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期:国际证券交易所会员席位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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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第十二期
国际证券交易所会员席位制度研究
复旦大学课题组
负责人:复旦大学攀登
课题组成员:周麟赟赵伟王丽王肖晶于艳红
协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王风华
2005年1月
目录
1引言 (1)
2国际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制度 (3)
2.1会员席位的传统概念及其演变 (3)
2.2纽约证券交易所 (4)
2.3芝加哥交易所 (6)
2.4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8)
2.5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9)
2.6伦敦证券交易所 (11)
2.7泛欧证券交易所 (12)
2.8东京证券交易所 (13)
2.9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14)
3纽约证券交易所席位交易价格研究 (15)
3.1席位价格相关因素分析 (15)
3.2实证研究 (16)
3.3一些结论 (18)
4国际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及对会员席位制度的影响 (20)
4.1全球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 (20)
4.2公司制对证券交易所运作的深层次分析 (22)
4.3公司制对席位交易价格的影响 (23)
4.4公司制组织形式对会员监管的要求 (24)
4.5证券交易所会员席位制度未来发展趋势 (25)
5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会员席位制度分析 (28)
5.1会员制度现状 (28)
5.2席位制度现状 (29)
5.3会员席位制度改革的原因 (30)
6结束语 (34)
参考文献 (35)
1引言
以国际视角来看,证券市场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期间曾发生多次影响深远的革命性变革。然而,百多年来,作为证券市场核心的证券交易所一直维持着席位制的交易方式和会员制的组织形式,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证券交易所才开始针对会员制和席位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并且这种变革方兴未艾,正在朝深入方向发展。
传统证券交易所改革席位制的直接原因在于,电子竞价系统的发展实现了交易结算的自动化,减少了对金融中介的依赖,从而动摇了席位制存在的基础。目前纽约证券交易所虽然保留着大厅交易席位,而且有形交易席位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但正在着手应用更先进的技术,使投资者更接近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多种交易选择,进一步提高大厅交易的订单执行效率。伦敦证券交易所对FTSE100指数成分股等蓝筹股实行电子竞价交易,其余股票主要为做市商制度。德国和法国是采用电子自动竞价交易为主的竞价与做市商相结合的制度。在新兴市场,如韩国、台湾、马来西亚等,除极少数市场仍采用交易大厅方式外,新兴市场普遍采用电子化的自动交易系统,这种方式适合其个人投资者较多,每笔交易规模较小的特点。尽管任何形式的证券交易都不可能摆脱风险,但简便、快捷、低成本和高透明度的电子交易方式不仅有利于防止和杜绝幕后非法交易的市场行为,也为使证券市场走向规范化注入了活力。它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大大提高了成交质量,从而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传统证券交易所由会员制改变为公司制的直接原因则是出于应对市场竞争压力的需要。现代电子通讯技术不但改进和变革了交易所内部的证券交易方式,而且使交易所彼此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原本地域化的互相较少利益关系证券交易所,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彼此之间要么成为竞争对手,要么成为应对更大竞争的合作伙伴。20世纪90年代以来,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公司化成为证券交易所应对技术进步、市场各种形式交易方式的竞争和市场一体化的手段,期望通过建立新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机制,实行商业化运
作,以提高营运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市场功能和活力,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我国证券市场经历过十余年的发展,从上市公司数目、流通市值、投资者人数等大多数指标来看,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甚至是震惊的。可以说,我们以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百年的历程。然而,无庸讳言,我们的证券市场仍然在股权分置、投资者保护等许多方面存在着中国所特有的问题。就证券交易所来说也是如此,其会员席位制度仍然有着中国自己的特色。
从我国《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如《证券法》第96、98条)来看,我国证券交易所基本符合会员制的特征,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其章程中也都对自身的会员制性质予以明确界定。但是目前的交易所更多地是一个执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法规与行政命令的执行机构。另外,我国证券交易所本应每年召开一次的会员大会实际上也并未落实,其应有的各项权力自然也无法实施。因此,我国证券交易所实际上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组织,也不是股份公司制组织,而是一种特有的“第三种模式”。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就采用了国际上相对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券商提供两种席位: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以无形席位为主。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8年7月取消了有形席位,全部采用无形席位。这个席位制度不同于西方传统证券市场的席位,是贯穿在交易、交收、监察、统计活动的一条主线,席位只是一个概念。
我国证券市场的会员席位制度究竟何去何从?如何顺应国际证券交易所的变革潮流?又如何适应证券市场自身的中国特色?目前的状况下进行这些问题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同时也具有较大的难度。
本报告不能全部回答以上问题,只希望能够介绍国际上各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员席位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从中找到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有帮助的经验,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席位会员制度的变革有所帮助。
2国际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制度
2.1会员席位的传统概念及其演变
会员与席位的概念来源于历史上证券交易所基于大厅的交易方式。由于这种交易是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的,交易大厅内只能容纳有限的交易经纪商,一个经纪商所占据的物理空间就被称作“席位”,通常包括一个座位和相关的电话等通讯措施。由于当时法律法规不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单个经纪商在其他经纪商中的声誉非常重要,因此当经纪商转移到其他交易所时将会损失掉大部分声誉资本。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需要对交易大厅和通讯设施等专用资本进行大量投资。在这种环境下,如果经纪商并不拥有交易所的所有权,那么他们专有的人力资本和声誉将很容易受到交易所所有者的侵害;反之,交易所的所有者也容易受到经纪商的侵害。由经纪商拥有交易所的所有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证券交易所形成了会员所有的组织形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通讯手段的日益现代化,以及交易方式由手工竞价发展到电脑自动撮合,交易席位的形式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演变成以无形席位为主的形式。所谓无形席位,是指经纪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将证券营业部的电脑终端与证券交易所的撮合主机直接联网,把投资者的委托传送到交易所撮合主机进行匹配,并通过通讯网络接受实时行情和成交回报数据。无形席位实际上是交易所为经纪商提供的与撮合主机联网用的通讯端口,不再具有席位的原始形式,交易所看不到席位的影子。由于无形席位不再占据物理空间,增加无形席位也变得成本十分低廉,证券经纪商在将来有可能不再需要,投资者直接连接到交易所,席位的概念可能就此消失。即使是现在,由于一个席位就能够满足大量订单委托,一个证券经纪商只需要一个席位也就够了,很多证券交易所不再强调席位的概念,而只是称作会员,并对起不同功能的会员做详细区分。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前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所由会员制转为公司制。在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再是交易所的所有者,而只是合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