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发挥代表作用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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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发挥代表作用的调查研究
近期,笔者对如何发挥代表作用进行调研时发现,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日趋健全和完善,各级人大对如何发挥代表作用问题越来越重视,措施越来越有力,方法越来越新颖,效果越来越明显,不仅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还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一、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各级人大把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围绕如何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逐步使代表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了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夯实代表履职基础
各地人大在提高代表素质方面,采取的措施比较有力,效果也比较明显。
一是通过把好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地人大积极引导选民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能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选民选为代表,从源头上提高了代表素质。
二是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各地人大每年都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的形式主要有集中辅导、小组培训、专题讲座和理论研讨等。
学习的内容涉及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人大各种业务知识等。
通过培训学习,不仅提高了代表的整体素质,还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为发挥代表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畅通代表履职渠道
为拓宽代表知情权,收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人大不断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便利条件。
如东港区人大常委会为密切与代表联系,采取年中、年底两次集中走访与日常分散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收集他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同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加有关视察、检查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畅通渠道。
(三)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开展代表活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
为抓住这个关键环节,各地人大把如何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作为一项重要课题来研究,探索出许多提高代表活动实效的方式方法。
一是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搞好视察、检查等代表活动。
如东港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年6月30日组织代表80余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实际查看了9个现场,听取了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7条建议。
二是加强对各代表小组工作的指导,定期为代表小组活动出题目、压任务。
如西湖镇人大针对镇驻地道路规划多年而没有开通的实际,指导花崖代表小组对镇驻地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代表的努力,该路段现已顺利开通,极大地促进了该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是在代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如高密各镇街道人大在代表中开展了“带头学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倡树社会公德、带头执行代表职务、带头发展经济”和“每位人大代表每年联系一个企事业单位、提一条好建议、帮助困难群众找一条致富门路”为主要内容的“五带头”和“三个一”活动,深入发掘代表履职潜力,发挥代表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优势。
(四)强化建议督办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为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各地人大多措并举,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如东港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先后推行了定包保领导、定承办单位、定承办人员、定办复时限和包办理质量“四定一包”责任制,实施办前见、办中见、办后见以及当面答复、书面答复“三面二复”办理法。
在每年的常委会上,专题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的代表建议,还要通过视察、检查等手段,确保把每条建议都落到实处。
无棣县人大常委会在《无棣大众》公布了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
表所提建议的全部内容,包括提出代表建议的代表名单、案由、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使建议承办部门增强压力感,保证了代表建议在限定时间内得到有效落实。
(五)开展代表述职工作,加强代表履职约束
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有效形式。
近年来,各级人大为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纷纷开展了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活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大减少了“会议代表”和“举手代表”的产生。
如在青岛市李沧区三届三次人代会上,驻李沧区的4名市人大代表就一年来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情况向与会的全体人大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全体人大代表的现场投票评议,评议效果非常显著。
2004年12月,驻平阴镇的7名平阴县人大代表纷纷向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接受选民代表的现场评议,随后,代表向选区选民进行述职活动在全县得到全面推广。
(六)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
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多数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努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了代表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是为代表提供经费保障。
多数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根据代表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监督政府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不仅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还将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设区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县(市)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基本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为代表提供司法保障。
司法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前,都要报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决定许可,各地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在决定许可时,都要进行认真审核,依法为代表履职提供司法上的保障。
如凤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司法机关提报的5位人大代表进行认真审核后,只对其中3位人大代表做出决定许可,依法维护了代表的合法权益。
三是为代表提供时间保障。
各地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不
断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请代表所在单位优先安排代表参加活动时间,强调代表在参加活动时,其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均不得减少,从时间上保证代表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是为代表创造履职氛围。
各地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简报以及召开表彰会的形式大力宣传代表执行职务的先进事迹,增强代表履职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优化了代表执行职务的外部环境。
如东港区仅去年一年就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代表先进事迹稿件28篇,扩大了代表活动的影响,涌现出一大批尽职尽责的代言人、为民解难的贴心人和建设新农村的领路人,树立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广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各地人大代表工作有了较快发展,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但从全局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个别代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
尽管各地从整体上提高了代表素质,但从代表活动中不难看出,还有个别“会议代表”和“举手代表”的存在。
如烟台市去年仍有30.7%的代表没有参加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有15.6%的代表虽然参加了一些活动,但没有提出过任何建议、批评和意见,有20.3%的代表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未作任何发言。
究其原因,一是有的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认为代表仅仅是一种荣誉,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职务。
二是有的代表对全局工作动态把握不深不透,再加上平时不注意抓好学习和调查研究,很难对全局性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二是虽然有的代表对全局工作非常了解,也形成了可行性的建议意见,但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压力或感到提了也白提而不愿提出。
(二)保障措施不到位,履职氛围不浓厚
有的地方在组织代表活动时,一愁无场所,二愁无经费,三愁请假代表多,四愁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不理解,导致代表活动的次数少、规模小、效果难达到的不良局面。
究其原因,一是个
别单位或个人对代表工作不认识、不重视,甚至害怕代表“找茬”、“添麻烦”,极力阻止代表活动的开展。
二是有的地方虽然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但经费太少,又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满足不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甚至连代表必需的人大报刊都没有。
三是代表都是兼职,受本职工作影响,难以保证参加代表活动的时间。
四是对代表工作和代表典型事迹宣传不到位,没有营造出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三)代表建议落实不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
个别地方的建议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是积极去办理,而是抱有敷衍应付思想,而这种应付往往能顺利过关,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敢较真,更谈不上启动询问、质询、否决和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了。
究其原因,一是部门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
有的部门在答复代表建议时,通过做工作让代表在建议办理反馈表上违心地填上“满意”,给建议办理工作注入了水份,打击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二是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
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简单地认为人大就是提建议的,落实不落实是“一府两院”的事,疏于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有的人大常委会怕影响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不愿较真,导致代表建议没有落实却顺利过了关,严重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职能的有效发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笔者建议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工作宣传,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各级人大机关的重要职责。
只要宣传到位了,氛围形成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自然就有了,因此,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以及简报等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对人大制度、代表工作尤其是代表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使代表学有榜样,
干有目标,自觉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抓学习培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根据不同阶段代表的不同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代表抓好学习培训,使代表系统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业务知识,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位代表都成为执行代表职务的行家里手。
(三)抓后勤保障,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贯彻落实好代表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在逐步提高活动经费的基础上,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代表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请其优先安排代表执行职务的时间,以便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参加代表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时间保障。
加强与代表的广泛联系,及时为代表订阅有关人大报刊,通报全局工作动态,收集代表建议意见,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持代表履职渠道的畅通。
(四)抓活动载体,精心组织代表活动
认真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提出活动题目,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加强活动中的组织与协调,确保代表在活动中既能看到好的一面,又能了解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更加科学合理,活动效果更加明显。
不断加强对各代表小组工作的指导,动员代表围绕工作大局和选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展开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
认真总结代表评议部门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评议质量,促进部门工作。
(五)抓建议督办,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在认真学习各地人大常委会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形式,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落实。
对办理不认真的承办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运用刚性监督手段,轻则责令整改,重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让敷衍应付者过不了关,以此督促承办单位认认真真地办好每件代表建议,
确保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六)抓履职监督,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
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评议这项工作已得到各级人大的充分认可,并逐渐在各地迅速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步工作中,要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同时在代表中认真开展评先树优工作,使代表在接受群众监督中自觉提高履职能力,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好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力,努力发挥好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