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习题合伙企业法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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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案例题(3篇)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合伙企业”)成立于2010年,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合伙企业成立时,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比例及利润分配方式,并明确了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和清算程序。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合伙企业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但在2018年,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甲合伙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张三认为应立即解散企业,通过清算收回投资;李四则认为应继续努力,争取度过难关;王五则持中立态度,希望由其他合伙人作出决定。

由于意见分歧,三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合伙企业陷入僵局。

张三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甲合伙企业并对其进行清算。

二、争议焦点1. 甲合伙企业是否满足解散条件?2. 合伙企业解散后,清算程序如何进行?3. 合伙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三、案例分析1. 甲合伙企业是否满足解散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在本案中,甲合伙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面临严重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属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无法实现”的情形,符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解散条件。

2. 合伙企业解散后,清算程序如何进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6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如下:(1)确定清算人;(2)通知债权人;(3)清理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业务;(5)清缴所欠税款;(6)清理债权、债务;(7)处理合伙企业剩余财产。

在本案中,甲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张三、李四、王五应共同确定清算人,并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清算。

(完整word版)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完整word版)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案例1]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定约定:甲以现金5万人民币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8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为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

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于是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请问对于银行贷款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进行清偿?(2)若合伙人乙自己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行为法律效果如何?(3)设乙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向第三人借款8万,并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法律效果又如何?答案[案例1]1、(1)所有合伙人均应承担清偿责任。

甲乙丙丁按照约定平均承担,同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银行有权要求任一合伙人全额清偿贷款。

(2)乙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合伙企业可以收缴其因此获得的利益,若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3)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质押行为无效。

[案例2]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

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其中规定利润分担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3/5,乙、丙各1/5;甲为负责人,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和销售。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合伙企业(2.10)_毙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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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合伙企业(2.10)
多选题
申请人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相关文件有()。

A、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B、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C、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D、经营场所证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①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合伙协议书;③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④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其他法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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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四章合伙企业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社

经济法第四章合伙企业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社

经济法第四章合伙企业法一、引言合伙企业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作为一种灵活的经济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日益重要,对推动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课程教材中,合伙企业法作为其中的一个章节得到了详细的阐述和讲解。

二、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以共同的财产为目的而建立的经济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资金来源:合伙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入股。

3.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由合伙人共同参与和决定,合伙协议是管理合伙企业的重要依据。

4.分配与纳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合伙协议约定进行,税务管理也有相应规定。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组织合伙企业的设立和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合伙协议的起草:合伙企业的设立首先需要起草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利润分配等事项。

2.注册登记:合伙协议起草完成后,需要到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合伙企业的注册登记。

3.资金出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按照协议约定,将各自的财产出资投入企业。

4.公告程序:合伙企业设立后,需要在指定的媒体公告设立事宜,确保相关信息的公示和透明度。

5.执照办理:公告程序完成后,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执照办理手续,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四、合伙企业的运营与管理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是其持续发展和健康运营的关键。

运营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合伙会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定期召开合伙会议,讨论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策。

2.经营管理:合伙企业需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和岗位,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3.财务管理:合伙企业需按照法律和财务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并进行财务会计报告。

《经济法》习题合伙企业法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习题合伙企业法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 满足以下条件: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 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③应 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 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 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 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 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 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 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 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 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 务8万元。D公司于2001年6月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 D公司于200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 额。
案例分析 祝你成功
19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 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 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 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 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 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 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 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
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
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 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 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 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
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
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 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

[最新]《经济法》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最新]《经济法》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所
规定的实质要件,是设立合伙企业必
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修法改定动条向件:。增逐加有
§一16介.0绍8.202 §第三章限h 合合伙伙,即允§许13部
13
1)人员方面
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须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合伙人的人数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少于两个人则不能设立合伙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
限合伙企业。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10
10
合伙企业的§企特业征的成立以订立
§1、契约性——合伙企业以合合伙伙协协议议为为法其律前基提
或基础。
础。没有合伙协议
——意思表示一,致就。不可能成立合
伙企业。
§企业的管理,亦须
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12
12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1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承担无限 责任者;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在罗马法上,合伙是一种合意契约,根据该契约,两人以上相互承担义务将物品或 者劳作集中在一起,以实现某一合法的且具有共同功利的目的。
h
3
导言
§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 活;
§
——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较低

§
——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
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
§ 但伙有组利织于的§形激信合式—发 用伙—合 等是合伙 优个伙成 势人人员 。集虽的资个责创人任办风心企险和业较巩的固大最合,佳

经济法合伙企业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合伙企业案例分析题

2007年1月,甲、乙、丙、丁经协商,决定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

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

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2007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2)2008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008年3月,合伙人丁撒资退伙。

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

2008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8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C提供担保。

(4)2009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

D公司于2009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

D公司于2009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但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均表示愿意受让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5)2009年12月6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合伙企业亏损严重,无力偿还E公司的到期债务,E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为25万元,但所欠债务达4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丙是国家公务员,可否成为合伙人?为什么?(2)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该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4)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济法习题(案例合伙企业)

经济法习题(案例合伙企业)

1、A普通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

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其中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不允许通过诉讼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合伙企业名字为捷运汽车配件厂。

问题:(1)甲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那么乙、丙在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打算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销汽车配件的门市部,由王某从邻省一家汽车零件制造厂提货。

甲与王某计划各出资2万元,另王某负责提供房子两间作为经营场所。

但由于缺少现金,故欲将其家中放置的一套机器设备作价2万元,卖与捷运汽车配件厂,甲的做法对否?甲能否将其所有的机器设备卖给捷运汽车配件厂?(3)捷运汽车配件厂经营期间,与甲关系甚好的另一个企业的厂长江某,由于扩大生产规模,欲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故请甲用捷运汽车配件厂的名义为其货款作抵押担保。

江某问:“是不是得取得乙、丙的同意?《合伙企业法》有规定的。

”甲说:“没关系,不用,我的朋友就是他们的朋友,等以后再告诉他们一声就可以了”。

问:甲的做法正确与否?法律对此有何要求?(4)假如合伙协议明确规定:甲为加快汽车配件生产质量,决定从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购买一套生产设备,价款12万元,甲与机械设备制造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机械设备公司在签订之前,曾向乙、丙打听过甲能否签订这么大的数额的合同。

乙、丙因当时捷运汽车配件厂与外地签订了大量的汽车配件供货合同,产品供不应求,为了得到先进设备,乙、丙皆说:甲有此权。

以后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遂履行合同,捷运汽车配件厂收货后,由于资金紧张,请求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允许20天后再付款项。

机械设备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30天后,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捷运汽车配件厂漏电失火,厂房、大部分设备、原材料全部烧毁。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二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二

[案例1]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

2006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06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2006年10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

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答案[案例1](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经济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子宪法和法律的是( )。

A.规章 B.单行条例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条例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 )。

A.主体 B.客体C.内容 D.行为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4.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审计署5.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 )。

A.汇票 B.支票C货运单 D.股票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的立法模式是( )。

A.分立式 B.合立式C.综合式 D.析分式7.产品质量认证实行( )。

A.强制企业申请认证原则 B.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企业统一认证原则 D.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相结合原则8.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 )的赔偿金。

A.2倍 B.4倍C.5倍 D.10倍9.关于政府定价的听证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该听证是一种法定听证、正式听证B.举行听证会应当由按定价目录负责管理的部门主持C.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消费者、经营者、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D.听证会征求意见的对象不但是政府有关部门,更重要是应包括利益将会受到政府所定价格影响的广大群众10.在重要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方面,应当明码标价,交易价格不得超过( )。

A.成本的价格+10%利润B.出厂的价格+15%费用C.标明的价格D.进货的价格+s%利润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大学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练习题

大学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练习题

大学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练习题经济法课后练习第五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2、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C、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D、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3、甲、乙、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

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C、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D、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4、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改变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主要经营场所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5、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是合伙人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D、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从事餐饮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企业的食品材料不足的,可以由合伙人为企业供应”,某日,企业生意兴隆,导致原料不足,合伙人张某从其设立的商贸公司供货给合伙企业,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B、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应该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C、甲向乙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3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二5篇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二5篇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二5篇第一篇: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二[案例1]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

2006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06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2006年10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

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答案[案例1](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案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合伙企业案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合伙企业案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一篇:合伙企业案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05031237彭玲财务管理(2)班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作业2005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2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经其他三人同意,折价3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照3∶2∶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是对外签订合同的标的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合同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甲因给父亲治病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张某多次向甲索要,但甲每次都以自己除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于是在甲同意下,张某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消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2005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和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的标的额为30万元,飞达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甲的权限限制。

其他合伙人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对此合同的效力不予承认。

(3)2005年6月,乙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2005年7月,乙与其他合伙人结算后,撤资退伙。

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5万元。

2005年8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银行就合伙人乙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丙、丁、戊和退伙人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是新入伙人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1)合伙人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2)合伙人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是否合法?(3)张某是否可以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消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为什么?(4)甲与飞达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5)乙是否应当对A银行的债务负清偿责任?为什么?(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7)假设合伙人丙因车祸死亡,其继承人是否能成为合伙人?为什么?第二篇: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案例分析合伙企业: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练习题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练习题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普通合伙企业中,未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不可以用(D )出资.A.现金B.银行存款C.实物D.劳务2.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D ).A.由该合伙人自行决定B.应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C.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D.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C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

普通合伙企业的损益,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无约定时( A )。

A.由各合伙人按出资额分配和分担B.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C.由出资额最多的合伙人指定D.按出资额和各合伙人能力大小分配和分担5.某普通合伙企业A的合伙人甲不能偿还合伙人以外的乙的到期债务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乙可以( D ).A.以对甲的债权100万元抵销乙对合伙企业A的债务B.乙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对乙的债务,甲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乙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6.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在经营中不慎被人骗走一大笔资金,造成合伙企业无流动资金,使该企业陷入困境.经其他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决定将张某除名,张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张某可以( B )。

A.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起诉C.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D.向其他合伙人抗议7。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在( B )生效。

A.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后B.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C.合伙企业的成立之日D.合伙人实际从事经营之日8。

( C )是合伙企业成立的依据,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A.合伙章程B.合伙人的口头约定C.书面的合伙协议D.合伙合同9。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及其类型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形式有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合伙企业法及其适用范围单项选择题2017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

2018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100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评】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法人的,该合伙人分得的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个人的,该合伙人分得的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设立条件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据此可知,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选项A错误;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选项B正确。

我国法律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

选项C错误;所有普通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点评】针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需要关注的是,无论是在有限合伙企业还是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能使用劳务出资的都是普通合伙人。

在进一步拓展,无论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还是公司中的股东,除了普通合伙人外,都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上述四个选项均是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其中选项D指的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经济法》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2)

《经济法》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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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 ——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较低; ——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
内部凝聚力较强; ——合伙人虽个人风险较大,但有利于
激发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等 优势。
合伙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最 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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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
一、概述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5、合伙协议事项不全——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入伙与退火、违约责任等事项没有;解散与清算等 规定不明确,不具体。
▪ 6、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全
▪ 7、登记机关的处理超过了期限,且通知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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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分配
构成与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
1)合伙成立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数额向 合伙企业投入的货币、实物等财产;
▪ (1)平等执行权。 ▪ (2)代表权和监督权。 ▪ (3)查阅资料权。 ▪ (4)异议权。 ▪ (5)撤销委托执行事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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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的义务
亦即忠实义务,要求合伙人应忠实于合伙事业和全体合 伙人的共同利益。这是基于合伙具有“人合”的性质, 信任关系对于合伙的存续有着重大的意义
▪ 1、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7、入伙与退火; ▪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9、违约责任。 h
此外合伙协议也可 以载明合伙企业的 经营期限和合伙人 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任意记载事项。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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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
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
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 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 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 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
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
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3)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 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 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 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 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 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 追索。
(4)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 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是依法承担 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 限责任的合伙人。因此,以劳务出资成 为合伙人的丙,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 任。
(5)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 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 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 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 元。退伙人丁(对外)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 部)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 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 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 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 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 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 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 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 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 务8万元。D公司于2001年6月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 D公司于200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 额。
(9)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 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解答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 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 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 列问题: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 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 由。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 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祝你成功
19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 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 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 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 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 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 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 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 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
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
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 部限制,但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 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签订的代销合同 有效。
(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 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 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 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合伙 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1999年4月独自决 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1999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 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 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 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 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9)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 满足以下条件: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 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③应 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 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A的主张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A不属于合伙人,因此无需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 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 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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