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体检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体检”报告
省第一“体检”组
(2017年7月27日)
一、安全“体检”基本情况
(一)安全“体检”对象的基本情况
兖矿集团是以煤炭及煤化工、装备制造、金融投资为主导产业的省属国有特大型能源企业,是我国唯一拥有境内外四地上市平台的煤炭公司。共有山东本部、陕蒙、贵州、新疆和澳大利亚、加拿大“六大基地”。现有国内外生产矿井27对,2016年煤炭产量1.14亿t,在册职工9.6万余人。
(二)安全“体检”组的基本情况
负责本次“体检”的为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第一组,工作人员来自局机关相关处室,涵盖安全管理、采掘、“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应急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专业。
二、安全“体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安全“体检”组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方案》中煤矿上级企业9个方面的内容,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体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存在的问题
1.集团公司从业人员9.6万余人,设置了安全副总经理,未
- 1 -
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置安全总监。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未配备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病危害防治等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集团公司未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将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书面告知山东煤监机构。
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代表,未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全体会议。
(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5.集团公司4名副总经理、5名副总工程师、3名副总经济师的岗位责任制未做到岗位一一对应;未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察局1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未编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三)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
6.《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兖矿集安发〔2012〕192号)颁布日期为2012年3月30日,未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及兖矿集团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7.2017年以来,集团公司未专门召开省内煤矿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专题会议。
- 2 -
(四)安全生产投入存在的问题
无
(五)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
无
(六)应急救援
8.应急救援专家库没有矿山救护方面的专家。
(七)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存在的问题
9.对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处分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兖煤菏泽能化公司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处理意见》代替个人行政处分决定,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行政处分决定一人一文。
10.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党委组织部、安全监察局未联合督导检查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处理涉及煤业公司有关人员执纪到位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中缺少监督检查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内容。
(八)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
12.赵楼煤矿选煤厂主洗系统扩能项目,入洗能力由450万t/a,扩大到600万t/a,扩能150万t/a,该扩能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联合试运转报告、竣工验收方案、竣工验收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审
- 3 -
批手续。
(九)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
无
三、隐患问题查处情况
通过此次全面安全“体检”,共发现一般隐患12条。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改正,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四、提出的措施、对策和建议
1.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指导和监督所属煤矿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
2.应急救援专家库应增加公司外部专家;应急救援资源调查应增加公司外部可调用救援资源,如注浆、机电安装队伍等专业救援队伍储备,实现救援手段多元化专业化。
3.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建设项目审查批复验收工作。
4.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整改要求中涉及改正、限期改正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监察指令抓好落实。
附件:煤矿上级企业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
- 4 -
附件
煤矿上级企业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
- 5 -
- 6 -
- 7 -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