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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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
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意: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四种:
A:
B:
C:D:公允价值说明:如果是 内赚取差价: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何持有时间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下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
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初始入账价值,也就是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
二、被投资方分配股利: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
成本法: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三、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下:不进行账务处理;
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净亏损做相反分录)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
权益法下: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应该将这部
分资本公积转出,转入投资收益。
五、处置:
成本法直接结转。
权益法则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的结转。另外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