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著作权的作者署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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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各行各业竞争愈演愈烈,包括学术界,学术论文著作权也是很多学术人热切追求的。通讯的发达使得第一发明者和第一发现者的争夺也日益明显。有时候慢一步就将发现权和发明权拱手相让。著作权是任何一个科研究工作者所关注的話題,这也是一个常议论到的话题,因为它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更涉及到单位,研究机构,公司集团,国家的政治、经济诸方面的利益。

讲起来,最白热化的争夺是第一作者,其次是通讯作者。为了解决贡献不相上下的第一作者利益分配,只好有共同第一作者。常见的是两人列为共同第一作者,但也能看见更多的人列为共同第一作者。有时候导师不再需要第一作者利益了,虽然实际贡献应该为第一作者(比如idea,关键实验技术打通和论文撰写均为导师的情况下),也可能谦让至最后一名,仅列为通讯作者。久而久之,通讯作者成为了老板和idea的代名词。

那么工作辛辛苦苦做出来,论文是一种重要的公开宣布发明者或者发现者的载体。论文署名本身理论上很简单,就是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才可称为论文作者,并按贡献大小分列成名次;没有实质性贡献的但是有贡献的人列入致谢中。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不是这么简单,这里面有礼仪也有利益。

但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第一通讯作者排列组合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创造性”的分配利益,使得似乎每个人都变得重要起来,但是也变得让人困惑起来。分配的最后结果就是大家宁可错杀不可放过一个。即对愈演愈烈的利益分配论文,大家都不将其作为具体评价时候的评价依据。

当涉及到多单位的时候,除了共同通讯作者外,又有一项争夺变得非常重要,那就是第一单位。原因在于很多高校考核中不是第一单位的不计算,所以会出现赵大良老师所著博文的现象“创新不断的论文署名形式”,即第一作者非第一单位。第X作者反而是第一单位。另外,当有多名通讯作者时候,确实不好判断谁是最重要的通讯作者,一般视为等同贡献。当然如果第一作者的单位有时候有助于判断多名单位的通讯作者谁更是主要通讯作者(如果潜意识里面一定想分高下)。

这使得国内的合作变得越来越困难起来,很多工作需要合作,但是良好的合作者也更加难以寻觅,常常面对的是一定被要求共同第一或者共同通讯,而丝毫不考虑自己的贡献并不足以成为该荣誉。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惜合作,在合作之前就明确论文分配的礼仪。而为了避免自己论文的无法判断贡献的下场,就是慎用利益输送。

不过,我认为在我们高校研究所团队中共同通讯作者的纠结必将长期存在。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必须依附大牛才能生存,大牛也存在将年轻教师作为科研主力(国外导师所聘博士后的替代品)的实际需求,那么必然会长期存在共同通讯作者的现象。然而现实也是残酷的,据我所知一位我们高校老师职称外评的时候就遭遇到无法评价的结论,这给我们敲了警钟。其实国内乱搭车现象越严重,同行就越不重视第二、三作者的贡献,而这就使得本正常的合作也变得无法评价,导致大家愈来愈争抢论文中的利益而丧失了礼仪。

署名的规则,不同领域和国家是有较大的差异。隨着科学技术交流的国际化,科学家也达成了共识。涉及作者的署名权,首先得谈到署名的规则。尽管不同杂志出版了不少的规则,这些规则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缺乏实际的操作模式,很大范围仍属灰色地带,很多情况不能量化,很大程度取决于第一作者和资深作者的态度。

严格的讲,任何人实际上参与了科研工作,并提供好的科研思路(尽管没有做实验),分析及实验的工具,有数据,图片,数据分析,破译结果并提供结论,都应亨有署名权。但不同实验室有自己的规则,就我知道的和经历的类型简述如下:

1太严格型:我们常看到有些大型实验论文仅有二到三个作者,诚然有个別人能达到这点,我个人认为有很多不可取之处,对于一个好苗头的课题应鼔励更多人加入,从中得到训练及经验,这对于大学学生和资源缺乏的大学及科研机构尤其重要。但我也不是那种平均平义者。我认识的有几个实验室,所有实验员都没有署名权,尽管他们准备了大量的实验,他们只在最后的致谢栏处给于感謝。

2太不靠谱型:由于存在灰色地带及很多情形不能量化,不论国内及国外,论文署名存在很多弊端,我想只是轻重不同罢了。有很多情况下署名也突破了道德底线,成了利益转化的工具。这些情况也只有待以时日看否能够得以解除。

记得多年前,看到一本有关著作权的专著,可见其复杂性不是三言两语能够阐述淸楚的。

其实,对著作权的认知、评价、执行、也成为了一门新的专业。不同领域或专业,例如生物医学类同数学及物理学类,著作权的执行情况差异较大。本文涉及的著作权知识主要适用于医学、生物、生物相关的物理和化学。

情形1(非典型署名1):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迅作者,资深作者的位置可以是一位资深作者,这种情形多见于资历较浅的独立科研人员同资深或重量级大牛间的合作。科题的完成显而易见是源自第一作者,资深作者的加入有助于论文的发表,但同時有可能淡化第一作者的独立性,有利有弊。更多人愿意把大牛的署名放在不显眼的位置(如倒数第三或中间),来突出个人的能力,也是有利有弊。

情形2,典行的例子:一个大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员、访问学者,未独立的科学家在一著名的实验室工作,所有诚果属于研究所及实验室所有1760405151学术论文发表球球实验负责人(如博士后)起草论文稿,提交到实验室主任,讨论作者的贡献和秩序。对于中型的课题,涉及8到20位工作人员,通常的情况下,谁起草论文稿,谁就是第一作者,导师或实验室主任作为资深作者放到最后一位,常冠以通迅作者身份。如图所述(我自己的理解):作者的排名顺序及对课题贡献大小呈抛物线的关系,越靠近第一作者如第二及第三作者实验贡献较大,越靠近最后应为资历较深的科学家,中间的作者,贡献则较少(Figure1)。

情形3,典型的例子:同情形2相似,但現在涉及三个或多个实验室,或多个课题组间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分工是较均衝的那种类型,很能说谁的课题组贡献最大。通常作法是各

实验室的主要实验负责人共亨"第一作者”,标以相同贡献作者(equally contributed to this work),各课题负责人则署名到最后的三个位置。显然第一作者仍占有多种好处。具体的协商和利益的分配是因情况不同而定的。

情形4(非典型署名2):所有的作者的署名方式遵守典型的规则,但通迅作者可以出现在住何位置。比较常见的位置是第二,第三,倒数第二及第三。我个人的理解这种方式仍属于作者间利益的平衡,很多的原因是为了促进年青科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及升职。

情形5,典型的例子:同情形3相似,但涉及5个或10个以上的实验室,50人乃至100人以上的大型国际合作或协作,科学家的贡献很难加以量化,可以以作者的姓名的秩序排列(all authors are listed alphabetically)。如果你的姓是A,你就是第一作者。我有幸参加了类似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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