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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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治源头、治面源、治河道三项重点工作,紧抓污水收集、处理、排放三个关键环节,注重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医疗废水处理三个能力提升,完成管网建设扩增量、污水处理达容量、污水排放提质量三项任务,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年底前,消除**河黑臭水体。

20**年底前,完成**、**两河景观带建设任务。

到2020年,全区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6%以上(2030年达到75%以上);岔口断面水质达到V类(2030年达到Ⅳ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2030年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30年控制在5%以下)。

三、工作任务
(一)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开展**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

组织实施《**市耀州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铜耀政办发[20**]1号)。

(区环保局、水务局牵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落实,不再另行说明)
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20**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类和皂素、冶金、果汁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20**年底前,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污水不能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必须建成全覆盖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并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区经贸局、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发改局、国土耀州分局、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惠塬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3、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整治,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完善市区污水收集管网。

20**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100%;加快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率达到60%以上。

促进再生水利用,配合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加大向工业企业、景观水体、市政和农业灌溉供水。

加强新耀污水处理厂和照金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对新耀污水处理厂尾水实施深度治理。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到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区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参与)
4、加强医疗废水治理。

完成区**中医医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建设,完善镇办、社区、企业医院、诊所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

(区卫计局负责)
5、实施河道清淤疏浚。

按照**、**两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源头、面源、河道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河清淤整治工程建设进度,提高
河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

以**、**两河城市段和途径的镇、村人口聚集区为重点,加强河道两侧垃圾清理整治,到20**年底,实现河岸两侧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区水务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参与)
6、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0**年10月底前,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完善环评手续。

同时,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畜禽养殖粪便制取有机肥。

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20**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

(区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参与)
7、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制定实施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围绕农业“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施用总量减少,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目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适时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施用补助试点工作。

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区农业局牵头,发改局、国土耀州分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参与) 8、推进人工湿地建设。

开展上游涵养林建设和修复工作,防止流域水环境生态功能退化。

全面开展**、**两河沿岸的绿化美化工作,因地制宜栽植行道树、低矮景观树木、经济林和绿化林带。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对水资源进行有效控制管理,适当增加**、**两河的生态基流。

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或生态湿地,加快药王生态湖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充分利用中水,优化“城中河”的生态景观效能,提高区域水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

(区林业局、住建局牵头,发改局、水务局、环保局等参与)
(二)源头防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1、严格环境准入。

到2020年,完成全区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依法取缔违规排污口取缔桃曲坡水源地上游河道沿线两侧洗车场点,严禁乱排乱倒污水、垃圾,防止污染河水。

(区水务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参与)
2、调整产业结构。

制定分年度实施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河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新建低污染项目全部进工业园区,切实做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区发改局、经贸局牵头,国土耀州分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
3、持续推进污染减排。

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实行等量置换。

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排污总量与浓度双控制。

20**年底前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

(区环保局负责)(三)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
1、控制用水总量。

加强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关闭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

到2020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524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年下降14%、13%以上。

(区水务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
2、抓好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严格执行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用足、用好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政策、技术、项目、资金等支持,建设滞、
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解决好雨水收集和再利用的问题。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到2020年,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

(区经贸局、住建局、农业局分别牵头,发改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参与) 3、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

加大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将中水利用纳入新建企业环评审批。

企业内部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利用中水,最大程度节约用水。

自2018年起,全区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

(区发改局、住建局牵头,经贸局、水务局、环保局、住改办等参与)
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

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区发改局、环保局牵头,教育科技体育局、财政局、经贸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等参与)
(四)强化监管,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工程治理,实现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设立保护区标识。

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加强水源和水厂水质监测,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20**年底前,完成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0**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建设,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区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国土耀州分局、煤炭局、经贸局等参与)
2、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

环保、水务、城市管理、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经营或停产(业)整治;对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区环保局牵头,水务局、住建局、公安耀州分局、监察局、经贸局等参与)
3、建设完善水质监控网络。

完善**、**两河水质监测布点,规范监测水质;重点监控**、**两河沿岸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风险源。

(区环保局负责)
4、理顺价格税费。

按期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2020年底前,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将照金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区发改局牵头,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是本方案实施主体,要制定实施年度方案报区环保局,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区环保局将制定全区年度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检
查任务进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区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三)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要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

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节约用水、收集来水的意识,养成集水节水不污染水的良好习惯。

(五)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镇办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全区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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