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I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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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II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研究摘要:2007-2009年的金融危机使全球金融秩序陷入混乱、经济增长进入衰退之中。在总结金融危机的教训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危机的根源在于长期的高增长率、低实际利率和低波动性滋长了乐观情绪,并且在金融监管、宏观经济政策和全球架构方面出现了政策失效。资本充足率指标一直是巴塞尔银行监管体系的核心和灵魂所在,也是银行风险管理的关键。在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秩序的重塑进程中,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的反应是积极且迅速的,改革方向和措施是:以加强监管为目标,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杠杆率监管和流动性监管为两翼,以改善资本质量和覆盖面为后盾。本文通过对巴塞尔协议III 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内容的更新进行了研究,就如何调整和改进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出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
一引言
金融危机发生后,各国纷纷出台针对此次危机所暴露出的金融体系弊端的金融改革方案,巴塞尔委员于2010年12月,公布了银行资本、流动性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监管新标准,并对资本和流动性等监管新规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充分评估。这说明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出现重大调整,全球金融监管理念开始逐渐从过度崇尚自由化和市场化转向强化监管,金融监管从严的趋势逐渐显现,资本监管、流动性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标准都大大提高,在注重微观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更加强调宏观审慎的监管原则,金融监管范围也更为全面。
资本监管是银行业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国际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以资本充足性监管为核心和重点的风险监管已经成为银行业监管发展的主流趋势。正因资本监管在银行监管中的重要地位,资本监管是否有效将影响到商业银行安全经营和宏观经济稳定。
国内外关于资本充足率水平与资本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江曙霞(2009)基于1998-2007年美国商业银行数据,利用局部调整联立方程组模型对资本充足率监管压力下资本与风险的调整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监管对不同银行实行“差别待遇”,为资本充足银行提供了监管套利的可能,因而没有达到理想的监管目标。张强(2007)分析了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颁布后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发
现资本监管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但效果正在逐渐减弱。
Ediz(1998)采集了英国银行业1959-1995年的详细数据,包括银行资产负债表状况、收益和损失状况等,在他的计量方法中运用了随机效果纵向回归模型。研究结果显示,英国实行资本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不影响银行对资产选择的情况下增加了银行的稳定性。研究还发现,在实行资本监管时,资本充足率在监管最低标准附近的银行做出了较大的反应,并且大多数银行是通过增加资本的方式,而不是通过缩减信贷来提高自己的资本充足率。
Heid(2004)考察了1994到2002年德国存款银行对资本和风险资产的调整。研究发现,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调整资本的速度要大于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试图去建立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通过增加资本金和降低风险资产;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试图去保持他们的资本充足率,当资本增加的时候,会相应去增加他们的风险资产,然而当风险资产发生变化时不会去调整资本;资本充足率适中的银行基本上不会去调整他们的资本和风险资产。
二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和作用
(一)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含义和外延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足条件(Capital Adequacy Requirement),是指银行的资本与各类资产的比例,即银行资本的数量足以吸收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使银行在遭遇风险损失时不致破产。它是衡量银行保持既能经受坏帐损失的风险,又能正常营运,达到盈利的标志。资
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巴塞尔委员会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风险加权资产是指对银行的资产加以分类,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性质确定不同的风险系数,以这种风险系数为权重求得的资产总额。
(二)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对于资本充足率的作用,各国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不同的表述。美国银行家协会在《银行的资本金是否充足》的正式报告中指出,银行的股权资本具有下列重要职能:1、提供一个承受偶然损失的资本缓冲器,使存款人得到保护;2、为购置房屋设备与其他营业所需的非盈利资产提供资金;3、满足金融监管当局针对可能招致的风险而备足资本的要求;4、向公众保证,即使发生贷款损失和投资损失时,银行能够及时偿付债务并继续为公众服务。因此,资本充足率大体上可归纳为四种主要作用:
1.营运作用。通过提供必要设备使金融机构得以营运如购置房屋设备等;
2.缓冲作用。金融机构经营有风险,若发生损失就需要用日常收益进行抵付,不足时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偿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3.信誉作用。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它的信心,它的资本水平已成为评价它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的主要尺度,同时也是反映其实力的基本参数;
4.约束作用。资本对银行的约束功能是,采取事先防范的方式,主要表现为:金融监管当局通过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水平,限制银行以债务融资所取得的新资产的数量,减少风险。银行想要扩大贷款或取得其他资产时,就必须增加其自有资本。
概括地说,资本充足率的主要作用是吸收业务经营中遭遇的意外损失,为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维持公众信心,消除金融业的不稳定性。但从盈利角度看,资本充足率并非越高越好,因为较低的资本充足率,意味着商业银行开展资产业务所需资本的支持数量相对较少,资金成本低,因此商业银行均有降低资本充足率的动机。
(三)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意义
众所周知,银行监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存款人利益,在这一点上资本充足率反映的内容与监管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是商业银行监管的重点。资本充足率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反映一个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是一个用来衡量金融机构资本与资产风险预防程度相对而言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资本充足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和安全性有着正相关关系的。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会降低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经营的安全性。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资本充足率越高越好,因为它是银行安全的重要保证,越高则说明银行经营越安全。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资本充足性监管对于监管国际银行的经营状况尤为重要,是新框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充足性监管的目的是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其经营战略和所承受的总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