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现状与提升方略_屈寒飞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经济】

农村人居环境现状与提升方略

●屈寒飞,苏焰伟,陆永球

(华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广东广州510642)

内容提要: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出了全方位的战略要求。在对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现状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界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概念、构成要素以及经济、政策和制度范畴。通过理想人居环境历史的演变分析,提出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方略,并对其未来发展与演变趋势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要素;方略;提升

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13)02-0097-04

一、前言

农村人居环境是与村落相关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历史环境与现实环境、物质环境与精神环境、政治环境与经济环境等组成的人类生产、生活环境;是以农村为特定社区,以农村居住人群为主体,以自然生态为本底,有多个乡村空间聚落形态和多种生态环境要素、生活要素、生产要素、人文景观、生态景观镶嵌一体的生态与人文经济社会系统;是以农业为对象的半人工化的人类栖息、活动的地理空间;是城市向自然过渡的半人工化生态环境,农业作为人类生存本底实践和人工生态景观[1],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即“人化的自然”的过渡地带。量大面广的农村住区人居环境作为联系城市住区和自然生态的核心环节,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所论述的“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界定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本体载体。

特殊地位决定了农村人居环境具有显著的脆弱性,到2010年底,我国乡村人口达到8.6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6%;全国有313.7万个自然村,56.28万个行政村,2万个乡集镇。数据显示,目前我国40%的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雨天出行难,晴天是车拉人,雨天是人拉车,90%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90%的村庄垃圾是随处丢放,地方生态环境逐年恶化,污染源增加,污染物增多,污染范围扩大,污染程度加深,污染危害严重。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污染直接影响农业产量、农产品质量、农民收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既包括以土壤、植被、农田、水利、机械等以农业基础要素为主的产业能力建设,也包括了农村水、电、气、道路等居民生活设施的改善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建设;既包括村容村貌环境的整治规划和技术支持,也包括以乡村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即通过传统实用技术和现代先进技术的有机结合、“硬”技术与“软”技术的合理集成,以期把我国广大农村发展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经济富裕、文化进步、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3]。

二、理想人居环境模式发展与探索

作为人类栖息地,人居环境经历了从自然环境向人工环境、从次一级人工环境向高一级人工环境的发展演变过程[4]。人居环境发展先后经历了英国工业革命(1768年)、工业革命后(1768年至20世纪60年代)、20世纪60年代至本世纪初3个阶段,其发展演变过程与人口规模、劳动分工和产业发展变化都有密切关系,西方在工业革命以后,由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Eb-enezer Howard)首先推动了人居环境改善的研究,其后盖迪斯(Patrick Geddes)、芒福德(Lewis Mumford)等代表人物以多学科为基础建立了一系列新的人居环境观,如区域观、自然观、人文观等,但都尚未形成具有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的科学框架。1943年,芬兰建筑师沙里宁提出了城市秩序概念,这一概念的精髓是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协调,使城市与建设融入自然环境,与自然互为一体;1973年,格伦提出了一个组合型城市地域结构模式。中国学者其后亦提出了一种“园林城市”的理想模式。古往今来,中西方对人类聚居环境的关注始终没有间断。首先以系统科学的方式提出“人类聚居学”(Ekistics:The Science of Human Settlements)理论的是希腊建筑师道萨迪亚斯(C.A.Doxiadis)。道氏强调把包括城市、城镇、乡村等在内的所有人类住区环境作为一个整体,从人类住区的组

DOI:10.13483/ki.kfyj.2013.02.004

97

成“元素”(自然、社会、人、房屋、网络)进行广义的系统化研究,进而拓展了人居环境的研究领域。这一理论框架对世界各地影响深远,除希腊外,日本、印度等国均有作为。

我国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就有了合乎水土保持原则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思想,其后大量古代文献的记载都体现了古人基于山水文化理念的朴素的环境设计观。在村落建设中,追求天人合一以及蒙昧的自然崇拜所产生的堪舆风水术,对村庄选址、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均产生较大的影响。就村落和附近田园耕地的建设而言,利用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手法,对自然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例如景观的最大利益化、材料的循环使用、微生态系统(如庭院系统)的组成等。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的建设可以说凝聚着文人士绅、田夫野老的生存智慧。

20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自然生态、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屡见不鲜。《北京宪章》指出:“当今的许多建筑环境仍不尽人意,人类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破坏正危及自身的生存。”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下,各界学者纷纷认识到人居环境的提升,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紧迫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吴良镛先生借鉴西方“人类聚居学”(The Science of Human Settlements)的成就,在中国首先提出了建立“人居环境科学”的设想,以“五大原则”(生态观、经济观、科技观、社会观、文化观)、“五大要素”(自然、人、社会、居住、支撑网络)、“五大层次”(全球、区域、城市、社区、建筑)为基础,构建了人居环境科学的基本框架,得到了广大学界的积极支持和响应[5]。今天,随着控制论、协同论、系统论和交叉、边缘学科的发展,区域发展研究领域的不少学者纷纷扩大视角,开始寻求更加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审时度势,意欲有所作为。

三、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方略

(一)村镇人居环境植被景观恢复

在乡村景观建设过程中,尊重各种生态过程及自然的干扰,维持自然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和持续性,减少人工雕琢的痕迹,顺其自然建设村镇,是村镇人居环境植被景观恢复的基本原则[6-8]。一是重视村镇周围的农田、林地、小溪、沼泽、河流、湖泊、山坡、树篱等景观生态系统的合理布局,发展生态系统整治、拦蓄排雨水、保护及防风固沙的生物工程技术[9];其次,重视当地自然和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创造新技术,将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相结合进行生态系统修复和景观建设,挖掘乡村景观的美学价值和经济价值[10],促进乡村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和人居环境的美化,注重低技术的运用。

在乡村植被建设方面,保护固有的地域自然生态系统和乡土植被,开展乡土植物筛选、栽培和维护管理技术[11],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配置乡土植物,营造乡土文化景观,已成为乡村植被和景观建设的重点[12-13]。

(二)村镇人居环境污染源控制

村镇人居环境污染源包括人畜粪便、秸秆、生活垃圾、农副产品加工的果蔬渣及乡镇工业废弃物等固体污染源,生活污水、沼液及畜禽生产中的污水等液体污染源,人畜粪便随意堆放、污水不经处理任意排放以及农药、化肥使用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有毒有害有臭味气体和厨房烟尘等气体污染源。

近年来在污水处理回收利用技术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广泛应用,除传统的对养殖污水进行验氧和/或耗氧处理,经过人工湿地、砂滤或渗滤等二级处理进行利用外,采用生物膜法进行深度再处理,使污水达到回用标准后用于圈舍冲洗[14]。在日本等国土小、地价高的地区,根据本国特点对膜分离技术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大力开发研究,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已经成功地运用于大楼的污水回用和粪尿处理[15]。

农村空气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规模化养殖业排放的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减排技术。随着国际社会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关注和《京都议定书》的生效,近年来,发达国家特别重视农业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其减排技术、减排效果和排污权交易的研究[16],这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无疑具有重要的科技支持作用。

(三)村庄分类与村庄撤并

不管是日本的“一村一品”运动,韩国的乡村建设运动、还是德国的城乡等值化及巴伐利亚试验等农村建设和改造,都已进行了多年实践和理论总结,形成了适合当时当地背景的较为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然而,在村庄分类和村庄撤并研究方面,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有相关尝试和试验的先例。

村庄分类和村庄撤并的研究呈现以下3种趋势:一是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空间信息技术,改进村庄分类、撤并技术,明显提高工作效率和结论的可靠性;二是强调社会经济因素对于村庄分类和撤并的影响作用;三是更加注重农民的自身参与,提高政府意愿和农民选择的有机合理性[17]。

(四)旧村改造与“空心村”综合整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由集体化转变为承包制的小农经济,农村住区管理体制也发生了相应变化,由有组织的集体管理到村庄投资管理主体分散化,导致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农村道路、村庄环境等公共设施匮乏,维护管理差,促成农民外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规划管理滞后,造成盲目拆建,“挪窝”不“腾笼”等随意建房现象严重。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季节性转移,造成大量农房空置,村庄土地利用率降低,设施陈旧,浪费严重,形成大量的旧村和“空心村”。

多年来,村庄住区规划始终处于边缘化研究领域,可执行的国家条例仅有20世纪90年代颁布的《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内容条款早已落后于时代发展;在技术支撑方面,目前尚未形成专门针对村庄整治的规划标准和导则,也没有村庄用地规划指南和技术标准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全国村庄均缺乏编制规划的基础技术条件,无法确保村庄住区土地的有效利用及基本生活服务设施的改善,缺乏针对农村自建村庄模式以及低投入特点的设计指南。

9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