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昆明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券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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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昆明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券的通知(2020)
为加强昆明高新区特色载体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和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载体内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依据《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昆明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券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昆明高新区2020年打造特色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昆明高新区;
(二)统计关系已纳入特色载体(指已通过中央、省、市支持特色载体建设相关专项向上级归口管理部门报备的昆明高新区孵化器管理中心特色产业创新创业载体,包括昆明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云南省大学科技园、云南软件园、云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授权纳入本办法实施范围的其他载体单位),且能够按照特色载体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科技活动及经济运行数据;
(三)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纪、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四)上年研发费用投入不少于5万元(以申报单位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载明数据为准);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数量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I 类知识产权不少于 1 件;
2.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等II 类知识产权不少于 3 件;
(六)至少拥有一项正在开展的,需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研发项目。
二.支持导向
服务券设立和发放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按科技研发项目择优给予支持、兼顾特色载体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的原则。以支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以深化载体产学研合作机制、强化区域创新创业服务生态为导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支持载体内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快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支持资金
本次服务券专项支持资金总额为700万元,其中300万元定向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科技研发项目。
四.支持方式
根据本次服务券专项支持资金的额度、企业实际申报情况、专项评审综合评分排名情况,按综合评分排名先后顺序择优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服务券支持额度,直至本批服务券专项支持资金额度全部分配完毕为止,具体见《实施办法》。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附件1之格式要求,自行编制服务券申报文件,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纸质文件一式3份(附电子文件U盘),到昆明高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单位须依据服务券申报文件编制现场答辩PPT一份,按工作人员通知参加现场答辩和专项评审。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苏师(联系电话(略)),郑师(联系电话(略))
(二)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昆明高新区昌源北路1389号航空航天及IT大厦A座3层)。
附件
1.服务券申报文件格式
2:昆明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试行)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