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安全生产触电死亡事故报告

“8.25”安全生产触电死亡事故报告
“8.25”安全生产触电死亡事故报告

“8·25”安全生产触电死亡事故报告

8月25日,扎旗阿尔本格勒乌兰六队农网改造架线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事故中死亡者施工单位向扎旗安监局进行了报告,旗安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报告政府和盟安监局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盟安监局、旗安监局、旗工会、旗纪委监察局、旗公安局、旗检查院联合调查,赶赴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询问有关当事人,了解了事故经过,查明了事故原因,确定了事故责任者及处理建议,现将这起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事故时间:2010年8月25日早7:40分;

3、事故地点:扎赉特旗阿尔本格勒乌兰六队;

4、事故性质:生产责任事故;

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6、事故类型:触电事故;

7、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

8、事故损伤工作日:6000/日;

9、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

二、事故经过

8月24日晚施工没有完工,于是8月25日早上7:40分继续施工,由于施工过程中必需停电作业,在现场施工的郭顶山给负责人包格日乐吐打电话,包格日乐吐又打给阿尔本格勒供电所要求停电,阿尔本格勒供电所告诉包格日乐吐负责断电人没在,需要等一会才能停电。包格日乐吐这时又给郭顶山打电话,让郭顶山告诉施工现场的郭清林和吉日嘎拉,先在地面上做预备工作,等停电后在上杆施工,由于有其它工作郭顶山的说完就走了。郭顶山走后,吉日嘎拉跟郭清林说先把昨天绑的电线放下来,于是郭清林上杆松电线,吉日嘎拉在地面上拽住电线头,等着郭清林将电线接开后在把电线放在地上,第一根电线解开后,吉日嘎拉将电线放在地上,解第二根时,由于重力原因,吉日嘎拉没有拽住,将所拽的电线搭在电线正在运行的一万伏的高压电线上,致使吉日嘎拉当场触电身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包格日乐吐强行要求无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作业。

2、间接原因:吉日嘎拉和郭清林没有按操作规程在停电后

工作,导致事故发生。

四、事故责任认定

1、主要责任:包格日乐吐强行要求无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作业,对未施工人员进行任何教育和培训,未给施工人员参加任何保险,施工现场无安全员,所以包格日乐吐负主要责任。

2、直接责任:郭清林和吉日嘎拉知道没有停电还进行施工,而且无证上岗作业,安全意识不强。

3、间接责任:兴安盟天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赵凤军没有对所挂靠的企业资质进行验证,也没有对所挂靠的企业开工后,派驻安全员,施工没有计划,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没有任何和安全技术措施,也没有督促施工队加强防范。

五、处罚

1、吉日嘎拉和郭清林无证上岗作业,由于吉日嘎拉触电身亡,不予追究,对郭清林由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内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2、包格日乐吐作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章指挥施工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依据《安全生产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处罚一万元。

3、对事故发生单位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依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处罚20万元。

六、防范措施和要求

1、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开展每个岗位、每道工续、每名人员的隐患排查。排查结束后,报扎旗安监局,合格后方能开工。

2、对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25”事故在全电业系统进行通报。

3、建议建设和电力部门对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进行重新验定。

4、兴安盟天鸿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清查内部挂靠施工队,对无资质和资质不全的施工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

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1、信息报告与通知 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附件四)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附件七)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公司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2)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由公司经理通过电话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第一负责人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安全监督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总指挥应立即发布命令,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附件四),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要求编制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文件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要求,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及时有效的争取时间,迅速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生产现场人员不受伤害,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报告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地点应当准确、事故现场的情况应当全面。 (3)事故的简要经过; 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全”就是要全过程描述,“简”就是要简单明了。但是,描述要前后衔接、

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人员伤亡的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5)已经采取的措施; 已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即事故的补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事故的救援与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要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外,更重要的是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总指挥应立即发布命令,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等方式相结合)。 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煤矿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各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1)矿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现场人员汇报发生事故的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安排值班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及救援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及救援处理 一、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地点应当准确、事故现场的情况应当全面。 (3)事故的简要经过;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全”就是要全过程描述,“简”就是要简单明了。但是,描述要前后衔接、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人员伤亡的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5)已经采取的措施;已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即事故的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二、事故的救援与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要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外,更重要的是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程序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程序简易版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 程序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 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 按本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 有效措施,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控制危害源, 监测危害状况,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处置、消除危害造成的后果。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的规定, 发生事故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

地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和伤亡情况; (2)事故简要过程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造成危害情况;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4)报告人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 (1)轻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公司负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 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2-85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 序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项目经理发布命令是否启动指挥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按两个渠道进行事故上报:一是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立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单位、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于 两小时以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2、发生火灾事故,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求救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和流程图.doc

Q/YBLY 甘肃义博铝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BLYAB-03-2016 发生事故、事件后上报 规定和流程 2016-12-01发布 2017-01-01实施 义博铝业有限公司发布

关于发生事故、事件后及时上报的规定和流程 为了进一步严肃事故、事件上报制度,确保公司领导和各主管部门在事故、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指挥,特作如下规定。 1、凡施工现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大型机械倾覆、火灾、爆炸、治安事件、相关方集体投诉、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被媒体曝光等事件及其他重大事故险兆的应由部门主管或有关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和EHS。 2、施工现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发生事故、事件后有关人员应将事故、事件发生的内容、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至EHS有关负责人,EHS有关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事发现场,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班组长或有关负责人必须在事故、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向EHS报告,EHS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填写事故快报。 3、事故、事件报告后有关负责人应密切跟踪事态发展,若事态有所变化,及时再向上报告。 4、若发生重伤以上等级事故,公司EHS和公司领导协商后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之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基层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提供所需材料。 5、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必须认真接受调查,积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EHS针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事故部门应积极配合。 7、在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不准破坏、伪造事故现场,不准瞒报,不准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如有违反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流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流程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臵、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地点应当准确、事故现场的情况应当全面。 (3)事故的简要经过;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全”就是要全过程描述,“简”就是要简单明了。但是,描述要前后衔接、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人员伤亡的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5)已经采取的措施;已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即事故的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项目经理发布命令是否启动指挥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按两个渠道进行事故上报:一是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立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单位、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于两小时以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2、发生火灾事故,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求救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发生的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处理程序: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总指挥应立即发布命令,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等方式相结合)。 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煤矿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各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1)矿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现场人员汇报发生事故的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安排值班调度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性质、地点电话通知受威胁区域的工人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进行紧急避险。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整改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整改记录 单位名称: 苏州雷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可编辑wrod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 1、主席令第51号《刑法修正案(六)》; 2、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法》第91条; 3、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二、有关规定: 1、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1 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2、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3、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可编辑wrod范本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精心整理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2b 事 3124,51,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等方式相结合)。 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煤矿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各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1)矿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现场人员汇报发生事故的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安排值班调度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性质、地点电话通知受威胁区域的工人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进行紧急避险。 2)矿主要负责人到达调度室听取事故汇报后,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总工程师及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有关科室及各队负责人为成员,由总指挥明确指挥部每一位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 3 4 5 6 7 7 1 2 3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1)事故类型、性质、波及范围 2)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结束后现场的恢复情况 事故单位要大力配合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9、事故调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信息报告与通知 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公司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2)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发生的类型; 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由公司经理通过电话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第一负责人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

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安全监督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总指挥应立即发布命令,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相结合的方式)。 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各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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