充分。
二、陕西省历史文化村镇研究述评
(一)研究内容
1.乡土建筑研究
陕西省的乡土建筑最早引起学界关注的是党家村。上世纪80年代,由青木正夫、周若祁等组成的“日中联合民居调查团”对党家村进行了聚落与建筑的系统考察,成果见1992年出版的《党家村———中国北方传统的农村集落》一书,[1]其后周若祁、张光(1999)又出版了《韩城村寨与党家村民居》对该村及其民宅做了全面系统的介绍。[2]金磊(2004)[3]描述了党家村的民居建筑特征及村落防御体系。李秋香、陈志华(2007)[4]由长武县十里铺的村落营造历史入手,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还原了十里铺窑洞建筑的空间环境,将乡土建筑与村落放在文化的背景下研究。马付彪(2007)[5]介绍了灵泉村古建筑的结构,分析了其中所蕴含的朴素的力学以及“以柔克刚,耗能减震”的抗震思想。王艳(2007)[6]分析了灵泉村民居建筑的老化问题,并提出一些加固对策。袁静(2007)[7]对蜀河镇会馆建筑的起源、发展、功能、建筑艺术以及建筑与当地民俗、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进行了归纳总结。闫杰(2007、2008)[8]对陕南的地理环境、社会文化以及民居建筑进行了概括性介绍,论述了宁强县青木川镇的地理位置和空间形态,及其民居建筑的型制、结构方式、空间形态、材料和装饰的形态和特征。徐小瑜(2008)[9]论述了旬邑县唐家村的聚落形式和唐家大院的建筑类型、空间形态、结构方式、建筑材料与装饰特征,一定程度上充实了渭河流域小流域文化圈的民居研究。张强(2009)[10]对青木川镇的天井式民居进行了分析,认为陕南的天井建筑受到了不同地区建筑文化的影响,并在适应地理环境和气候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地域性特点。朱晓明、高增元(2010)[11]探索了米脂县杨家沟村的聚落布局模式、建筑组合形式、排水与道路系统的科学与实用价值,指出杨家沟是陕北科学防止水土流失、自然与建筑有机结合、节约土地、改善居住气候条件的居住范例。李琰君(2011)[12]整理并总结出关中地区常见的五种民居形式,并对门窗、雕刻、室内装饰与陈设、民居与居住民俗文化等进行了归纳总结。苏钰(2012)[13]提出了“中国地窑第一村”———三原县柏社村的地坑窑改造方案。
2.旅游研究
吴冰(2004)[14]依据陕西省旅游资源普查的基本数据,以党家村为例,提出了旅游产品深度开发与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的具体建议。王琰(2007)[15]以陕南山水为依托,以秦巴文化为主题,所设计的熨斗镇旅游度假区规划充分体现了地域自然特色与人文特色的融洽,强调了游客的参与性与体验性。孙媛媛(2007)[16]从景观构成理论切入,对陕南古村镇的旅游开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将古村镇丰富而复杂的旅游资源加以整合,形成了相互联系的古村镇景观体系。薛亮(2008)[17]总结了陕西省古村镇旅游资源的特征,并对陕西省古村镇的旅游开发总体思路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开发对策。余向恒(2008)[18]提出了陕西名村古镇的保护原则、开发原则、开发模式,并对“老县城”、党家村的保护与开发规划进行了探讨。胡静(2009)[19]指出柞水县凤凰镇的旅游可持续发展应当充分利用国家交通干线带来的大好机遇。笪铃(2009)[20]针对青木川古镇震前震后旅游市场的变化分析,提出以‘黑色旅游’为主题,按照配色组合理念有效整合其自然、民俗和历史文化等资源,就汶川大地震后古镇的黑色旅游项目进行了设计。陈杏(2013)[21]指出青木川镇应当最终形成古街风貌观光、农耕文化体验、民俗风情娱乐、特色休闲度假和特色餐饮的旅游产品体系。胡巧娟(2013)[22]以礼泉县袁家村为例,从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三个层面分析了旅游地居民的效应感知及态度。崔琰(2014)[23]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评价了礼泉县袁家村的旅游和谐度。
3.保护规划研究
李明(1997)[24]强调了重阳宫在户县祖庵镇建设规划中的重要地位,对平原地区小城镇特色的建构方法和构成层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王振宏、董广全(2007)[25]探讨了柞水县凤凰镇的民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保护与开发凤凰街民居同时,要注意其非物质文化环境”的保护理念。相虹艳(2007)[26]对神木县高家堡传统庙会文化及其他民俗与传统街区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杨铭(2010)[27]以党家村为例,试图将地理信息系统、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整合起来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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