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歌谣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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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歌谣的前世今生
陈耕
闽南人把歌谣称为“歌仔”
闽南人的“歌仔”是一个非常模糊宽泛的概念。从文学的范畴讲,“歌仔”指的是闽南方言口传文学中的各种民谣。无论是作为歌唱的民歌,或作为念诵的童谣,都称为“歌仔”。从音乐的范畴讲,“歌仔”则泛指闽南音乐中比较通俗的歌曲,比如儿歌叫婴仔歌仔,采茶山歌叫采茶歌仔,渔歌叫行船歌仔。传到台湾,演化出台湾的歌仔,台湾人叫“本地歌仔”。
“歌仔”的“仔”,在闽南方言中原本带有比较轻视又比较亲切的意思,比如小孩叫“囝仔”,大人就不能叫“大人仔”,但孩子叫母亲时却又叫“阿母仔”。同样的,对南音,闽南人就称为“曲”,不会叫成“曲仔”。这是因为早年的南音曲高和寡,讲究的是幽雅清和,一般为官宦士绅人家所专有,普通的平民百姓如果不是有特殊的背景,并不容易学习和掌握南音。歌仔则不同,就是乞丐也可大唱其乞食歌仔,通俗易学。在那些士绅阶级听来自然要称其为“仔”,而在百姓叫“歌仔”,则又有亲切喜爱的意思。因此,“歌仔”有时又用来泛指除南音之外的所有其他闽南音乐。
歌仔的“仔”读音为(zi)而非“崽”,是语气助词,无实际意义。
歌仔在闽南还有一个别名,叫“锦歌”,可是在台湾却没有这样的称谓。既然歌仔是由闽南传到台湾的,为什么锦歌这个别名没有一起传过去呢?
原来,早先在闽南多数地方,如厦门、同安、龙溪的大多数地区都叫歌仔,并没有“锦歌”这一别称。只是在龙海县石码地域,由于九龙江在这一地段被称为锦江,其地又盛行演唱歌仔,当地人自称其为“锦歌”。以后又有一些人把这个名称带入漳州市区。但同时期在漳州郊外农村仍叫歌仔,而无锦歌一说。
锦歌之称普遍在闽南流传,是在一九五三年之后。当时福建省文化厅主要出于其他因素的考虑,决定将流传于漳州九龙江(又称芗江)地域的台湾歌仔戏改为“芗剧”,流传所及,包括流传于厦门的歌仔戏,也叫“芗剧”了。同时决定,将闽南歌仔统称为“锦歌”。由于“歌仔”之称有点被轻蔑的含意,加上政令的推出,“锦歌”很快就传开了。而这时,距歌仔传到台湾已经过三百多年了,所以台湾称歌仔而不知锦歌是很自然的。
歌仔随着闽南人的“唐山过台湾”传遍了台湾,并在台湾又创作出新的闽南歌仔。尤其在音乐上,台湾的闽南歌仔有许多新的创造创新,成为台湾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并使闽南歌仔传遍全国,传出国境。
一、闽南歌仔的分类与演唱形式
一般把闽南歌仔按历史时序分为传统歌仔、台湾本地歌仔和创作歌谣三大类。这三大类虽然听起来有些不一样,但后面的无不是吮吸着先前传统歌仔的营养产生的。
在台湾民间,称传统歌仔为“祖公传的歌仔”;称台湾产生的闽南歌仔为“本地歌仔”
或“台湾歌仔”;称创作歌谣为“自己写的歌仔”。
传统歌仔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抒情为主的民歌、小调、杂歌、儿歌;一是有人物情节的故事传说歌。
故事传说歌又可分为三种,一是民间熟知的长篇故事,如《陈三歌》、《英台歌》、《雪梅歌》、《孟姜女》、《郑元和》、《乌白蛇》等。一是中小型的段子,如《杂货记》、《火烧楼》、《加令记》、《海底反》、《过番歌》、《唐山过台湾》等。还有一类是劝善歌,如《曾二娘歌》、《鸦片歌》、《廿四孝》、《烟花叹》、《骗子歌》等。这几种歌仔都有书坊刊集的唱本。
歌仔唱本又叫歌仔册,是有词无谱的通俗方言歌本,在闽南、台湾民间极为流行。早期的歌仔册都是厦门书坊刊印,自清.道光以来,厦门有文德堂、会文堂、瑞记、博文斋等几家书坊。可以见到的最早的歌仔册是道光年间会文堂刻记的《绣像荔枝记陈三歌》、《图像英台歌》等。日踞台湾以后,台湾也有一“竹林书局”刊印行销了许多歌仔册。歌仔册虽有词无谱,亦无标明曲牌,但哪段唱词用何曲牌,民间大多有惯例。更由于未标明曲牌,演唱者可根据自己的嗓音条件随兴更换曲牌或改变唱词,使歌仔更加灵活多变,丰富多彩,通俗易学。
由于有歌仔册助力,这类歌仔的流传区域特别广,而且较为统一。但是一般民众往往只演唱其中的一二首最流行的曲子,只有业余的佼佼者和专业的演唱者方能掌握全本的唱词与曲调。
另一类抒情性的歌仔,较少有歌仔册,在流传上就比较不统一。象《十二生肖歌》,不但闽南同台湾的不一样,就是台湾台南和嘉义的也不一样。还有象流传一时的台湾歌曲《天黑黑》,它的唱词同闽南厦门、漳州所传唱的就有许多不同。
台湾的《天黑黑》是这样唱的:
天黑黑,要落雨,
阿公仔举锄头要掘芋,
掘呀掘,掘着一尾酸娘鮕,
依呀嘿嘟真正趣味。
阿公仔要煮咸,‘阿妈’(奶奶)要煮淡,
俩人相打弄破鼎,
依呀嘿嘟啷当七当呛。
厦门流行的《天黑黑》则是:
天黑黑,要落雨,
举锄头,巡水路,
巡着鲫仔鱼‘咧娶某’(在娶妻)。
龟担灯,鳖打鼓,
蜻蜓扛轿叫艰苦,
水蛙举旗大腹肚……
漳州也有《天黑黑》,又是另外的版本:
天黑黑,要落雨,
‘安公’(爷爷)踏水车,
‘安妈’(奶奶)举戽杓,
戽着一尾三板鱼,
安公要煮咸,
安妈要煮淡,
公妈相打弄破鼎,
鼎片还未拾,
公妈咧相惜。
事实上,闽南和台湾的《天黑黑》还不止这三种,但是由于这类歌仔非常大量,而且是每日每时还在不断地创新创造之中,可以说是难以数计,而其内容从儿歌到情歌、劳动歌等无所不包,较之前一类歌仔更普及。如果说演唱故事传说歌往往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那么这类抒情歌则是男女老幼人人随口可唱,脱口而出的歌谣。
由于这种普及性,使得这类歌仔在音乐上有更多的创造性和包容性。这是因为遍及每一角落,很容易接受各地原有的或外来的新的音乐因素,而它的不规范,又使它易于将其他音乐因素吸收并揉和创造出新的旋律乐句。
从演唱的形式讲,这一类歌仔同故事传说歌的演唱也不一样。由于它的普及性,它的演唱是随时随地、不拘任何形式,往往连伴奏乐器也不需要,开口即唱。同样一首歌,可以一人独唱,也可以对唱或一人唱众人和,自由得很。
故事传说歌虽然也可这么自由说唱,但早年在闽南、台湾则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第一种是设立歌仔馆,在村落或市镇固定的场所,闲暇之时自动聚合,有老师教唱,乐器也比较齐全。早期歌仔的伴奏乐器以南琶为主,佐以洞箫、二弦、三弦,称为四管,打击乐有响盏、碰铃、响木等,基本上和南音相同。这种歌仔馆在歌仔戏产生以后几乎都成为歌仔戏的传习所,并往往以其为骨干组成乡间村舍的子弟歌仔戏班。因此,这些歌仔馆所唱的歌仔几乎都是把歌仔戏的曲牌,如“七字调”、“都马调”、“哭调”等等拿来装填新唱词,或是套上老唱词。
第二种即逢年过节,歌仔馆或村落街道组织歌仔阵、车鼓阵等踩街演唱。既是自娱也是娱人,带有表演性质,一般都要排练几次,有一定的水准才拿出去。上述这两种都是一个村落的邻里亲友参与,称为子弟班,但都是业余性质,不过其中的师傅则往往是专业化的。
第三种是走江湖卖膏药的民间艺人。他们不会舞拳弄棒,只会拉拉弦仔,唱几曲歌仔,以此招徕观众顾客。他们一般以大广弦为伴奏,自拉自唱。由于歌唱的水准涉及吸引观众的多寡,并因而涉及自己的生计,使其十分注意提高自己的水准,因此,这类人往往具有较高的演唱技巧和即兴表演能力。他们对歌仔和歌仔戏演唱水准的影响是巨大的。
第四种是手持月琴的走唱艺人。这类人多是盲人,由一小女孩前导,怀抱月琴沿街“叮当”而行。月琴上悬有一些小竹片,片上烙刻着盲人可以摸出的记号。顾客摸到并不知上边的记号表示什么,盲人则可以告诉你这是“留伞”、或是“孟姜女送寒衣”等等。然后就为你演唱一曲,唱完后告诉你这一签说明你的什么运气、什么命相等等。也有的并不算命,只是沿街市、村镇走唱,唱一些太平歌,取悦听众以乞讨。
台湾最著名的走唱艺人陈达,就是手把月琴,以歌为生。
第五种是成群的乞丐沿街市乞讨,拿着竹筒,叫“打磅筒”,台湾也叫“打响鼓”。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