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化工码头防污染详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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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装卸设施溢油应急计划
目录
总则
(1)编制目的和原则
(2)适用范围
(3)法律依据
(4)定义和术语
组织管理
(1)溢油计划的管理
(2)制定和发布
(3)组织机构
(4)溢油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概述
(5)溢油应急指挥部组织图
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1)应急能力说明
(2)溢油应急防治队伍
(3)溢油应急防治设备
通信联络
(1)应急通信联络表
(2)应急防备和反应行动作业的通信
敏感区域、保护原则和溢油预测
(1)码头装卸设施概况
(2)敏感区域
(3)溢油扩散、漂移轨迹预测
应急反应程序
(1)报告和报警(通报)
(2)应急反应等级
(3)应急反应行动
溢油应急反应技术
(1)海域溢油应急行动
(2)岸线污油的清除
(3)应急行动中的记录
污油和治油废弃物的处置
(1)污油和治油废弃物的回收单位
(2)污油和治油废弃物的回收要求
信息发布
(1)介绍
(2)溢油事故的消息发布
10.港口间溢油应急计划的衔接
(1)与本港口周边港口达成合作协议(2)联系程序
11.培训、演习、修改与记录
(1)培训
(2)演习
(3)修改
(4)记录
码头、装卸设施溢油应急计划
1.总则
(1)编制目的和原则
a.为了防治来自船舶、码头、设施和相关油类作业造成的溢油污染损害,保护水域环境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b.充分考虑码头、装卸设施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人员,对溢油事故作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迅速有效的科学技术,科学的合理搭配。
C.本计划报江阴海事局批准后,报送:利港海事处、江阴港务管理局,环保局、水产局、消防中队。以便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本码头、装卸设施水域内发生的溢油污染事件。
(2)适用范围
a.本港码头装卸设施、水域的环境和资源,航行、停泊的船舶等溢油源。
b.本码头装卸设施以及可能存在对水域危害的陆路区域为本计划适用的地理区域范围。(3)法律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内河交通管理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法规。
b.《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90)、《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92)等。
(4)定义和术语
港口
港口是指船舶停靠、航行及装卸作业的码头、设施航道、停泊点等组成一定范围的区域(水域)。
船舶
船舶是指油轮和燃油船舶及任何可能造成水域,油类污染的船舶。本码头主要停靠外轮及国内船舶装卸。
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类油)、化学物质,本码头主要苯类、乙烯、硝酸等。
溢油源
主要是指船舶和码头、装卸设施等,同时考虑可能存在对水域造成溢油污染的陆源设施。本码头及罐区、输油管是主要溢油源。
2.组织管理
(1)溢油应急计划的管理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及当地辖区的江阴海事局是本码头、装卸设施溢油应急计划的主管部门。由江阴市人民政府、港口管理局、海事局负责溢油应急计划的统一协调管理,本码头、装卸设施溢油应急计划由常住本地区的利港海事处人员负责统一协调管理。
b.本库区、码头、装卸设施溢油应急计划的协调人确定之后,上报海事局审批备案。
(2)制定和发布
a.本溢油应急计划由储运部安全主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组织编制,由公司审批并报海事局。
b.海事局批准后,方可发布。
(3)组织机构
a.溢油应急计划指挥部
为了在应急反应中的各项行动,协调、调配等运作,因此成立溢油应急指挥部。本码头、装卸设施溢油应急指挥由储运部部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安全主管担任。成员由储运部技术骨干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b.现场指挥
溢油应急指挥部认定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负责指挥溢油应急反应行动的全过程,仅对溢油应急指挥部负责。
特别提示: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最高级别公司领导或海事局人员为现场指挥。
C.溢油应急专家小组
溢油应急指挥内设专家小组,海事、航运、保险、法律、气象、环保等专家组成。专家小组主要对溢油应急提供咨询和评估。
(4)溢油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概述
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他组织在本计划中的职责和义务,是本计划能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
a.当地人民政府
组织制定并发布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统一协调溢油事故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例如:急需的人力、物力、海域安全情况,影响当地生产区生产,所必须发布信息和警告,创造最良好的工作条件。
b.环境保护部门
①组织对岸滩油污的清除;②对回收的油污和沾油废弃物提出的意见。
C.农业、渔业/渔政、水产部门
①及时通知或敦促可能受油污损害的水产养殖区做好油污防备;②协助水产养殖区清除油污或提出建议。
d.邮电部门
提供畅通的通信联络等。
开发区消防队
应请求采取紧急救援行动。
公安部门
维护区域治安、保持交通畅通,现场保护,实行隔离。
公安消防部门
灭火抗灾、协助救援。
港务部门
调集本部门的防污设备及器材,提供专用泊位,协助应急设备的维修等。
财政部门
提供油污防备、应急抗灾专项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