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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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推进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树立卫生新形象,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疗卫生服务中和医药购销中收受〝红包〞、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非法办医行医行为。充分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建立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二级医疗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九不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任务目标,绛县卫生局成立贯彻落实“九不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开展这次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负总责,要做到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

四、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等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

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通过全省网上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和高于中标价采购,不通过药事委员会个别人或少数人擅自确定所需用药品种和规格,以及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接受医药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以商业目的统方,收受回扣,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出国考察活动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网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诸多行业和环节的合作,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禁收受“红包”

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不收手,示意患者送红包或向患者索要红包,不送红包便刁难患者、态度生硬甚至不认真诊

治的问题。突出查办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三)改善医疗服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对患者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病难看”、简单粗暴、敷衍塞责,对患者不负责任,看病住院讲人情、凭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护理行为;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合理安排患者门诊、检查和住院时间,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挂号、收费等便民服务;顺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患者提供生理、心理、精神、社会等多方面人文关怀,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四)优化医疗环境

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医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室内外环境治理、卫生间卫生治理和医疗废物治理,确保就医环境整洁有序,符合环保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设施、提供便

民服务,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加强专题宣教,提高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五)推进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医疗机构要将服务安全、质量、费用等信息,特别是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六)打击非法行医

重点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以及“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有效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月20日前)

县卫生局召开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动员大会,号召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研究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排紧凑,考虑周密,重点突出,各个阶段环环相扣。各单位也要召开动员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张贴至醒目位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形成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局面。要签订层级责任状,强化对“九不准”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21日——2月底)

一是组织自查。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安排,从普通医护人员到管理人员均需严格对照“九不准”相关规定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查是否存在收受患者〝红包〞、医药回扣、违规购销的药品,同时纠正滥检查、大处方、过度治疗、乱收费等问题,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及时将收受的〝红包〞、“回扣”上缴单位。各单位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包括过度治疗和检查,自立收费项目,重复或虚假服务收费,收受患者“红包”,凡是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情况收费的要将违规收费金额上缴。同时查看本单位在各类医疗物资采购中是否严格遵守《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要求,切实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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