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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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全市政府系统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信息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一级考核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二级考核单位。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三)三级考核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四级考核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督办督查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人防办、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贵阳银行、贵阳农商行、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考核内容

(五)考评内容。1.积极主动报送符合要求的政务信息,完成市政府设定的政务信息基本报送任务和季度目标分值。2.认真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约稿工作任务。3.重视安排政务信息工作,积极组织召开或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会、培训会等,选派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厅顶岗培训。

三、考核标准

(六)基本任务。积极主动报送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特色亮点的动态政务信息和成效措施、问题建议类调研政务信息,突出信息质量,

避免报送单位工作会议、领导考察调研等常规工作信息。1.一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报送30条以上(含自主直接报省信息),其中,调研信息4篇以上。2.二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报送15条以上,其中,调研信息3篇以上。3.三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报送10条以上,其中,调研信息2篇以上。4.四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报送5条以上,其中,调研信息1篇以上。

(七)约稿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约稿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约稿任务。

(八)任务分值。一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分值不低于300分;二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分值不低于100分;三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分值不低于70分;四级考核单位每季度完成政务信息分值不低于40分。

四、采用评分

(九)评分标准。每季度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基本报送任务的,基础得分为30分;主要得分根据信息采用情况给予计分,具体评分标准:1.《贵阳政务信息》综合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市综”“要情”,每条计20分;单独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市专”每条计40分。2.各区(市、县)和各部门的信息经市政府办公厅编报省政府办公厅的标注为“报省”,每条计20分;省政府办公厅综合采用的信息标注为“省综”“省要”,每条计40分;单独采用的信息标注为“省专”,每条计

60分。3.经省政府办公厅编报国务院办公厅的标注为“报国办”,每条计30分;国务院办公厅《要情》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国要”、《综合》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国综”,每条计60分;《专报》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国专”,每条计90分。4.针对以上评分标准,综合组稿结合各级各部门所报信息文稿质量、文稿错情和报送时间等因素分别予以计满分、减半计分、适量给分或不给分,采用部分数据、案例、建议材料的视情况计分。

(十)加分标准。1.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标注为“国批”,每条计50分。2.省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标注为“省批”,省委或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每条计50分,其他省领导批示每条计30分,每增加一位省领导批示加计20分。3.市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标注为“市批”,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计50分,其他市领导批示的每条计30分,每增加一位市领导批示加计20分。4.同时被市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和多位领导批示的信息,累计记分,单条信息领导批示得分不超过100分,单条信息总得分不超过150分。

5.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强自主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经验成效类政务信息的力度,大力提升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在全省的政务信息排位,自主编辑报送信息被省级采用的市级每条加计20分。

(十一)扣分因素。1.未保质保量完成季度政务信息基本报送任务的,每少1条,按比例扣除该季度相应的基础得分。2.未按时、按质、按量反馈约稿信息,或报送信息材料不准确,数据内容严重失实

的,1次扣减当季度信息完成分值10—30分。

五、考核奖惩

(十二)绩效考核。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综合绩效目标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统计信息完成得分情况,年终将考核结果提交市督办督查局。1.未完成季度政务信息任务分值的,1次扣该项工作季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的20%。2.季度完成任务分值为0的,1次扣该项工作季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的40%。3.每年组织召开或开展1次以上政务信息工作会、培训会或经验交流学习会,并选派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完成顶岗学习培训的,年终绩效考核给予一定加分。

(十三)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政务信息基本报送任务、约稿任务完成和采用得分情况进行全市通报,通报情况直发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十四)表彰先进。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及采用等情况,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对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

六、附则

(十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2017年4月14日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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