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布依族语言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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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布依族语言的文化价
值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黄伟(布依族)
语言和文化是紧密联系着的,它不仅是传递和积累民族文化的主要载体,是民族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而且还是民族文化的记录者和保存者。
语言是一个民族构成的主要要素之一,它维系着全民族的每一个成员,因而最能体现一个民族的特性。布依语是布依族的重要标志,它随着布依族的形成而形成,发展而发展。它的历史和讲这种语言的人们(即布依族)的历史一样一长远悠久。它记载了布依族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整个社会、文化的所有图景。布依族所创造的各种人文现象,以及能被布依族人民所认识到的部分白然现象都能在布依语里(主要是在词汇平面上)找到各自的对映点和“影子”。布依族的有些文化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而消失。由于布依族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记录,语言中反映这部分文化现象的语词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有的文化现象却仍然顽强地留存在现代布依语口语之中。
由于语言具有这样的稳固性、延续性和“化石”作用,因此,利用语言材料探索布依族历史上的文化现象是可能的,尤其对历史上长期没有白己文字的布依族文化历史更为重要。虽然对语言材料的分析可能有点“偶然性”和片面性,但是当材料积累到一定程度,结合出土的文物、汉文献资料以及今日布依族的各种风俗习惯等一起综合分析研究,得出的结论还是较为可信的。
本文拟利用现代布依语口语中的语言材料(主要是词汇),挖掘出深藏在语言背后的文化内蕴及残存于语言中的文化遗迹,探索布依族历史上的一些文化现象,从语言角度对布依族文化有个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一、某些历史进程的投影
语言是全体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而约定俗成的结果往往带有浓厚的时代烙印和社会烙印。故人们说“语言是历史的见证”。德国语言学家、民俗学家格林明确地宣称:“我们的语言也就是我们的历史。”①
布依语中也有许多语词反映了布依族的某些历史进程。例如,布依族谚语Buxgvaail gos dieh jac, buxqvax gos meehnazo(聪明人先顾秧田,愚笨者只顾大田。)句中的“meehnaz”是由meeh(母)和naz(田)组合的合成词“大田”。布依语中这种以meeh(母)为大的合成词还很多,如meehdah(大河)、meehraangz(老笋子,大竹笋)、meehfaix(大木棒)、meehfengz(拇指)、meehdinl(脚拇指)等等。这种构词法的背后隐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母权制在布依语中的残存。我们知道,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女子掌管经济,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地位,于是就以女子(母)为大,以母为好为正,这是极为自然的事。
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原始公社解体,父系在家庭中开始占主导地位。财产继承权,由母系改为父系。父系制社会的确立,男子受到极大的尊重,这在布依语许多合成词中也有明显的表现。试举几例,如称“父母”为bohmeeh ,“祖宗”为bausyah,“夫妻”为“gvaanlbaz”或“jaaucyah”等词中,boh、 baus、 gvaanl、jaauc都为男性,meeh、 yah等为女性。这些合成词均是把男子排在前,女性排在后。现
代布依族社会也是典型的父权制社会,父系家长具有很大的权威,长子享有较大的继承权,只有长子才享有“吃三朝酒”(genl lauc nyeez saaml hadt)的权利。弟妹均要听从父亲和长子的话。故布依族有“boh lix bix gueh byaail,boh daail bix gueh gogt”(意为“父健兄为次,父逝兄作主”)、“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和“风吹吹大坡,有事找大哥”之说。这些都显示了父权制的影子。
布依族历史上是否经历过奴隶社会?目前的学术界意见分歧,颇有争议。否定者认为,目前的证据不充分,奴隶制社会不明显。承认者从布依语词duezweis(奴仆)入手,寻找奴隶制社会的“遗迹”。如滕雷声同志的《从语词上探讨布依族的奴隶制》一文便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②望谟县平绕一带的布依语称土司的家仆为duezweis。duez 是布依语表示动物类名词的词头。duez的重迭形式duezduez是“牲畜”的意思。weis是“奴仆”之意,今日望谟县农村的布依族还用weis当作自己的谦称和卑称。duezweis这种构词形式表明“历史上统治阶级把‘维’(weis的音译,笔者注)这种人看作如同牲畜一样而归为一类,同属一个范畴。”因此,滕雷声同志认为duezweis一词的“原词义大概是奴隶社会的表达‘奴隶’概念的旧词”,只是后来由于社会的变化,duezweis的词义才由表示“奴隶”的词义转变为“家仆”的词义。作者通过分析并结合今日镇宁扁担山一带布依族的习俗,认为布依族曾经经历过奴隶社会。③虽然这个结论还需要大量的材料加以证明,但它也许是我们了解布依族古代社会这一大“辞书”的索引,打开历史迷宫的“金钥匙”。
二、“稻作文化”的折射
(一)地名折射“稻作文化”
以望谟县地名为例,除少量的其他民族语地名(如汉、苗语等)和双语地名(如汉语和布依语)外,余下的均是布依语的汉语音译地名(简称为“布依语地名”),约占全县地名总数的60-70%。这说明了布依族的先祖是当地的最早开发者和定居者,是个本土民族。其他民族是在它之后才搬迁进来的。布依族先民为开拓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等地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这与汉文献典籍记载的该地区是古越人活动频繁地带的史实相吻合。望谟布依语地名主要分布在河谷地带、山间盆地或坝子,多是依山傍水之地。如许多以“纳”(naz,“水田”)、“里”(ric,“山溪”)、“东”(dough,“田坝”)、
“平”(byangh,“平的坝子”)等领头的地名,均是布依族村落的自然景观的真实记载,它也是布依族村落“稻作文化”取向的曲折表现。布依族先祖——古越人,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由于布依族先民善种喜种水稻而被称为“种(仲)家”(《弥勒州志》云:“种家亦仲家”)⑤。因水稻对水土、光热条件选择性强,栽培技术要求高,为适应这一生产方式,布依族先民就择依山傍水的山间坝子、河谷盆地而居。这一特点便在布依语的地名中得到强烈的表现。
望谟县布依语地名中以“纳”(naz,“水田”)领头的非常突出,是“通称十专称”类(布依语重要的语法构词规律之一)的地名中最多者,据不完全统计就有60-70个之多,分布于全县各地。⑥这一现象有深远的历史原因。我们知道,地理实体是客观的,而命名则是主观的,它反映着当时社会的普遍意识。望谟“纳”的地名群说明布依族当时已进入了农耕社会(开垦水田,种植水稻),并且粗其规模(“纳”的地名成群,说明分布地区广),形成自已独特的“稻作文化”。这类地名也说明了“稻作文化”已经渗透到布依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之中,积淀于民族灵魂的深处,故之要以“纳”(水田)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