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训的周文王纪年与夏商周年代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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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訓的周文王紀年與夏商周年代學研究

作者:張立東文章来源:简帛网点击数:581 更新时间:2009-5-25 荐★★★【字体:小大】

去年,兩千多支戰國竹簡入藏清華大學。主持整理工作的李學勤先生介紹說其中有不少《尚書》,[1]遂引起關注先秦史的學人的熱烈期待。最近整理小組在《光明日報》連續發表了數篇簡短的研究文章,使門外學人得見些許真容。劉國忠先生的《保訓與周文王稱王》對篇頭的“惟王五十年”進行了討論。[2]嗣後,姜廣輝、[3]李銳等先生亦對這句話有所探討。[4]本人過去研究商代積年時曾對周文王的紀年做過一些研究。[5]如今有幸讀到先秦《尚書》類文獻中有關文王紀年的材料,遂產生了一些想法。現將淺見奉出,以求教于雅士高賢。

一、周文王的在位年數

關於周文王的在位年數,傳世文獻有明確的記載,可與《保訓》的“惟王五十年”比對。最重要的是《尚書·無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史記·周本紀》也說:“西伯蓋即位五十年”。而《呂氏春秋·制樂》則謂“文王即位八年而地動,已動之後四十三年,凡文王立國五十一年而終。”《韓詩外傳三》亦云:“文王即位八年而地動,地動之後四十三年,凡蒞國五十一年而終。”關於二說的關係,周秉鈞先生的《尚書易解》認為:“文王享國五十一年,言五十,舉成數也。”[6]過去研究商代積年時,我即依周說定周文王在位年數為五十一年。

劉文據《保訓》認為:“周文王在其即位五十年時患了重病,並留下遺囑,他去世的時間應該就在此後不久,因此其在位年數應為五十年。”實際上,患重病與去世並非是一回事,二者之間或短或長。文王在位五十年時年齡已經很大,而還能發表這樣的長篇大論(姜廣輝先生戲稱之為“竟似閒庭信步”),顯見離去世可能還有一段時間。可惜《保訓》篇的紀時只有年、日而無月。如果篇中之事發生在文王五十年的年底,那麼即使文王在此後不久去世,亦可能是在下一年了。現在看來,僅憑《保訓》的“惟王五十年”周文王的“不廖”,還不能排除文王共在位五十一年的可能。李銳先生在對比《保訓》的“五十年”和《呂氏春秋·制樂》的“五十一年後”斷定“文王在《保訓》所記事不久後就去世了。”[7]顯然也是認為這兩個年數是可以相容的。僅就上引各種材料而言,文王在位五十一年的說法仍是比較可靠的。

二、文王受命

周人豔稱文王受命。然自漢代以來,學者多以斷虞芮之訟為受命之始。實際上周漢古書中關於文王受命之年共有三種說法:一是即位,二是斷訟,三是伐崇。經用考古類型學的方法對三種說法的文獻記載進行排比,年代最早的也最原始的說法是即位受命。此說在傳世《尚書》中有明確的記載。《尚書·無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歷代注疏家雖然對授命之主體的理解稍有區別,但是解釋此處“文王受命”為“即位”則亳無二致。《逸周書·度邑》:“王曰:‘嗚呼!旦,惟天不享于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此處的“天不享于殷”與“文王受命”顯然是天命轉移這一大事的兩個方面。該文明確告訴我們文王受命

發生于周武王未生之時,而且至武王末年約六十年。周文王在位五十一年,若加上武王在位的七年,自文王即位至武王末年共五十八年,約合六十年之數。

《保訓》篇的“惟王五十年”是迄今所見唯一有關周文王在位年代的材料。這條重要史料證明了周文王之時已經有了自己的王位紀年。將此條與上引《尚書·無逸》和《逸周書·度邑》對讀,顯然三者有關周文王即位之時已受命稱王的說法是一致的。實際上《尚書·酒誥》對文王即位之時的受命有更明確的說法,只是漢代以來的學者大都沒有讀懂。其文曰:“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王國維認為“降命之命,即謂天命,自人言之,謂之受命;自天言之,謂之降命,”並將“元祀”解釋為“文王受命之元祀。”[8]可惜他依漢代以來的主流說法,將此“元祀”定在周文王斷虞芮之訟之年。結合《無逸》之文,該處的“元祀”顯然是文王即位受命之元年。若將《酒誥》的“天降命,”《無逸》的“文王受命”與《度邑》的“天不享于殷”對讀,這次天命變遷中授命之天、失命之商和受命之週三個角色即躍然紙上。

《保訓》之“惟王五十年”證明周文王的紀年始自即位,而非斷虞芮之訟。過去因未見如此明確的周文王在位年代,論者多以為儘管周文王在位五十一年,其紀年卻始自斷虞芮之訟的文王受命之年。然而,為漢代學者所津津樂道,而被歷代大儒接受的斷訟受命之說未見於先秦文獻。此說首見於西漢初年獨傳《尚書》二十七篇的伏生。其《尚書大傳》云:“天乃大命文王。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畎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通鑒外紀》卷二引)。”稍後有《史記·劉敬列傳》:“及文王為西伯,斷虞芮之訟,始受命。”相對於上述見於四篇先秦《尚書》類文獻中的即位受命,秦火之後始出的斷訟受命顯然是不可靠的。

以斷虞芮之訟為文王受命之始的說法無疑受了與王位紀年並行的大事紀年的誤導。[9]周人用於紀年的大事,僅就傳世文獻中所見就有斷虞芮之訟、克商、周公攝政、共和等。[10]甲骨、金文和竹簡所見的大事紀年多不勝數,但均用於標記大事發生之年,尚未見某事之後兩年以上的說法。[11]漢代以來的學者不熟悉周代的大事紀年,誤將一些大事紀年當做王位紀年看待,從而把西周年代弄得剪不斷理還亂。若要利用古代文獻重建西周年代學,首先應徹底清除大事紀年帶來的混亂。

三、周人話語中的夏商周年代

不同時代的學者對夏商周年代的表述是有所不同的。若想求得真正的夏商周年代,必須努力探察周人對夏商周年代的表述。秦始皇的焚書對先秦文化造成了毀滅性的災難,致使春秋戰國時代廣為流傳且已被經典化了的《尚書》幾乎失傳。漢代學者對先秦經典的研究收穫很大,但很多具體成果都帶有重建的性質。

《保訓》之“惟王五十年”不僅直接證明周文王即位時即已受命稱王,之後在位五十餘年,而且還透露出周人對周朝開國史的認識,即周朝始于周文王元年,而非武王克商。[12]這是真正的周人話語。這種史觀同樣體現在上引的《無逸》、《酒誥》、《度邑》等《尚書》類文獻中。諸篇《尚書》類文獻中有關周文王即位受命稱王的說法,共同構成了一個關於周人開國歷史的話語系統。

無獨有偶,作于戰國的《竹書紀年》和《殷曆》的年代系統也是以此史觀為基礎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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