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VD体系核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条 医疗器械境外检查年度计划应在每年 11月30日前审核完成。主要工作包括年度检查品 种的提出、确认、核准,召开被检查品种生产企 业通气会,拟订年度检查计划。
41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制定检查计划
第十一条 核查中心根据产品类别特点,选 派具有资格的检查员,结合产品生产地域、检查 时间等,拟定年度检查计划,报器械监管司,经 总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总局国际合作司。 通常每组选派3-5名检查员,按每品种/企业 安排检查4-5天。
9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息报送
第九条 核查中心及时对收到的信息进行研判,必要 时可形成《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信息快报》(以下 简称《快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II级响应报送条件的,一般在检查发现问题 得到确认后48小时内及时上报; (二)符合III级响应报送条件的,一般在检查发现问 题得到确认后24小时内及时上报; (三)应当注重《快报》的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一个检查事项形成的《快报》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与2016年严重缺陷对比
35
30
25 20
29 2016
17
11 4 2 2
15
10 5 0
2017 5
6
3
6
12
8
11 22 3 12
22
2
26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686项一般缺陷分布
27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与2016年一般缺陷对比
140
128
120
100 80
79
101
103 93 59 63 44 31 17 61
7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Leabharlann Baidu报送
(三)以下信息按照III级响应报送: 1、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产品可能直接对使 用者造成危害的; 2、存在严重违法问题或重大案件需要查处的; 3、统一部署有明确要求的。
8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息报送
第八条 核查中心派出的检查组长或观察员按 照以下要求报送信息:
(一)符合I级响应报送条件的,应当每天汇报检查情 况,可采取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日报告制度) (二)符合II级和III级响应报送条件的,应当于检查 发现问题当天汇报检查情况,填写电子版《药品检查信息 报送表》,应当包含问题描述、风险研判等内容。
10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息发布
2016年2月18日,总局发布《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 发布程序》[食药监办械监(2016)15号] 共8条 第二条 检查组结束后,应当在2日内向核查中心提交 检查报告、现场检查缺陷表及检查记录等工作文件。检查 报告包括:检查过程、发现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和 处理建议等,检查组对检查报告负责。(检查报告) 第四条 核查中心将检查报告(复印件)、现场检查 缺陷表(复印件)以及处理建议,以公文形式于3日内报 器械监管司。 (审核意见)
13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年度分析
14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情形
15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品种类别分布
79家飞行检查的生产企业,其中无菌医 疗器械39家, 植入性医疗器械15家,体外诊 断试剂7家,有源器械产品10家,其他类别 8家。
16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品种类别分布
45 40 35 30 25 20 24 15 9 7 7 7 10 4 39
缺陷分布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134 107 65 42 46 72
132
125
7
15
23
23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与2016年缺陷对比
24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82项严重缺陷分布
35
30
25 20
29
17 11
15
10 5 0 2
6
6
2 2 2
3
2
25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39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二、境外检查
2016年12月9日,总局印发《医疗器械境外检 查工作规范》[食药监办械监(2016)169号] 共六章、二十八条 12个附件
总则3条、制定年度检查计划3条、制定检查方 案4条、实施现场检查8条、审核报告3条、报送审 核意见2条
40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制定检查计划
共十三章,八十一条
总则、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文件管理、 设计开发、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销售和售后服务 、不合格品控制、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附则 主要内容源于ISO13485&YY/T0287
5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息报送
《检查信息报送程序》[总局核查中心2016年4月] 共12条: 第四条 基于任务的性质、检查中发现问题 的严重程度对信息报送分级,报送响应的紧急程 度从低至高依次为I级、II级、III级。
3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标准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4年第64号) 及其附录 --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 --植入性医疗器械( 2015年第102号) --体外诊断试剂( 2015年第103号) --定制式义齿 (2016年第195号)
4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
108
2016 2017
60
40 20 0
60 41 40
64
11
5
11 12
14
21
28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体外诊断试剂
7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限期整改6家, 停产整改1家。 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92项,较比2016 年缺陷分布情况基本相当,无明显差异。
29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一般缺陷
32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厂房与设施
4、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RNA检测试剂盒 产品储存温度为-20±5゜C,现场发现成品冰箱温 度记录为-36.2゜C、-0.71゜C,外包装间的冰柜显 示温度-28.3゜C。 5 、 危险化学品库无通风、消防措施;
33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设备
1、空气净化系统﹠停机再次开启使用时,未 进行验证;使用紫外灯消毒效果未验证 。 2、配置室内的纯化水储罐旋盖敞开,标示有 效期10天,不能提供验证数据。 3、未对空调净化机组中效过滤器进行压差监 控。
42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7年境外检查
根据总局批准的年度计划,2017年选派境外 检查员49人次,对美国、德国、英国等10个国家 24家进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6个产品(6个在审 产品)实施医疗器械境外生产现场检查,检查企 业数和品种数较2016年分别增加了26%和39%。
43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35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设计开发
1、未提供设计开发输入和评审有关记录。 2、产品预期用途发生改变,未进行设计变更 评审和风险分析。
36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采购
1、未进行供应商质量审核评价;未规定供方 评价频次。 2、未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分类管理; 3、未按人博卡病毒上游引物冻干粉质量标准 要求进行纯度检验。 4、A类物料供应商发生改变后企业未申请行 政许可事项变更。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启动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可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一)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二)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四)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 (五)涉嫌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的; (六)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记录的; (七)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37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生产管理
1、未对关键物料平衡可接受范围作出规定; 2、缓冲试剂无标识;配制间的电热鼓风干燥 箱无状态标识;中间品库冰箱内,存有半瓶未分 装的磁珠无状态标识。 3、已清洁的容器具未按规定标识、存放。 4、未记录分装试剂用移液器编号。
38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质量控制
1、未建立质控品量值溯源程序;未建立质控 品台账及使用记录;质控品主要技术指标缺失; 检验记录未记录质控品信息。 2、企业规定进行质量分析会、专职质监员质 量分析会、车间质量分析会,但不能提供相应记 录;不能提供规定的留样总结分析报告。 3、冰箱上的温度计检定时间已过期。
6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息报送
第七条 报送响应分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的信息按照I级响应报送。 (二)以下信息按照II级响应报送: 1、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 2、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需要移交的; 3、有严重缺陷或有多项主要缺陷表明企业未能对产品 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
20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省市分布
21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缺陷分析
7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共发现768 缺陷,其中严重缺陷82项,一般缺陷686项。 主要集中在厂房与设施(17.4%)、生产管理 (17.1%)、质量控制(16.3%)、设备(13.8%), 占64.6%。
22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11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信息发布
第六条 对于需要向企业发告诫信、约谈、 监督产品召回的,器械监管司按程序在总局网站 发布相关通告。
第八条 对于在飞行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 问题,器械监管司在总局网站专题专栏中予以通 报,同时附检查组现场检查缺陷表。
12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7年飞检情况
2017年共选派133人次检查员,组成41个检查 组,对79家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其中 有因检查9家,合规检查70家,合规检查占89%。 较比2016年全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飞行检 查任务超出55%。
2016 2017
8
15
10 5 0
无菌
植入
IVD
有源
其他
17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结果
停产整改的20家, 占25%, 较2016年8家明显 增加;限期整改的43家,占54%;检查期间处于 停产状态的企业16家。
18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结果
19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省市分布
2017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涉及27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对2016年未涉及的甘肃 、云南、山西三个省份开展了检查。 其中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 六个省份,位列前六,分别检查了9家、8家、8家 、6家、5家、5家。 未涉及青海、宁夏、西藏、新疆4个地区。
IVD体系核查
审核查验中心 王爱君 2018年5月
1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一、飞行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总局令14号) 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审议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共五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7条、启动7条、 检查10条、处理9条,附则2条。
2
46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品种年度对比
15 15 11 10 9 5 11 9 2016年 2017年 15
5
4
0
植入 无菌
IVD
有源
47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结果
2017年,医疗器械境外检查信息实现全部公 开。对2家发现合规问题的企业发布了暂停进口的 公告,对3家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进 行了约谈,强调缺陷性质,督促企业迅速评估风 险、采取管控措施。
30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IVD 主要缺陷
人员健康 & 培训 生产包装操作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无新版文件 发放实施前培训记录;无洁净间工作人员的微生 物知识培训计划;
31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厂房与设施
1、洁净间配液室与走廊之间的压差计不能复 零;检验室样本处理间、PCR前(后)酶间、PCR扩 增间与外界无压差表; 2、洁净区组装间的天花板有锈迹、漏水和修 补痕迹;未验证干燥间的温湿度,对干燥过程的 影响 ; 3、无洁净间的检测报告,无沉降菌的监测记 录;无生物安全柜的使用、维护规程。
国家分布及数量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4 4 3 3 3 2 2 1 1 1
44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任务量年度对比
50 40 33 19 8 10 24 2016年 2017年 46
30
20 10 0
国家数
企业数
品种数
45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品种情况
2017年,医疗器械境外检查重点是高风险产 品,着力点是血管导管、医用材料类无菌产品, 血管支架、吻合器等植入性产品,体外诊断试剂 涉及了免疫比浊法、免疫组织化学法、化学发光 免疫分析法、酶促免疫抑制法、酶联荧光分析法 多种方法以及质控品和校准品。
34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文件管理
1、未收集新发布的法规文件作为外来受控文 件进行管理;有的文件无法识别是否有效,甚至 任意修改;记录不全或任意涂改。 2 、企业规定初效每月清洗一次,中效三个月 清洗一次,高效过滤器每年监测完整性,但企业 实际对初、中效每年更换,也未监测高效过滤器 的完整性。 3、 企业文件规定,容器使用后,用饮用水冲 洗三遍,但器具清洗间内,未设置饮用水,员工 解释日常用纯化水清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