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授职务业务条件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大连大学人事处教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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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大连大学教授、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复审指标体系
为了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充分肯定教师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鼓励教师在立足于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于教学基础建设、学科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条件量化赋分标准
(一)教学工作
1. 项目
(1)纵向课题
注: 1.
2. 经费赋分不足1分的项目,按1分计算;无经费的研究项目,经费赋分按0分计算;
3. 纵向课题赋分办法:总分 =【基础赋分(5分)+经费赋分】×课题级别修正系数。
(2)横向课题
注:
1.横向课题须提供有效合同,到帐时间不迟于评审会例会前一个月,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2.出具有效发明专利或成果转化证明的横向课题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3.横向课题个人赋分按照项目名次赋分权重表赋分。
2. 成果
(1)奖项
被一般期刊选用加赋0.5分。
(三)其它工作
1.教师本人获奖
2.指导学生参赛获奖
注:
◆同一赛事中指导的不同作品可以累计加分,同一作品只取最高级别赋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指导教师比照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各
等级一等奖。
3. 学位赋分
对于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申报者加赋5分,只出示学历证书的申报者加赋 2.5分。
二、说明
1.论文:在国内外正规出版物上已经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论文、专业译文(含国家重点的学科基地每年正规出版的论文集的论文,以及被检索的论文集论文)。在各种期刊的增(专)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不视为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
2.核心期刊:国外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为准;国内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及科技部中国科技信
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为准。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及《中国法制报》等全国知名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及评论可视为核心期刊论文。
3.著作: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译作、工具书或教材(含实验指导教材),著作级别按下表赋分:
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地质出版社、海洋出版社、气象出版社、测绘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人民音乐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中国摄影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东方出版社、文物出版社、语文出版社、科学教育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上海音乐出版社、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中国旅游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东北大学出版社、西北工
业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中南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
5.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成果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一致。
6.课题、项目、成果人员:主持人是指第一负责人或完成人,主要参与人是指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前三人。
7.奖项(教学科研)指政府颁发的教学、科研成果奖。
8.名次赋分权重表
注:
◆论文按照上表计分;
◆有通讯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赋分,第一作者及其他作者名次依次后移。
◆成果按照上表额定名额计分;
◆第八名以后均按0.02计算权重;
◆明确标明从第N人开始排名不分先后的,则从第N人开始,权重系数为:第N人开始的剩余
权重系数除以排名不分先后的总人数,若低于0.02,按0.02计算权重;
◆参加国家级规划教材和省部级以上精品教材编著工作,个人所得分数原则上参照本权重表,
但凡是得分低于2分的,以2分计算。
◆第八名以后均按0.02计算权重;
◆2007年以前的项目以及2007年以后未获得学校科研奖励的项目按照上表赋分;
◆2007-2013年获得学校科研奖励的项目按经费分配原则赋分;2014年以后应获得学校科
研奖励的项目可按主持人评定原则赋分,需由主持人将评定原则于10月28日前报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备案;
◆同一项目确定赋分原则后不得更改。
9.论文、项目、成果等限署名大连大学,引进人才调入学校前的业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