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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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方案
一、建设方面
1、现状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发展,截止目前我局参与建设的新建、改造道路有50余条,
2、存在问题
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不健全
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严重缺乏。
3、解决措施
二、维护方面
1、现状工作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目前负责城区93条主、次干道,36座桥梁,4座地下通道,6条干渠,3条支渠及2座排渍站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道路占用、挖掘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城区防汛抗冰抢险等应急管理工作。
2、存在问题
3、解决措施
三、管理方面
1、现状工作
城市道路占掘路和养护管理。健全部门联动、分级管理
的占掘路审批机制,建立道路占掘路审批专家论证制度,合理制定年度掘路计划,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逐步改设交通明确标识牌、醒目竖向路名牌,确保地下管线、交通导向标识牌等设施和道路同步建设。在管网综合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掘路行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做好地下管线容量预测,加强道路掘路时地下管线的预埋、预留,大力推广地下管线非开挖施工技术,减少重复掘路和“拉链马路”现象;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体系,定期做好城市道路检测评估,科学制定维修方案,合理安排整治计划,统筹城乡道路管理,对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内的公路设施提升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设施,分期分批改造,逐年提高道路设施完好率;强化道路设施专业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大道路维护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道路维护作业市场化,提高道路养护管理水平。
统筹做好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热力、工业、综合管沟等8大类36小类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彻底解决管理职能分散缺位、专业执法缺失、综合执法弱化等问题,实现从建设计划、项目审批、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档案信息归集等全过程统一管理,消除地下管网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管线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机制,保证各行业用户间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2、存在问题
(1)资金瓶颈有待突破
(2)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3)市政设施管理体制不顺,为“管”而管,没有处理好先管人,后管物的关系,综合执法体系有待健全,
(4)缺少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由于缺少整体规划,个别城市出现路段重复翻修,造成资源浪费。
3、解决措施
(1)坚持属地管理,实现城市管理模式从“条块结合”向“以块为主”的转变
各城区要强化属地管理,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全部职能。。
(2)明确责任主体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责与管理权限(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4)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财政等支持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住房城乡建设
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区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奖惩等方面工作,及时总结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并逐步完善提高;区各职能委局负责做好对下派人员的管理,并协同区法制局共同做好对基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对基层行政收费、罚没收入的监督与管理。
凡在道路上新建或改建的管线,埋设各种标志、杆件,搭设棚、亭、画廊、存车处等设施者,应报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城市规划部门发照后,方准施工。经批准占用、开挖批准占用、开挖道路者,须预缴赔偿费和占用费,并在作业范围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对城市道路管理范围的界定
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要按规划建设,不准乱插、乱接、乱动。修建专用下水道、检查井及各种管线,必须经城建局审查批准。工程结束,报城建局检查验收。专用下水道、检查井等由城建局统一管理,各产权单位负责养护、清理。
目前我市建成区共有污水管网228公里,雨水管网37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215公里,我局计划利用3-5年的时间结合新建成的几处污水处理厂,逐步实现城区真正意义上的雨污分流,
3.加强规划之间协调。加强基础设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好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专业的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和匹配。加强对基础设施规划实施的评估和监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研究并完善相关规划。
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影响和文物保护的要求,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提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保持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性、系统性,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要建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杜绝“拉链马路”、窨井
伤人现象。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城市管网信息资源,消除市政地下管网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实现设市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覆盖。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提升数字城管系统,推进城市管理向服务群众生活转变,促进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节能减排功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