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详解和盐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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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区分食盐批发与零售行为 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准确区分食盐批发与零售行为 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准确区分食盐批发与零售行为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新《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

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规定“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可是什么行为构成食盐批发,如何识别食盐批发与零售,却没有规范性规定与解释,所以对食盐批发的认定成为困扰盐政执法的一大难题,为此本人依据盐改政策,结合盐政执法实践谈一点个人思考与体会,不妥之处请盐政同仁批评指正。

一、厘清食盐批发与零售首先必知道什么是商品批发与零售。

商品批发与零售是计划经济产物,是计划经济商品经营的两种模式、两个概念、两个流通环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

在计划经济商品流通体制中,产品及商品由国家定价,流通环节由国家确定,不同流通环节执行不同的价格由国家政策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定价,擅自改变经营模式和流通环节,当时产品价格按流通环节有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其中批发价按省、市、县的行政级别分一级批发价,二级批发价,三级批发价。

商品不能越级购销。

流通渠道少,环节多,费用大,常有诸多困难或多有不便。

随着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商品交易方式的日新月异,特别是现今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出现,批发与零售的概念和边际已经逐渐模糊,且趋向于被淘汰,商品经营为“买卖”“购销”,区分批发零售不甚科学。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

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由此确立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从国家立法层面对食盐这种特殊商品的批发赋予新的强制性的含义,进行强制性规制,其目的为: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

二、食盐批发: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从事食盐销售的行为或将食盐销售给其他食盐经营者的行为叫做批发行为。

盐政管理工作总结PPT

盐政管理工作总结PPT

03
盐业产业的社会贡献增加。通过发展盐业产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和税收收入,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04
工作问题与挑战
工作问题
盐业体制不完善
盐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盐业体 制的影响,而体制的不完善导致 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盐业法制不健全
盐业法制建设滞后,缺乏完善的 法规和规章,使得盐政管理工作 缺乏法律支撑。
工作目标
确保盐业市场稳定有序
通过加强盐政管理,确保盐业市场 的稳定和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 对高品质盐产品的需求。
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打击假 冒伪劣盐产品,规范市场秩序,提 高消费者满意度。
促进盐业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实施有效的盐政管理,促进盐 业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产业整体 素质和竞争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 协作
加强与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 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共同打击盐业领域的违法行为 。
工作提升建议
要点一
加强盐业知识培训
提高盐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 能力,加强对盐业生产经营、产品标 准、安全风险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管 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要点二
优化审批流程
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 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 优质的政务服务。
要点三
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公开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等 方式,增强盐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 公信力,引导公众参与盐政管理工作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 良好氛围。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盐业结构调整
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 及时提供足够的食盐。
推动盐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产 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依法治理盐业市场确保食盐专营体制

依法治理盐业市场确保食盐专营体制

依法治理盐业市场确保食盐专营体制依法治理盐业市场确保食盐专营体制本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深入通辽市盐业总公司,对整个内蒙盐业市场的管理有了初步了解。

通辽市盐业管理局既承担着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和向全市供应各类工、农、牧、渔业用盐及全市310万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的职能,又肩负着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光荣使命。

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盐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围绕“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积极组织职工全面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结合盐务局工作实际,在依法治理盐业市场中,认真宣传各项盐业法规及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整顿规范盐业市场,确保盐业专营政策的落实,为销售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盐务局领导对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盐务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由党政一把手组长,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科级干部具体负责,并与各部门签订了年度考核指标责任状,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盐务局的工作每年有计划,对普发依法治理工作做总体安排,要求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把普法学习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及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综合治理、盐政执法相结合。

并把普法学习列入了年度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按计划逐步实施。

同时根据盐务局的实际,在春秋旺季都重点开展一次整顿市场、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活动,拟定实施方案,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进行评比表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经验介绍。

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1.2001年,我局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多年来盐务局的规章制度等资料进行了搜集、整理、补充、完善,重新制定了《企业管理制度》、《盐业职工必读》、《盐政工作手册》等,包括盐政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盐政执法机关职责、盐政科长岗位责任制、盐政稽查队长岗位责任制、盐政稽查员岗位责任制、盐政内勤岗位责任制、行政复议员岗位责任制。

盐的基本知识ppt课件

盐的基本知识ppt课件

食用盐的选择
• 不宜吃碘盐的人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甲亢、大脖子),甲状腺炎症患者 不宜食用加碘盐。 • 但是食用加碘盐不会导致甲亢。
食用盐的选择
• 低钠盐
• • 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报告,全世界目前20%的成人受到高血压病症的困扰,发 病率呈上升趋势。中国有高血压患者超过1亿人,每年新增300万人。高血压 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疾病(中风、冠心病)。 人体内钠离子过多,导致钠、钾比例失调,会引起高血压、心脏病:钠会使 血管收缩,造成血压升高;钾对血管有很好的扩充作用,降低血压。 低钠盐是以普通食盐(60%-70%)、氯化钾(20%-30%)、硫酸镁(8%12%)等主要原料加工而成。
• 海盐 • 井矿盐 • 湖盐
中国的盐资源
• 我国的盐资源较为富足,按资源分为海盐、井矿盐、湖盐 三大类。海盐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包括河北、山东、江 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已形成的海盐生产能 力达到2800万吨/年以上。 • 井矿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包括四川、云南、湖北、 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已形成真空制盐能力4000 万吨/年以上。 • 湖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西北部地区,新疆、青海、甘肃。

盐的正确使用
• 保管:碘遇潮遇热容易挥发,盐放置在阴凉干燥地方,
最好加盖存放。
• 食用量:正常成人每日6-10克,不低于5克。 • 做菜时何时放盐:做菜将熟、快起锅时放盐。
•谢 谢!
食用盐的选择
• 加碘食盐


中国是碘缺乏流行病普遍和严重的国家,全国包括上海在内31个省、市、区都缺碘 (10亿人口)。 加碘食盐防治碘缺乏病的最根本措施是食盐加碘(碘酸钾)。这是被许多国家近一个 世纪的防治工作所证实的,是各种被碘办法中最好的方法,它不仅安全、有效、经济 和容易推广,又符合微量、长期及生活化的要求。食用加碘盐有如下几个优点。 (1)安全、有效。我国规定的食盐含碘的标准,在加工厂出厂时碘浓度为每公斤 碘盐不低于40毫克,销售部门不得低于30毫克,用户不得低于20毫克。食用这种碘即 可保证每日对碘的需要量。防治实践证明,碘盐防治碘缺乏病是安全有效的,许多发 达国家使用碘盐已经消除了碘缺乏病。 (2)生活化、长期性。由于外环境缺碘,人类需要长期适量补碘。而人类无论种 族、民族、年龄、性别都必须每日吃适量的盐,所以食盐是补碘的最好载体。通过吃 碘盐,能保证补碘的生活化,适量化及持久性。 (3)经济、易推广。食用碘盐很经济,用钱少,只需花少量的钱即可解决防治疾 病的大问题,即使对一个十分贫穷的国家也是可以接受的。以上优点决定了碘盐是各 种被碘办法中最好的办法。

盐业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及操作实务

盐业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及操作实务

先要确定他们的主体资格。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相对人包括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民就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的自然人。

对法人的掌握,一般按照他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首先名称一个字也
不能错,然后法定代表人名字也不能错,三是法人代表的职务要明确。例子:
1,法人名称已变更,但单位的牌子没有换,公章还在,怎么办?应当用新变 更的名称。2,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目前使用的很乱,有厂长、经理、董事长
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 其一定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F:对无劳动能力人发放救济金;贫困户救助
• (八)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国家和
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的行政行 为。

F:发给奖金或奖品;劳动模范;
• (九)行政裁决: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
• 2、确定力(不可变更力)
• 行政管理相对方、行政执法主体均具约束力(复
议、诉讼)
• 3、约束力
• 必须履行义务,行政执法主体也有义务执法。
• 4、执行力
• 依法强制或提请法院强制执法。复议或诉讼不停
止执行。(例外情况)
二、行政执法依据
• (一)依据的概念及特点 • (二)依据的种类 • (三)依据的效力 • (四)依据的适用
行为两步骤:如食品商贩,健康证明,从业许可。
• F:房产登记、户口登记、婚姻登记、烈军属和优抚对象证明。
• (五)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
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F:法律、行政法规规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盐生产、储运和销售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第二章食盐生产第五条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

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批。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根据食盐资源状况和国家核定的食盐产量,按照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第七条国家对食盐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食盐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严禁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食盐。

第三章食盐销售第九条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食盐年度分配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第十一条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查批准,颁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

食盐批发许可证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四)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贯彻落实专题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学习解读授课PPT

贯彻落实专题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学习解读授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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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 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变更程序:食盐定点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证 书载明内容的,应向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食盐定点企业证书载明内容的需 提交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变更申请书及与变更食盐定点企业证书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其中,除注册地址、 生产/批发地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品种等内容的变更需要现场审核外,其他事项变更仅需要材料审 核。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印制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并向企业颁发。 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延续程序:食盐定点企业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 该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条件》 《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新申请证书时一致。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 重新印制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并向企业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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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条件》《管理办法》有何意义和作用? 一是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的重要举措。 《方案》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 质等要求,《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的出台保证了盐业体制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明确行政许可 事项办理流程和要求的重要依据。《食盐专营办法》仅仅规定了由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对食盐定点企业资 质进行审核,但并未规定具体审核流程和要求等内容,《规范条件》《管理办法》是对食盐定点企业审 核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具体操作方式的细化。三是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规范条件》从企业生 产经营能力、设备设施、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对企业开展食盐生产批发活动 设定了基本的门槛,有利于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盐业行政执法讲座

盐业行政执法讲座
执法主体法定 职权法定 执法依据法定 执法程序法定
二、盐业违法行为
(一)含义 广义的盐业违法行为包括执法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
行政违法行为。
狭义的盐业违法行为仅指行政相对人在从事盐 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运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以下讲授的内容涉及盐业违法行为均从狭义上理解】
(二)盐业违法行为的特征
(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中的行政相对人,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 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 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
(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但尚未构成犯罪;
(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三)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所谓行政违法构成是指构成行政违法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和客观条件 的总和,它是确认行政违法行为从而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根据。
——《盐业行政执法办法》第8条
盐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四)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 (五)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六)完成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盐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
(四)盐业行政违法行为的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盐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盐 业违法行为
(1)擅自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的行为
盐业管理制度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2013年修正本)确立的制度: 1.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第2条) 2.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第5条) 3.国家对食盐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第7条) 4.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第9条 ) 5.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第10条) 6.食盐零售进货制度(第14条) 7.食盐价格制度(第15条) 8.食盐准运证制度(第18条)

盐业案件的法律培训(3篇)

盐业案件的法律培训(3篇)

第1篇一、培训背景盐作为我国的重要战略物资,其生产和流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盐业市场也日益繁荣,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盐业案件,如非法经营盐产品、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

为了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特举办此次盐业案件法律培训。

二、培训目标1. 使法律从业人员了解盐业市场的法律法规;2. 掌握盐业案件的常见类型和特点;3. 提高法律从业人员在处理盐业案件时的应对能力;4. 增强法律从业人员在维护盐业市场秩序方面的责任感。

三、培训内容一、盐业市场法律法规概述1. 盐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2. 盐业生产、经营、运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3. 盐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盐业案件常见类型及特点1. 非法经营盐产品案件(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盐产品(2)假冒伪劣盐产品案件(3)非法采矿、开采盐资源案件2. 偷税漏税案件(1)盐业企业逃税、骗税案件(2)盐业企业虚开发票、隐瞒收入案件3. 虚假宣传案件(1)夸大盐产品功效案件(2)虚假宣传盐产品质量案件4. 盐业合同纠纷案件(1)盐业生产、经营合同纠纷(2)盐业运输合同纠纷三、盐业案件处理流程及技巧1. 调查取证(1)收集证据的方法和途径(2)证据的固定和保全2. 法律适用(1)盐业法律法规的适用(2)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3. 调解和仲裁(1)调解的原则和程序(2)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4. 诉讼程序(1)起诉的条件和程序(2)庭审程序和技巧四、盐业市场秩序维护与法律责任1. 盐业市场秩序维护的重要性2. 盐业管理部门的职责3. 法律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五、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使法律从业人员深入了解盐业案件的实际情况,提高应对能力。

四、培训方法1. 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介绍盐业市场法律法规、盐业案件处理技巧等;2.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3. 互动交流:组织学员进行分组讨论,分享经验,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专营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盐业》
【年(卷),期】1996(0)16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现发布《食盐专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总页数】5页(P631-6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4
【相关文献】
1.食盐专营办法助力盐改再进一步
2.食盐专营办法
3.江苏省盐务局出台《食盐专营办法》
4.食盐专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将建立食盐信用管理制度
5.修订后《食盐专营办法》公布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务院令第696号-食盐专营办法

国务院令第696号-食盐专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现公布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7年12月26日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盐生产、销售和储备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盐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的管理,防止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第六条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制度,提高食盐行业信用水平。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盐业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食盐生产第八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

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盐应当按照规定在外包装上作出标识,非食用盐的包装、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食盐。

论文“食盐专营的改革方向及盐政执法的改进”.doc

论文“食盐专营的改革方向及盐政执法的改进”.doc

食盐专营的改革方向及盐政执法的改进【摘要】而时至今日,食盐专营专卖制度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改善我国居民碘缺乏状况、稳定食盐市场,实现让利于民方面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同时,食盐专营的一些不足之处也逐渐显露出来。

因此,加强和改进食盐专营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食盐专营改革可以说是势在必行,然而问题的重点在于,食盐作为关系着全国人民身体健康和身体素质的生活必需品,食盐专营应该朝着怎样的方向,以怎样的尺度来进行改革。

才能既保证其生产效率、经济利益不断提高,又保证不会因为食盐的市场化而使其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影响全民的健康水平。

另一方面,就盐政执法方面而言,在食盐的生产,流通,仓储,销售过程中。

除盐政部门之外,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不同行政区。

因此,必须多部门联动,强化盐政联合执法。

【关键词】食盐专营;盐政执法;改革一关于加强和改进食盐专营工作的思考在中国,食盐专卖制度自古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

1996年5月,为加强食盐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有效实施,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国务院第197号令发布《食盐专营办法》,决定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新时期中国食盐专卖制度的确立。

而时至今日,食盐专营专卖制度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改善我国居民碘缺乏状况、稳定食盐市场,实现让利于民方面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同时,食盐专营的一些不足之处也逐渐显露出来。

因此,加强和改进食盐专营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食盐的生产,流通,仓储,销售过程中。

除盐政部门之外,还涉及工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

因此,必须多部门联动,强化盐政联合执法。

除了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跨区域联合执法同样重要。

此外,食盐的经营归根结底要在盐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走市场化道路。

而要走市场化道路,必须转变以往的经营管理模式,开拓市场新局面。

(一)必须坚持食盐专营工作坚持食盐专营这项原则不能变。

《食盐专营办法》详解与盐政执法实务25页PPT

《食盐专营办法》详解与盐政执法实务25页PPT

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食盐专营办法》详解与盐政执法实务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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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两大类,特别是后者,呈现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小的特点。基层局所办 理食盐违法案件难度大,主要是如果仍继续沿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做法, 则基本上都是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数量多、周期长、成本高。)
• 2、要充分发挥盐政辅助执法人员的作用。建议修 订相关法条,让盐政辅助执法人员有检查权限和 案件办理前期收集证据,甚至是办理简易程序案 件的权限。
谢谢!
3、完善食盐专营三大制度
2016年5月5日《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 案》公布,通过“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 “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完善食盐 专业化监管体制”,以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4、维持既有专营企业数量
《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不再 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 业“只减不增”,对社会资本进入规定了严格 条件,保持了食盐专营稳定的可持续。
食盐专营办法 详解和盐政执
法实务
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的背景与原则 ---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
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产大于销管住食盐
盐总体上产大于销,产能过剩供给过剩, 而消费弹性极小的食盐受工业盐等冲击威胁, 需要管控食盐批发。
2、保障合格食盐需要
保障食盐符合质量要求并向全民普供碘 盐,特殊需要供应未加碘食盐,有必要实行食 盐定点生产。
盐政执法实务
二、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常见情况及处置
盐政执法实务
二、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常见情况及处置
盐政执法实务
二、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常见情况及处置
盐政执法实务
二、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常见情况及处置
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修订建议
• 1、对那些违规食盐数量少、涉案金额小的案件, 建议修订相关法条,让此类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 进行处理。(目前食盐违法案件主要是质量不合规和违反专营管理规
《食盐专营办法》修订背景
修订
2017年12月26日修订 (国务院第696号令)
2013年12月7日修订(食盐定点 生产企业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 盐业主管机构)
制定
1996年5月27日颁布实施(国务院第197号令,确立了食盐 在我国实行专营制度。)
修改的重点
• 1、坚持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制 度。(按照《方案》关于坚持食盐专营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
家有关规定的盐。
《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主要条款
《监督管理》主要条款
《监督管理》主要条款
盐政执法实务
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76号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163号 《福建省碘盐管理办法》(1996年5月3日福建省 人民政府令第35号 《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 2010年11月26日福建省 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的规定,明确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
• 2、取消食盐产、运、销等环节的计划管理。
• (删去了原办法关于食盐生产、批发、分配调拨、运输等实行指令性 计划管理,以及核发食盐准运证的规定。)
• 3、取消食盐产销隔离、区域限制制度。(食 ) 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经营
《食盐销售》主要条款讲解
• 第十九条 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盐。
• 禁止将下列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 (一)液体盐(含天然卤水); • (二)工业用废
液制作的盐; • (四)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盐; • (五)外包装上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国
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药总局令第3号 《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颁 布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98号令
以及:工信部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 发改委发改(2016)488号 工信部工信厅联消费(2016)211号 发改委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等
• 4、改革食盐定价机制。(根据《方案》改革食盐政府定
价机制的要求,删去国家规定食盐价格的规定,明确食盐价格由经营 者自主确定等。 )
修改的重点
• 5、强化了食盐质量安全的管控措施。(修改
后的《食盐专营办法》除了规定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食盐专营工作 外,还增加了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6、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制度,提 高食盐行业信用水平。(增加对食盐企业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制度的 规定。)
食盐专营办法内容
总则
食盐生 产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食盐销售
附则
食盐储备和 应急管理
《总则》主要条款
《食盐生产》主要条款
《食盐销售》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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