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证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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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证法是一类常用的间接证法,特别适用于否定性、存在性、唯一性问题。应该说“反证法是一个积极的、主动的证明大法”。(注Ⅰ)
然而,对于反证法的理论依据,人们在认识上并不一致。现摘抄最近出版的几份教辅资料,便可知分岐之所在。
1.人民教育出版社、延边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人教版)教案系列丛书•数学第一册上教案》第55页第19行写到:反证法证题的理论依据:原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即要证“若P则q”为真,可证“若┐q则P”为假,从而“若┐q则┐P”为真(真值表),所以“若P则q”为真。为了方便,我们暂且将该书的观点称为“原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说,简称为“同真假说”。
2.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人教社新教材同步学案•黄冈兵法•高一数学上》第69页第5行写到:反证法是证明命题的一种间接方法,因为“若P则q”的否定形式是“若P则非q”,由真值表可知,若证得“若P则非q”是假命题,则“若P则q”必为真命题。它与证明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有着极大的区别,它的使用具体体现了数学解题中“正难则反”的辩证思想,因此除掌握好使用反证法的步骤外,还要注意掌握使用反证法的时机。显然,该书不同意“同真假说”,而认为反证法的理论依据是证原命题的否定为假。我们暂且将该书的观点称为“原命题的否定为假,必有原命题为真”说,简称为“命题否定说”。
3.苏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一数学教学与测试(学生用书)》第24页倒数第2行写到:用反证法证明“若P则q”为真的方法是证明它的否定“若P且非q” 为假,因此从“非q”出发引出矛盾是反证法的特征。很明显,该书的观点应属于“命题否定说”,但与黄冈兵法的叙述稍有不同。
“同真假说”与“命题否定说”,针锋相对,孰对孰错呢?是不全对还是全不对呢?这正是本文所要辩析的问题。
问题的辩析
高一数学(人教版)第32页对反证法证明命题的三个步骤明示得十分清楚,大家在这方面无任何异意。为简便起见,不妨将三个步骤分别称为“反设”、“归谬”、及“结论”。“归谬”部分既是反证法的核心,也是其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反证法的理论依据之所以认识不尽一致,恐怕也源于此。为明辨是非,我们有必要逐层剖析。
1.“归谬”的“出发点”是什么?是单独的“┐q”,还是“┐q且P”?笔者认为,一般情况是“┐q 且P”,特殊情况下,才不用P而仅用“┐q”。先看下例:
题1、已知a、b、c是一组勾股数,求证a、b、c不能都是奇数。
证明:旁白:
假设a、b、c都是奇数,“反设”(┐q)
则a2,b2,c2 都是奇数,依据“┐q”推理
由题设得a2+b2 = c2 用到了条件p
∴a2+b2 = c2 为偶数依据“┐q且P”推理
这与c2是奇数矛盾推出矛盾
故原命题成立得出结论
此题说明,在一般情况下,“归谬”的“出发点”是“┐q且P”
题2、高一数学教材(人教版)第32页例3,用反证法证明:如果a> b >0, 那么√a >√b [分析]此题应改为:当:a > 0, b> 0 时,若a > b ,则√a >√b 。这样改动是将原命题仿本页的例2改成,“当a > 0, b> 0 时”是大前提,“若a > b”是条件P ,“则√a >√b ”是结论q
证明:旁白:
假设√a不大于√b “反设”
即或√a <√b ,或√a =√b 得“┐q”
∵a > 0 , b > 0 照用大前提,未用条件P
∴√a <√b = √a ·√a<√b·√a
与√a·√b<√b·√b = a< b 依据“┐q”推理
√a =√b = a= b
这与已知条件a > b矛盾归谬于“a≤b”与“a > b”矛盾
∴√a >√b 得出结论
此题说明,在特殊情况下,归谬的“出发点”仅是“┐q”。
2.“归谬”的“落脚点”是什么?众所周知,“归谬”中的推理必须是严谨无误的,推理的“落脚点”是推出矛盾。其中又按“归谬”的“出发点”不同,归谬的“落脚点”也不尽相同:凡是以“┐q且P”为“出发点”者,往往落脚到与公理、定理、推论、性质相矛盾,或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而不会出现与已知条件相矛盾(如上述题1);凡是仅以“┐q”为“出发点”者,大都会落脚到与已知条件相矛盾(如上述题2)。
3.“命题否定说”,错在哪里?如前所述,“命题否定说”的核心是:“如果能证得‘若p则非q’是假命题,那么‘若p则q’必为真命题”。应该肯定,这个核心本身就是一个命题,而且是一个不容争论的真命题。然而,这个核心命题的“条件”——“如果能证得‘若p则非q’是假命题”——如何实现呢?“命题否定说”并未指明。事实上,反证法的“归谬”部分,与实现核心命题的“条件”,毫无共同之处;一是出发点不同。反证法以“┐q且p”或“┐q”为出发点,而实现核心命题的“条件”,必须从“p”出发。二是落脚点不同。反证法以“推出矛盾”为落脚点,而实现核心命题的“条件”,必须以“推不出┐q”为落脚点。显然,核心命题的“条件”无法实现时,其“结论”——“那么‘若p则q’必为真命题”——也就成为“空中楼阁”了。
4.“同真假说”不全对在何处?“同真假说”的核心是“要证明‘若p则q’为真,可证‘若┐q则p’为假,从而‘若┐q则┐p’为真”,显然,这段论述也是正确的,而且能够实现的。然而,实现上述论述仅限于“┐q”为“出发点”,即从“┐q”出发,推出与p相矛盾的“┐p”。而多数反证法,都是以“┐q且p”为出发点,落脚到推出的r与┐r相矛盾。因此,“同真假说”不全对。问题的结论
通过上述的辩析,笔者认为,反证法的理论依据,既不是“命题否定说”也不全是“同真假说”,而应该是“否定——推理——否定”的间接肯定公式。说得具体点,就是“先否定命题的结论而肯定其条件,以此为前提进行严密推理,推出矛盾后达到新的否定,从而实现间接的肯定”。以“间接肯定公式”为理论依据的反证法,其核心部分——“归谬”的前提条件一般是“┐q且p”,从此出发进行正确推理,推得r与┐r矛盾。特别地,当r=p时,推得与已知条件矛盾,转化为证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成立。
[注Ⅰ]罗增儒主编的《高中数学竞赛辅导》(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p31.)
反证法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反证法的基本原理;掌握运用反证法的一般步骤;学会用反证法证明一些典型问题.
[教学过程]
一、引入
古希腊哲学家是怎样觉察到自己的脸给涂黑了的?
答:为了方便,用甲、乙、丙分别代表三个科学家,并不妨设甲已发觉自己的脸给涂黑了.那么甲这样想:“我们三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的脸没被涂黑,如果我的脸没被涂黑,那么乙能看到(当然对于丙也是一样),乙既然看到了我的脸没给涂黑,同时他又认为他的脸也没给涂黑,那么乙就应该对丙的发笑而感到奇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