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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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从量计征
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一、从价计征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额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征收率2009年起为3%。
【初步结论】一般情况下,从价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同一个数字。
二、从量计征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答案】ACD
【特别提示】黄酒、啤酒以吨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以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确定计税数量时要注意使用的数据单位要与固定税额的计量单位口径一致,不一致的要换算成一致的口径。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2009年之后是以每支0.003元为单位固定税额;
白酒从量计税部分是以500克或500毫升0.5元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题·单选题】2010年3月,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当期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到期没收包装物押金3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106 B.106.85 C.109.08 D.109.42
【答案】D
【解析】[480+20/(1+17%)]×20%+100×0.1=109.42(万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自产自用通常指的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的是()。(2002年考题变形)
A.炼油厂用于本企业基建部门车辆的自产汽油
B.汽车厂用于管理部门的自产汽车
C.日化厂用于赠送客户样品的自产化妆品
D.卷烟厂用于生产卷烟的自制烟丝
【答案】D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第二种情况,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公式的“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例题·计算题】某制药厂1月生产医用酒精20吨,成本16000元,将5
吨投入车间连续加工跌打正骨水,10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企业当期销售跌打正骨水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0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0000元,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
【答案及解析】
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200000+10000)×17%-30000=5700(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10000+10000/10×5)×5%=750(元)
合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合计=5700+750=6450(元)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厂将1辆自产摩托车奖励性发给优秀职工,其成本5000元/辆,成本利润率6%,适用消费税税率10%,其应纳消费税是多少?增值税的销项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5000×(1+6%)÷(1-10%)=5888.89(元)
应纳消费税=5888.89×10%=588.89(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5888.89×17%=1001.11(元)
或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6%)+588.89]×17%=5888.89×17%=1001.11(元)
【例题·计算题】某黄酒厂将2吨黄酒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10%,每吨税额240元。
【答案及解析】
其消费税不必组价,应纳消费税额=2×240=480(元)
计算增值税组价=4000×2×(1+10%)+480=928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9280×17%=1577.6(元)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将自产薯类白酒1吨(2000斤)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5%,则此笔业务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
消费税从量税=2000×0.5=1000(元)
从价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1+5%)+1000]÷(1-20%)=6500(元)
应纳消费税=1000+6500×20%=23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17%=1105(元)
或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1+5%)+2300]×17%=6500×17%=1105(元)【例题·案例】某护肤品厂将成本为3000元的护手霜发给职工作福利,护肤品不缴纳消费税,则增值税组价=3000×(1+10%)=33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300×17%=5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