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规范管理提升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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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寨镇2017年“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提升畜禽养殖场(小区)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我镇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灵政办发〔2017〕51号文件通知,结合镇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六届三次全委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增加农民收入和提升产业效益为核心,以养殖规模扩张、示范基地抓建、养殖大户培育、养殖技能培训为抓手,强化企业引领、能人带动、技术示范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适度规模养殖,健全完善畜禽养殖场(小区)全程管理体系,着力破解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基本要求

(一)设施建设规范化

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现有畜禽养殖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场所位置远离饮水源地、动物屠宰场、动物及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饲养场、

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道路等主要干道的距离符合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养殖场应建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且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疫情的地方。养殖场公共设施方面实现“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道路便利,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养殖要求。养殖场建设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养殖场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三部分。管理区、生产区处于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生产区、生活区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建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建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二)生产管理规范化

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畜禽出入场管理制度、兽药购进使用管理制度、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投入品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规范,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其他产品。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饲料。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并在

有效保质期内。使用的兽药应当具有GMP认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购买兽药应当从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使用兽药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使用,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有休药期规定的,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不得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不得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规模养殖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及其他物品。进入场区应严格消毒。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衣、消毒。场区周围、场区内以及用具器械应定期消毒。饮用水应每月消毒一次,同时定期带畜禽消毒。

病死畜禽严禁出售、食用或随意乱丢病死畜禽,应按规定进行焚烧、深埋、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三)疫病防治制度化

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养殖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建立免疫档案,常年加施二维码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免疫疫苗的采购、使用、保存、处置应当遵守兽用生物制品有关管理规定。强制免疫疫苗实行政府采购。非强制免疫生物制品应

向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进行免疫,做好疫苗的保存、使用及其废弃物的处置。从事动物饲养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检疫,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检疫与疫病监测工作。调入的种用或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向当地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报告并在隔离舍内进行隔离,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经隔离观察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规模养殖场应当按动物防疫法规定做好本场的疫病净化工作,并不得拒绝和妨碍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的疫病监测工作。当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畜禽,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报告,严禁迟报、瞒报、谎报疫情。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应配合当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紧急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和重大动物疫情的通报公布应遵守动物防疫法的规定。

(四)污染防治标准化

畜禽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原则。做到达标排放和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场应当具有养殖规模、类别相适应的畜禽粪便、污水、污物、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实行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利用养殖场周边的农场、水面、山林、果园、消化经过处理的粪便有效还田利用。

(五)监督检查常态化

由畜牧主管部门对养殖场(小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省级标准化养殖场达标单位推行视频监控系统,从源头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邵寨镇2017年“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有效推动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稳步发展,政府成立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白新红(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郭亮亮(镇武装部长)

成员:李振国(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丁小强(镇工商所所长)

李会科(镇环保专干)

姚亚龙(镇畜牧技术员)

王婧(镇畜牧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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