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政策18问

新农合政策18问
新农合政策18问

新农合政策18问(2012)

1、什么是新农合制度,它具有什么特点

答: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民健康问题的重大举措。新农合的主要特点有:①在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上政府拿大头,农民个人出小头;②在农民参加的方式上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③在管理上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政策性强,随意性小;④在解决问题的着力点上,重点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兼顾受益面。

2、为什么要建立新农合制度

答: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政府或集体经济还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包起来,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康;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3、建立新农合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3、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新农合

答: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要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也就是只有每年按时按规定缴费参合费用,才能在生病的时候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4、为什么新农合筹资不属于增加农民负担

新农合是农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农民自愿交纳的个人参合费用属于农民个人消费性支出,不是农民负担项目,农民为参加新农合、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有政策依据的。这些资金完全用于农民医疗保障,而且政府和集体还要给予资金扶持,将大大减少农民的负担。

5、为什么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农合

答: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健康都需要重视和社会的关心,每个家庭都有老、中、少。老年人:风风雨雨几十年,为家庭作出了贡献,但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素质不断下降,患病的概率增加,更需要儿女的关心。中年人:是家庭的中坚力量,是家庭的支柱,劳动强度大,外出的机会多、风险大,更需要健康保障。少年儿童: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身体正值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可以解决全家的后顾之忧

6、为什么参加新农合要每年缴费,并且在逐年提高

答:新农合是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单位进行核算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也是每年足额补助到位的。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新农合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国家出的钱越来越多,因为新农合基金的筹资是由各级政府补助和参合人员个人缴费共同组成的,所以,参合人员缴费也会随各级政府补助的提高而相应增加。比如,2007年各财政补助只有40元,参合人员就只交10元,08年补助80元,就交20元, 2012年补助240元,参合就交50元。

7、2012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截止时间和享受报销时间。

答: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筹资标准将达到290元,其中,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50元,缴费截止2011年11月30日。按时足额缴纳参合费用后,可在2012年1月1日至于2012年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如果老百姓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2012年就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8、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员是否还能参加新农合

答:凡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已参加各种商业保险人员仍应参加新农合,既可在保险公司享受报销,又可得到新农合报销,只是两者报销不超过医疗总费用。

9、新农合与商业保险有何不同

答: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财政支持的,财政扶持资金及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完全用于对参加人医药费用的补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能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与商业保险相比,没有一分钱盈利行为,另外,商业医疗保险通常不吸收有病在身的人参加保险,合作医疗则不同,帮助所有农民解决看病难是政府举办合作医疗的目的。

10、参加新农合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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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新农合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避免农民“小病不治,大病硬拖”的现象,全面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参加者一旦生病就医,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从新农合基金按比例补偿,减轻医疗负担,当参加者患大病、重病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参加新农合,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几十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5万元,是个人交费的上千倍,如果家庭经济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次,新农合有政府扶持,且政府支持的资金远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最合算的。

11、参加了新农合具体能享受到哪些报销政策

答:首先是得了小病,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2011年交30元的参合费,可享受人均50元的门诊统筹费用,并且家庭成员可共同使用,也就是假如一家有6个人,只有1个人生病最高可报到300元的门诊。2012年交50元钱,门诊报销还会相应提高。

其次是得了大病,可享受住院报销。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住院除应该扣除相应的起付线(也就是门槛费)外,可报销部分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85%,中心卫生院80%,县级医院70%,县外40%。

第三是定额补助。凡是参加新农合在医院正常产的可先享受住院正常分娩项目补助500元之后,享受新农合不超过400元报销;凡是在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管理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全程治疗结束后按400元/人定额标准补偿。

第四是特殊病种大额门诊。1、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2个病种,不设起付线,补偿比70%,封顶线1000元。2、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5个病种。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65%,封顶线执行年度最高累计封顶线(包括住院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门诊统筹补偿),即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

最后,确实花了很多钱住院还可享受二次报销。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后,其余额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经县合管中心审核后按其余额的10%给予二次报销;其余额在10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0%计算,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0%计算给予二次报销。

12、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有哪些特殊待遇

答:一是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费用由民政部门代缴;二是五保户住院先由新农合报销,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报销;三是低保户住院按新农合正常报销后,剩余部分按25%比例再进行报销,但全年不超过5000元。

13、门诊是怎么报销的

答:门诊就医时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报销,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也可以在村卫生室报销。

14、住院报销程序是怎样,需要提供那些手续

答:参合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和县外即时结报医院住院时,先全额交纳住院费用,出院后需要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就诊的医院直接报销;在县外当地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发票报销联、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报销,一个月左右领取报销款。凡是外伤者均应提供由派出所或村委会(居委会)加盖政府出具的受伤经过证明。

15、什么叫提高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

答: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将部分病种实行特殊报账政策,今年我县启动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保障水平工作,凡是符合条件的这两个病种实行定点治疗,按70%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经后还将对宫颈癌、乳腺癌等疾病提高保障水平。

16、对弄虚作假者,有何处理规定

答:参加人员弄虚作假的,不予补偿,对已补偿者追回补偿款,如果情节严重停止其享受新农合待遇;医务人员和合作医疗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由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合疗证》遗失了、烂了怎么办

答:《合疗证》丢了,烂了,凭户口簿及时到县合管中心免费补证。县合管中心将冻结原医疗证号,重新生成新医疗证编号。

18、建立新农合的意义是什么

答:建立新农合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让老百姓病有所医,有效缓解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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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补偿方案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医改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为重点,结合我省2013年新农合运行的实际情况和2014 年基金总量分析,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在基金承受能力之内最大限度地保障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 (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三、基金用途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等。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医疗事故、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等不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五个

部分进行分配: 1、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5%(含风险基金)。 2、门诊补偿基金。原则上占扣除上缴10%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0%。 3、大病保险基金。原则上按5%左右安排,各地可根据大病情况适当增减。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另文规定。 4、医改支持基金。医改后设立的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另文规定。 5、住院补偿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医改支持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 四、定点医疗机构分类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1.问: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怎么缴? (一)原新农合单个零星缴费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0日,到各乡镇(或街道)人社中心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续保手续。 (二)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银行(农商行或建行)网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年中参保的特殊人群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缴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出生证、退伍证或毕业证) 2.问:在校学生怎么缴费? 在校学生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缴费,但必须先取得社保卡,如果还没办社保卡的,要尽快去镇(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登记信息,否则影响正常缴费。 3.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怎么缴费? 是否全部不用缴? 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保持原口径不变。参保人到退休年龄,连续缴费年限满20年后不再缴费,个人缴费与补充保险金都不用缴,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问:医保卡今后还有吗? 社会保障卡既有医保卡功能,又有银行卡功能。医保卡将被社会保障卡替换。今年缴费请直接使用社保卡。从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就诊时请尽量使用社保卡,一经使用,原医保卡自动停用。到医保中心报销时要求带社保卡结算,以便结算资金直接打入社保卡。 6.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待遇是否变化?报销比例怎样? 原城镇居民医保在并轨城乡医保后基本待遇不变。 并新增待遇:⑴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保险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计算范围。 ⑵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金支付达到病种付费标准的70%。 7.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是不是和新农合一样?区别在哪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一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原城镇居民另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比原新农合参保人多缴一个补充保险金,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外,同时享受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待遇,刷卡结算时按规定待遇一并直接结算。 8.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未设定限额,整合后为什么要设定门诊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省人社发【2017】341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我市整合后原城镇

社会医疗保险控费方案设计

社会医疗保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方案 一、医疗控费的必须性 (一)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是城乡居民医保保障的主要形式 城乡居民医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具体形式,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自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逐年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涉及政府、参保对象、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高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以及充分利用有限的医保基金,努力为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保障的需要,国家先后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改革的主要目标。主要方法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药品零差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药品价格是价了,药品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例大幅下降,但医疗总费用并没有象当初制度设想的那样保持总体平衡不增长,而是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且医疗服务成为医疗机构唯一的利润来源,大量购买医疗仪器设备,增大医疗服务供给,成为医疗机构普遍现象。医疗总费用快速增长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断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基层面临出险的风险。现阶段,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与医保基金的有限性成为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如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课题。 二、医疗控制的主要措施 承办机构将与医保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经办机构采取多种举措,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为统领 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采取总额控制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混合支付方式。年度医保基金总额、医疗费用增幅、次均费用控制等指标均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对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基金安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二)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

新农合政策问答

新农合政策问答

潍坊市新农合政策问答 尊敬的各位农民朋友: 您好!以下问题与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您仔细阅读,让新农合政策更好地为您服务。 一、新农合是什么?怎样参合?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号)中规定,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地方,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农村居民。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避免重复参保(合)。 3.农民如何参合?

答:农民以户为单位缴费参合,一般在每年的8-11月份缴纳下一年度参合费用。由镇(街道)、村(居委会)集中时间统一筹资,参合资金收缴完成后,不再接纳农民参合,也不办理中途退出手续。缴费结束后出生的计划内新生儿,如果母亲参合,其新生儿也自动参合,不需补交参合费用。 提醒农民,缴费注意事项:适龄儿童一定要及时落户口、按时缴费,一旦错过缴费时段,该参合年度内将不能享受新农合保障。 4.五保户、低保户等如何参合? 答: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以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代其缴纳个人参合费用。 5.缴费数额如何规定? 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年提高,个人缴费额和筹资额度也逐年提高。2013年,个人缴费70-80元,各级财政补助280元以上,人均筹资额达到360元以上。以后,个人缴费每年增加10-20元,政府补助每年增加40元。 6.参合农民享有哪些医疗保障制度? 答:农民一旦参合,即享有新农合保障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障,低保居民或者因大病即将致贫的参合农民还可以享受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保障。 二、参合农民如何就诊、转诊

洛阳市新农合最新补偿方案

洛阳市新农合最新 补偿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洛卫农卫〔〕16号 洛阳市卫生局 关于调整我市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龙门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市新农合补助管理服务中心,各市管新农合定点医院: 为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根据医改目标要求和基金收支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对我市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现就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补偿政策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大病(住院)补偿政策: (一)起付线。城市建成区内的一级定点医院(简称城市一级定点医院)起付线由300元调整至400元,其它等级定点医院的起付线不变。 (二)补助报销比例。除二级甲等以下各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外,其它保持不变。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模式改为一段式补偿模式,其它等级定点医院仍采用分段式补偿模式。原乡镇卫生院西医诊疗项目补助报销比例下浮10%的政策不再执行。调整后的二级甲等以下各级定点医院补助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城市一级定点医院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县级报销基本药 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物目录。 二、特殊补偿政策 (一)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偿政策。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非隐匿性)、重型精神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等一般慢性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具体病种范围由各县(市、区)自主确定,报我局备案后执行。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50%,年度封顶线1500元。补偿金额与大病住院补偿金额累计计算,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参合农民。 有关疾病鉴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办法另行下发。 (二)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政策。将居家腹膜透析和透析液纳入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实行按日限量管理,日纳入新农合补助报销的腹膜透析液数量≤4袋(毫升/袋),日使用超限部分不再补助。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管理系统调整等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补偿方案调整情况通知各自管理的定点医院,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补助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补偿政策严格落实。市新农合补助管理服务中心要协调软件供应商及时完成新农合管理系统调整、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调整后的政策能同步实 4 2020年4月19日

淮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民须知

淮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民须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95 更新时间:2012/3/30 9:09:51 一、什么是新农合?“新”在哪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够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2012年的标准是每人缴纳不少于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每人补助240元)。 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以市(县)为单位统筹使用。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当年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适当兼顾门诊费用的报销。 二、广大农民如何参加新农合?参合后如何看病和报销?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凡是我省农村户口的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以参加区划所在地的新农合;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国务院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孩子提前参合。 (二)怎样参加新农合?交多少钱?交到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交? 我市一般在10—12月开始收缴农民下一年度的参合资金。一般由乡镇政府派工作组与村委会干部一起,进村入户收取。符合参加新农合条件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2012年参合金是按家庭人数每人交50元。农民凭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领取新农合IC卡。农村五保户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交。缴费后,当场索取收据。并发一份新农合“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的钱收上来以后,还有很多的事要做。要登记造册,区级财政根据参合人数提供配套资金;然后,将参合人数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汇总统计上报,向上级财政申请配套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一般于第一季度下拨,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一般于第二季度拨到省,省级立即分配下去。这样保证一年当中,资金不会“断流”。如果农民缴费时间过分延迟,会影响省级和中央配套资金的及时下拨,从而也就影响到各地的报销兑付。 (三)参合后,怎么看病住院?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必须要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卡》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否则,无法出院当场报销。 原则上,首先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转诊备案者,在补偿待遇上可给予适当优惠。这样可以减去农民往返办理转诊手续的麻烦。 (四)看病后,怎么报销? 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市制定的《门诊统筹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最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xx版)的通知》(卫基层秘〔xx〕6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筹集 xx年,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筹资基金总额的5%予以安排,从xx年的新农合基金中切块列支,不再额外向参合个人收取。 二、基金管理 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照承办合同规定约定拨付给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确定为2.5%。按大病保险筹集资金总额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 原则上,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参合年度的次年3月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4月底之前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后的结余部分,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亏损总额的70%、30%分担。 三、基金用途 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范围。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新农合补偿后自付费用列入合规费用范围。 下列费用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医疗机构、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xx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新农合报销比例

2012年新农合报销比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报销政策,越来越好了,不比城镇职工医保差! 10月24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2012年新农合报销新政策进行了通报。在公布的新农合的新政策中,利好消息“一箩筐”,这些利好包括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报销封顶线再次提高,最高可报销15万元;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10万元的参合患者,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设置农民工定点医院等。这就意味着,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合人员再到医院看病,报销比例会更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更少。 据了解,2011年全省有7804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96%。另外,2012年,农民个人交费部分由30元提高到50元。 2012年开始实施的新政中,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在乡级医院住院看病者,报销比例高达90%,到省级大医院看病者,报销比例也可达65%(具体报销比例见本版表格)。 河南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提醒参合人员:选择医院时,不要光看报销比例,还要看起付线是多少。很多农民不知道什么是起付线,其实,起付线就是参合者完全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参合人员报销时,医疗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才能按照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有很大一部分参合人员,只看报销比例,不看起付线。以乡级和省级医院为例,乡级医疗机构报销90%,省级报销65%,看似只有25%的差别,其实,差别远不止25%。乡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100元,省级医院是2000元,也就是说,个人负担部分,在省级医院看病要比在乡级医疗机构多负担1900元。除此之外,同是一种病,乡级医疗机构要比省级医院的治疗总费用少得多。所以,王耀平处长提醒参合人员,如果是发烧、咳嗽、阑尾炎、割包皮等小病、小手术,没必要到省、市级医院,在基层医院治疗,性价比最高。 对于反复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新农合新政还给予了人性化关怀,明确指出: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起付线按同级别医院的50%收取。 新规同时规定,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合儿童住院,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对符合条件享受两项及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 参合人员看病不能光看报销比例 还要看清起付线 在年度内第二次住同级别医院者 起付线减半 人员,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如果参合人员不在户口县所在地,而是在省内其他县、乡打工或办事儿,需要就医的,可直接到所在地医疗机构治疗。如果所住的医院是县、乡级医疗机构的,执行户口所在县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标准。 在一些人的印象中,新农合“只保小病,不保大病”,而农民负担不起的,就是治疗大病的费用。近几年,为解决新农合“既保小病又保大病”的问题,新农合报销封顶线不断提高,人性化政策不断出台。2012年,更是把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另外,对于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的参合患者,扣除起付线后,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10万元的参合患者,扣除起付线后,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说,如此人性化的规定,将大大减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大病返贫的现象。 中医药治病花钱少,效果好,不良反应少。新农合鼓励参合人员通过中医药治病,住院费用报销时,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10%。

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新农合”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总体目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新农合”推进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目前“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新农合”在立法上滞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新农合”的工作难度,农合监管工作中对于违规行为在查处上处于“无法可依,无例可循”的现状,并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二是各项规章制度尚不完善,对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边参保的病人,基本上享受到了住院不花钱的待遇,助长了“小病大医”,肥了医院损了政府的不良现象。三是医疗服务监督也不健全,如何引导病人合理“消费”,存在很大缺陷。 (二)参合筹资急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农合缴费筹资方式主要是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干部和村组干部挨家挨户收取参合资金的筹资方式,每年筹资都要召开动员大会,并且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工作量很大。这样的筹资机制

不稳定也不健全,没有规范化、程序化,筹资成本较大,又无专项筹资工作经费,急需建立筹资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新农合”医疗只流于一般性文件和会议要求,缺乏法律约束和过硬的政策支撑,收缴个人参保资金时,经常出现年老多病的愿意参加、年轻少病的不愿参加的现象。 (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问题多 当前,农村医疗卫生网络总体上看是健全的,但仍有不少乡镇卫生院分散经营,设备陈旧,技术人员匮乏,服务功能不够强,诊疗技术和水平不高,稍重一点的病人,就要到县区医疗单位诊治,增加了看病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减少,财政给予补偿有限,加之乡镇卫生院多年来的人员和债务等包袱,致使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制约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壮大及诊疗水平提高。 (四)医疗救助不完善 目前政策规定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必须包括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重要措施。如何筹集大额医疗救助资金,是“新农合”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亟需设计好适合实际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尽早启动,切实解决一些特困群体有病无钱医的问题。 二、“新农合”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讲政策、制度、参合办法、审结流程以及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地进行广泛宣传,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农民群众参加“新农合”持单纯“受益”和一

2015郸城县新农合补偿方案 (1)

郸城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统筹补偿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参合人员受益水平,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有效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周口市卫生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5年版)》的通知>(周卫新农合[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益面。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大病统筹,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既要最大程度地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又要避免出现基金透支,确保基金安全。 (三)坚持便民利民宗旨。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简化报销补偿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现。 (四)坚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合理分流病人,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二、基金分配和使用 (一)合理分配和使用基金 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

家庭账户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和风险基金,不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2015年度个人缴费90元,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补助360元(以上级通知为准),合计每人450元。其中70元作为家庭账户基金,50元作为门诊统筹基金(其中提取20元作为一般诊疗费支付资金),310元作为大病统筹基金,20元作为大病保险基金。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与大病统筹基金可调配使用。2015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个人缴费90元中划出 20元纳入统筹基金,用于提高慢性病及普通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和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 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含风险基金)。 (二)明确基金补偿范围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偿。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 5、在境外就医的; 6、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

新农合政策的报销制度差异对于农民的影响

新农合政策的报销制度差异对于农民的影响 ——基于省第一人民医院的案例研究 第一章绪论 一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本论文将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基于对省第一人民医院的案例研究为例,对的新农合报销制度和报销行为进行分析,有以下发现:(1)只有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生了病,才能得到报销;对新农合报销制度认知度越高的农民越能得到最大额度的报销款;参合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越高,报销也越多;丰富的社会资本可以在参合农民报销中起到积极的作用。(2)在不同病种报销规定中,除了职业病报销的比例比较低外,其他病种报销比例大致在50%左右;对于那些常年被慢性病困扰的农民来说,新农合确实能解决部分问题。但新农合基金费用有限、以及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新农合报销不能彻底解决生病农民的真正困难。(3)从就医地点来看,住院的病人是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不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的,农民就医地点的选择与报销的多少密切相关;医疗机构的正

规与否也和报销有一定的关联,越正规的医院越容易得到报销,而越不正规的医疗机构,农民得到报销的可能性则很低。 针对上述发现,我提出了如下建议:(l)政府应该对新农合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报销制度的宣传。让农民搞清楚如何报销,到哪里报销,以及能报销多少等具体容。(2)政府要使农民从报销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扩大新农合报销围和比例,让农民受益更广。(3)当前报销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4)建立门诊统筹机制,加大对各个医疗机构的报销制度的监管力度,杜绝不合理报销现象的产生。 鉴于农民医疗保健的严峻现状,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2002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基本目标是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基本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新农合政策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的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制度的部管理机制还存在着筹资机制不科学,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差,政府部门对新农合的监管方式方法和报销比例不健全等问题且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对建立完善、可行的新农合制度提出了迫切要求。其中农民对报销情况的反映尤为强烈,因为报销的好坏是反映新农合制度好坏的重要指标。农民参加新农合也就是为

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

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 为加强全省范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使参合农民得到及时、有效、优质、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制定了安徽省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下文仅供参考! 20xx年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全文 一、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与管理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与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定省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审定市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审定县(市、区)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 2、开展为公众服务的大型企业及解放军、武警驻皖部队所属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审定。 3、其它医疗机构,包括非地方医院、民营医院的定点资格一律按照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权限,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审定。不应将符合条件的非地方医院或民营医疗机构排斥在定点医疗机构之外。

二、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与审批 1、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凡我省范围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达到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②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有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④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医疗服务管理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⑤主动配合与自愿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或经办机构督查和考核;⑥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较好,社会评价较高。 2、申请材料。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在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领取《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并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承诺书、参合农民就诊管理措施、医药费用控制措施以及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3、审批与公布。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常年受理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申请。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资格审

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

新农合相关制度 1.新农合服务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 2.新农合协议医师管理制度; 3.新农合绩效考核和成本管理制度; 4.新农合人员身份核实制度; 5.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制度; 6.贵重药品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审批制度; 7.转诊转院审批制度; 8.医疗消费知情制度; 9.自费费用告知同意制度; 10.新农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1.新农合业务培训制度; 12.单病种管理; 13.住院次均费用等相关控费制度; 14.慢性病管理制度; 15.门诊管理制度; 16.住院管理制度。 17.新农合工作管理制度 18.新农合工作人员职责 19.新农合工作制度

新农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医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新农合网络的日常维护。 二、新农合网络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必须打开此网络,及时 认真检查网络运行是否正常。 三、新农合网络首页设有门诊,住院报销相关内容,涉及内 容更新维护。 四、定时与上级新农合联系,定期技术维护,解决运行中出 现的问题,保证网络正常运行。 五、网络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用户口令密码,由于密码泄露 所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 2017年6月1日

新农合保险业务培训制度 一、定期对新农合窗口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医保流程及医保 操作技能,以便较快地适应医保报销程序。 二、按新农合相关政策需要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 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工作质量。 三、医保办工作人员应学习和掌握最新医保业务知识和政 策,定期对医保办人员及临床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充分了解新农合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医保专 业知识面。 四、定期请新农合老师讲课,系统的讲解新农合相关知识、 业务水平、提高医保工作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五、医保办工作人员及时下发新农合的政策文件。并组织相 关人员学习文件内容,及时更新知识。 六、经常进行短期培训,医保办工作人员随到随讲,及时下 发医保政策知识。 2017年6月1日

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与补贴你需要了解一下

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与补贴,你需要了解一下! 目前我国的慢性病患者已超过3亿人,慢性病致死人数已占到我国因病死亡人数的80%,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到总疾病负担的70%。同时,以糖尿病为例的慢性病已呈现年轻化发展趋势,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提起糖尿病,相信各位都不陌生。“糖尿病第一大国”的帽子,中国戴了很多年。据2017年国际糖尿病联盟公布的第八版《全球糖尿病地图》报告显示,我国成年糖尿病(20-79岁)患病人数达到1.14亿,患病率(2型糖尿病)为9.7%~11.6%,这意味着大约每10个成年人里,就有一名2型糖尿病患者。千禧年以来加速的城市化,除了成就经济繁荣,也影响着城市人群的生活节奏和身体状况。缺乏运动的生活方式、变化的饮食习惯以及日益增加的肥胖度,加剧了慢性病的上升趋势,日益增长的趋势让提高慢病管理水平势在必行。为此,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从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支付方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角度,着力控制我国慢病患病率,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则对我国慢病防控进行了长期规划,明确了2020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着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

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2017年我国慢病管理相关政策及解读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一起来看一下。 1、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病种分类及病种目录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分两类:Ι类特殊慢性病病种有:(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血友病;(7)Ⅲ期尘肺病。Ⅱ类特殊慢性病病种有:(1)重性精神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5)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6)糖尿病(并发症);(7)冠心病;(8)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13)肾病综合症;(14)心肌病;(15)癫痫;(16)Ι 或Ⅱ期尘肺病。2、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是如何确定和报销的?答:实行慢性病专家组集体鉴定。Ⅰ类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申报,Ⅱ类原则上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未住院的可凭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阳性检查报告单申报。申请一次保留三年有效,但每年须进行参合身份审查。符合病种规定的参合患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合管办建立档案,在新农合“一卡通”卡中登记注册,患者持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刷卡报销。在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凭年度就诊发票等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申报。3、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新农合药品目录

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措施

满城县医院 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制度 一、控制不合理用药的措施 我院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过程中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医疗药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从而实现合理用药。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也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用药行为的具体措施。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落实满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目录外用药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 3、建立用药监测评价机制。对临床用药情况建立经常化的监测评价机制,评价的内容:抗生素使用比例;针剂应用比例;次均处方费用;药品占整个医疗费用的比例;病因、对症、预防并发症等用药符合治疗指导原则的病历数;并用≥2种抗菌素的病例数;用药、医嘱、收费相符率等反指标进行监测。 在常见用药监测和评价上我们实施处方评价和病历审核两种形式加已控制。

二、控制不合理检查的措施 对合理检查的基本原则进行培训。强调必要性,明确诊断项目是否临床必需,分析检查项目对诊断疾病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注重安全性。有些检查存在危险性,可能带来痛苦、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应结合病人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检查项目。保证经济性。在满足必要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费用低的检查项目,杜绝重复检查、变相重复检查。同时也制定了盯着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利用检查费用占就诊病人的费用比例、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检查项目的阳性率或阴性率等监测评价指标进行定期监测、检查与情况通报、反馈。 2、加强技术培训。一方面加强对医生病历采集、物理诊断技术以及临床思维能力的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的操作方法、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不同检查的相互关系等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教育医务人员追求经济效益,损害患者利益的临床行为,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不允许给临床工作人员下达经济指标等。 2011年1月1日

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一、收缴基金 参合农民2012年每人每年缴纳50元 二、住院补偿设置 (一)住院起付线:设立四级起付线 1、区内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 2、区级及区内市级二甲和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 3、区内市级三乙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 4、区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1、区内乡镇级及蕉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比例为9%; 2、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为7%; 3、区内市级二甲、三乙和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5%; 4、辖区外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0%。 (三)住院补偿封顶线 当年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总额封顶线为7万元。 三、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封顶线为20元/人 2、特殊门诊:补偿比例为40%,封顶线按特殊病种不同从800-20000元/年。 新农合工作制度 一、负责做好对3000元及以下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资金的审批,并办理参合农民补偿资金的 发放; 二、承担超规定范围报支的住院医药费用; 三、定期公布本乡镇(街道)各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情况; 四、定期向区合医办及合管中心报送补偿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以及参合信息采集和农民缴费征收等工 作; 六、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患者住院、转院手续,并如实告知有关政策和规定; 七、主动帮助参合患者索取、提交有关补偿申请材料,受理补偿申请和初审录入工作; 八、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巡查和参合人员住院情况核实与随访; 九、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区合医办、合管中心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完成区合医办、合管中心安排的其他新农合相关工作。 文明用语 请问您看哪一科? 您原来有病历吗? X科在X楼,请您往XX方向走。 请您在那边坐下,稍等一会儿。 请问您哪里不舒服? 请您躺(坐)好,我帮您检查一下。 请您到收费处交费后,到XX科去检查,等结果出来后再来门诊。 请您不要着急,这种病比较常见,先给您开点药,请您按时服药。 请您安心养病。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二、基金用途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医疗事故、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等不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五个部分进行分配: (一)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5%(含风险基金)。 (二)门诊补偿基金。原则上占扣除上缴10%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0%。

(三)大病保险基金。按XX年度每参合人数10元标准从XX年度统筹基金中提取,XX年度县新农合大病再保险补偿方案将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另行制定。 (四)医改支持基金。医改后设立的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另文规定。 (五)住院补偿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医改支持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 三、定点医疗机构分类 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分类设置住院补偿比例以及起付线的计算系数。 Ⅰ类:本县乡镇卫生院。 Ⅱ类:在本县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及县外乡镇执业的一级医疗机构。 Ⅲ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省属二级医疗机构。 Ⅳ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三级医院(含省市属三级医院、社会办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和三级专科)及本县病人主要或集中流向的省外医疗机构。 Ⅴ类:是指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及省内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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