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基层卫生院财务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保障卫生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卫生院的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监督等。
三、财务预算1. 财务预算编制:卫生院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业务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真实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和业务需求。
(3)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全面反映卫生院各项收支。
(4)稳妥性原则:预算编制应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2. 财务预算审批: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卫生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
3. 财务预算执行:卫生院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原则:(1)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真实、准确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
(3)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遵循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方法。
(4)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2. 会计核算内容:(1)收入核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2)支出核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
(3)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4)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5)净资产核算: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
3. 会计核算方法:(1)权责发生制:收入和支出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2)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3)成本核算:根据业务性质,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
五、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编制:卫生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内容:(1)资产负债表:反映卫生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卫生院新建财务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医技、后勤等部门。
三、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3. 完整性原则:财务制度体系完整,涵盖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
4.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
5. 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一)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原则,由财务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编制。
2. 预算审批:预算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预算执行:各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
4. 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二)收入管理1. 收入分类: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2. 收入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3. 收入上缴: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按规定上缴,其他收入按规定处理。
(三)支出管理1. 支出分类: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
2. 支出审批:支出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需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 支出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支出核算,确保支出合规。
4. 支出监督:财务部门对支出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1. 资产分类: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资产登记:对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台账。
3. 资产使用:资产按规定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出售。
4. 资产处置:资产处置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财务报告1. 定期报告: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报送院长办公会议。
2023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

2023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3000字)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卫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加强卫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和核算组织体系卫生院应加强对成本管理、核算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院、科室、个人三级成本核算组织体系。
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可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人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各相关科室应有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卫生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资料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卫生院成本核算的原则为了正确核算卫生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
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
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
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相互可比。
卫生站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站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站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站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负债、成本核算等。
第三条卫生站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
4. 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站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卫生站设立财务科,负责全站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由站长直接领导,财务科长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财务科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3. 熟悉国家财务政策法规;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六条财务科人员岗位职责:1. 负责编制财务计划,执行财务预算;2. 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3. 负责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负债等日常管理工作;4. 负责成本核算,分析财务状况;5.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6. 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卫生站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八条医疗收入是指卫生站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等。
第九条药品收入是指卫生站销售药品所取得的收入。
第十条其他收入是指卫生站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检收入、健康教育收入等。
第十一条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二条收入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收入确认原则:按照收入实现原则确认收入;2. 收入计量原则:按照实际收入计量;3. 收入分类原则:按照收入性质分类核算。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卫生站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药品支出、业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十四条人员经费是指卫生站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补贴等。
基层医院财务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工作人员及涉及财务工作的相关科室。
第三条财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二)实事求是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医院财务状况。
(三)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民主集中原则:财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
(五)保密原则:严格执行财务保密制度,确保医院财务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财务科,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下设会计室、出纳室、审计室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科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财务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二)负责医院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与管理。
(三)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四)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对医院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五)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三)准确、及时地完成财务核算工作。
(四)保守医院财务秘密。
(五)积极参加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医院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预算编制要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完整性:预算内容应包括医院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方面。
(三)可行性: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医院发展需要,确保预算的实现。
(四)可控性:预算编制要明确责任,确保预算执行的可控性。
第八条医院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财务科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初步预算。
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5篇)

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
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
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室,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基层医疗机构财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第三条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二、财务会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层医疗机构应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工作。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四)负责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五)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六)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报送。
(七)负责与上级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基层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会计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会计核算第七条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核算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第八条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一)收入核算: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支出核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三)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四)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五)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第九条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四、财务会计报告第十条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报告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3篇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3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切实做好医院价格投诉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传递信息,及时为病人及员工排忧解难,有效促进医院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满意度的提高和服务功能的发展。
特制订本制度。
1、服务第一的原则。
中心工作事关医院形象,必须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病人或员工的正当合理要求。
处理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
不能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
中心应主动督促有关科室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4、高效务实,快办,办好的原则。
对病人或员工反映的问题,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病人或员工。
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5、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
对病人或员工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
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向病人或员工讲明情况。
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得病人或员工的理解。
6、保密的原则。
在答复处理病人或员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来电或来反映的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来投诉人的意愿,要为反映人保密。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要实行集中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财务处工作制度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
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
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
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卫生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5. 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卫生院财务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院长是卫生院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财务核算、监督和报告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部门应根据卫生院发展规划、业务需求和国家相关政策,编制年度预算;2. 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预见性原则,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3. 预算编制完成后,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1. 各科室、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院长批准。
第十一条预算考核:1.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财务部门应组织预算考核,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2. 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资金筹集:1. 卫生院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医疗服务收入、捐赠等;2.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原则。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1. 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2. 资金支付需经院长或其授权人批准;3. 资金支付应使用正规票据,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
年收入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 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 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账务处理,依据省卫生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及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
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
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
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
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
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
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
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
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
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
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____天内交回注销。
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
严禁____公款,或以长补短。
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
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乡镇医院财务制度范本

乡镇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医院的经济利益,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合理分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乡镇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五条乡镇医院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第六条乡镇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等方面,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医院的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二)负责医院的资金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三)负责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包括日常记账、报表编制等;(四)负责医院的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检查。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四)及时处理财务工作中的问题,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乡镇医院应根据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批。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合理、科学,包括经费、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预算。
第十条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数额和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挪用、冲销,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乡镇医院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使用和监督医院的资金收支。
第十三条资金计划应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资金来源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医院的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资金的存管、使用和结余,确保医院的经济利益。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挪用、冲销,必须经过审批手续。
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健康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合规操作;(二)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三)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预算科目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五条预算审批(一)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提交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审计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三)预算草案经审计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四)预算草案经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预算执行(一)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当按程序报批。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预算监督(一)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领导班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章财务支出管理第八条支出审批(一)财务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支。
(二)财务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
(三)财务支出应当实行审批制度,审批程序如下:1. 财务部门收到支出申请后,对申请事项进行初步审核;2. 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3. 审计部门对支出申请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4. 经审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卫生院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等。
第三条卫生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完整,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准确,为卫生院决策提供依据。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卫生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运作;(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支出;(三)负责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负责财务报表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五)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工作;(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卫生院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标准和流程;(二)收入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不得隐瞒、截留;(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拖欠、挪用;(四)定期对收入进行清理、核对,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二)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不得违规支出;(三)支出应合理、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定期对支出进行审核、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卫生院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一)建立健全流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领用、报废等流程;(二)加强库存管理,定期盘点,确保库存资产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三)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降低坏账风险。
基层卫生院会计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卫生院所有会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基层卫生院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严谨细致:会计核算精确,会计信息真实可靠;4. 保密安全:严格保护会计信息,确保会计档案安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基层卫生院应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3.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八条基层卫生院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收入与支出相匹配;2. 权责发生制;3. 会计期间划分合理;4. 会计要素分类清晰。
第十条基层卫生院会计科目设置应当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并根据卫生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基层卫生院会计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2. 负债核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4. 收入核算: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5. 支出核算: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等。
第十二条基层卫生院应当定期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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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
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
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
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
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