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义乌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义乌市统计局

义乌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109个,比2013年末增长28.4%,从业人员201613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050个,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8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21个,占0.2%。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8663个,占95.7%;集体企业4个,占0.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4%,外商投资企业占0.8%。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91.7%(详见表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个,制造业907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1个,分别占0.1%、99.6%和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02%,制造业占99.0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9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纺织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0.7%、14.3%和8.8%(详见表2-2)。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6.1亿元,负债合计69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1.4亿元(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7%。其中,新材料产业49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4.6%;生物产业11个,占10.0%;节能环保产业18个,占16.4%。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注4〕

2018年末,全市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7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7%。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1个,占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4.7%;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4个,占23.5%;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2个,占11.8%。

(五)企业研发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69个,比2013年增长29%,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9.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6786人年,比2013年增长110%。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3.9亿元,比2013年增长28.5%;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5%(详见表2-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132件,其中发明专

利申请391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 63.6%和164%;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5%,比2013年提高13.1个百分点。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018个,比2013年末增长149.5%,

从业人员59990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018个,占100%。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1个;私营企业960个,占94.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占1.4%,私营企业占79.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17.2%(详见表2-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1.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2%,建筑安装业占7.4%,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6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2.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5.9%,建筑安装业占2.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8.5%(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2%。负债合计8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6.8亿元(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