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量与单位的正确表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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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量与单位的正确表达方法
摘要:依据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分析了在使用物理量和法定计量单位时出现的若干问题,给出了量和单位及符号的正确表达方式。
关键词:物理量单位名称符号标准化
为进一步统一计量单位,规范物理量的名称和符号,我国国家计量局颁布了一系列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GB 3100~3102,以国际单位制(S1)为基础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体系已全面推行并逐步完善。虽然国际单位制具有先进、实用、简单、科学等诸多优点,而且在科学技术领域中已经获得独有的地位,但是由于长期的习惯,一些不正确的表达方式和一些应废止使用的量和单位仍常出现在科技论文中。本文以国家标准为依据,结合实例论述在石油化工论文中常见的有关物理量和单位表达的一些问题。
量的名称和符号
量的名称
量,也称物理量,是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量都有其各自的名称。GB 3102.1~GB 3102.13中共列出了614个量,并遵循我国已广泛使用的习惯,为它们规定了名称,这些名称简称它为“标准量名称”。对于量名称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应使用已废弃的名称。如重量、比重、比热、电流强度、原子质量、分子量、摩尔数、重量百分数(或浓度)、体积百分数(或浓度)等,正确的表述应为质量、密度(或相对密度)、比热容、电流、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物质的量、质量分数、体积分数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现行的科技论文中,滥用“浓度”的现象十分普遍。本来,只有“物质的量浓度”可以简称“浓度”,其他含“浓度”一词的量名称,都必须说出全称,如把“质量浓度”说成“浓度”就是错误的。至于很多人把“质量分数”、“体积分数”等量纲的量也称作“浓度”,则更是错误的。
同一个量名称不应有多种写法。一个量有多个名称,例如压力和压强,体积质量、质量密变和密度等,只要是国家规定的,都可以同等地使用。然而,对同一个规范的名称,出现几种不同的写法,如“吉布斯自由能”,有的写作“吉卜斯自由能”,这是不允许的。
不得使用自造的名称。自造的名称见得最多的是在量的某一单位名称后加个“数”字。例如:时间叫“秒数”,功率叫“瓦数”(如说“这只灯炮的瓦数为60瓦”)等等。
量的符号
GB 3102.1~GB 3102.10及GB 3102.1与GB 3102.13中对所有物理量及单位的符号作了规定。一般情况下每个量只给出一个符号,但也有的量给出了两个以上的符号:当给出两个以上符号而未加区别时,表明这些符号具有同等的功用.在使用时可任选一种。但是.在同一篇论文或报告中,只应选择一种符号表示同一个物理量,而且应尽可能选用不同的符号表示不同的物理量。例如,摄氏温度的符号为t、θ时间的符号为t,当同时出现这两个量时摄氏温度符号应选用θ。当国标中对一个量给出两个符号,其中一个未加括号,而另一个加了括号时,括号中的符号为“备用符号”,供在特定情况下主符号以不同意义使用时使用。例如,反射系数的符号为γ(ρ),但是在同一篇论文中γ己作为传播系数使用,此时应选
用ρ为反射系数的符号。为了区分具有相同符号的不同物理量或同一物理量测量过程中的不同信息,可以在量的符号上加标上角标或下角标。例如,“定压热容(Cp)”与“定容热容(Cv)”就是以下角标“p”和“v”来区别的;最大吸收波长λmax是在吸收波长符号λ上加下标"max"表示的。
对量符号的书写与使用,应注意以下几。
应使用斜体字母,对于矢量、张量还应使用黑斜体,只有p H是例外。
应使用新标准规定的符号。有些科技论文使用量符号有较大的随意性,不使用标准化符号,而任意选个字母做某个量的符号。例如:质量的规范化符号是m,而在实践中常见用W、P、Q等来表示是不妥当的;一般情况下,量符号的大小写字母是不能互换的。例如:摄氏温度的符号为t或θ,热力学温度的符号是T 或θ,很多论文对此不加区分,写出t=156K或T=32℃,这都是不规范的。规范的表示应为T=156 K,t=32℃。
量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值得注意的是,相当多的论文用多个字母构成一个量符号,这多个字母通常都是该量英文名称的缩写。例如:有的把“临界高温”、“临界低温”的量符号分别写作“CHT”、“CLT”,这是不规范的,也易误解为C、H、T或C、L、T这3个量相乘。这里的主符号都是温度T(假定为热力学温度),规范的表示应分别为T c,h和T c,l。
不能把量符号作为纯数使用。例如:“长度为l cm”、“时间为ts”(这里l和t 分别是“长度”与“时间”的量符号),这种表达方式是不对的。
不能把化学元素符号作为量符号使用。把化学元素符号当作量符号使用这一类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即使在化学专业书刊中,也比比皆是。例如:“H2:O2=2:1”,这是典型的不规范表达方式,它的含义也不清楚。该式的规范化表示如下:如指质量比应为m(H2):m(O2)=2:1,如指体积比应为V(H2):V(O2)=2:1,如指物质的量比应为n(O2):n(O2)=2:1。还有常见的把元素或分子式等符号后加“%”当作量符号使用,如MnO2%=58.4%,是不正确的。这里指的是MnO2的质量分数,所以规范的表示为ω (MnO2)=58.4%。此外,如wt%,vot%,mol%等都属于不规范的符号,它们的规范符号分别为质量分数ω,摩尔分数x 或y。
单位的符号
国家标准中给定了单位的国际符号、中文符号及使用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可与SI单位并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见表1)。
的一条重要原则。单位符号没有复数形式,也不能在单位符号上附加表示量的特性和测量过程信息的标志。一些习惯的表达,如:“大气中含5mgCO2/L”、“0.1mol
NaCl/L的标准溶液”,以及“进样量为10-4~10-2g/g(固定相)”均属错误的,应废止。正确表达应该是:大气中ρCO2=5 mg/L CO2,或ρ(CO2)=5mg/L,或大气中含5mg/L CO2;c NaCl=0.1mol/LNaCl的标准溶液,或0.1mol/LNaCl的标准溶液。ω(进样量/固定相)=10-4~10-2或ω(进样量/固定相)=(0.01~1)%。另外还有Nm3(标准立方米)、“NL"(标准升)亦属错误的。
量与单位的符号书写
量的符号和单位的国际符号一般为拉丁文或希腊文的单个字母或字母组合。任何情况下,量的符号都要用斜体,单位的符号都要用正体,而且除了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如Pa、Hz、Wb等)外,其余均为小写字母。但升的符号“L”除外。
在量和单位的符号后面不能附加圆点(正常的句子末尾的句号除外),因为它们不是缩略语。若非表示两个单位相乘,在符号间不得留空隙,更不能夹杂有其他符号或数字(表示乘除的符号“?”“/”除外)。例如:“15℃”不得写成“15ºC”,或者读作“摄氏15度”。
在表示量值的和或差范围时,应分别写出单位或加括号将数值组合。如:(25±2) ℃不应写作25±2℃。国标规定单位符号应写在全部数值之后,并在其与数值之间留适当空隙,唯一例外是平面角的单位符号(º)、('')、(“),与数值之间不留空。例如:15º27”不写作15º 27”。
词头
词头是为了避免过大或过小的数值而加在SI单位之前构成十进倍数或分数单位的因数符号。加词头后,一般使量的数值处于0.1~1000内。
词头符号
词头符号一律采用正体字母。注意区分词头符号的大小写。表示的因数不小于106的词头用大写体(共7个);表示的因数不大于103的词头用小写体(13个),具体参见表2。在实践中,常见大小写混淆的情况有:P(1015)和p(10-12),M(106)和m(10-3)。此外,有的把词头k(103)和c(10-2)分别误写成K(如Kg、Ke等)和C(如Cm)等的情形也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