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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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通知》(国函〔2016〕1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分工等的通知》(皖政办〔2016〕35号),在继续推进76项改革任务、16项国家授权事项、12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下简称“全创改”)试点基础上,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聚焦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发展、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创新改革,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

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加快落实已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推进修订《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实施《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高于70%。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委组织部。

2.创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探索技术类无形国有资产分类管理。选择安徽大学进行试点,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在实施转化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完成人之间的收益比例。对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课题,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安徽大学。

3.加快推进高端创新平台市场化管理改革。推动列入全创改试点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市场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打造成集技术转让、资本运营、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4.推进中央驻皖科研院所创新改革。加快推进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兵器工业等集团公司驻皖科研事业单位整合创新资源,开展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推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等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更具活力的企业管理制度。推进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创新管理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相关市人民政府。

5.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改革政策。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公开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目录,落实科研人员“松绑+激励”政策,扩大省属高校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省属高校院所、项目承担单位。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6.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在高校院所投资建立创新平台。在安徽大学开展试点,探索高校以智力和设备资源入股,实行一校两制方式

与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实体性创新平台。探索企业或企业家在高校院所冠名建设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安徽大学。

7.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发挥创新平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统筹相关部门共同围绕“三重一创”布局研发平台建设,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8.鼓励企业开放合作创新。加大先进技术吸纳力度,对在皖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9.引导企业建设创新网络。依托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

推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0.加快推进重大科技专项改革。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或者企业单独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依托、产业化为目标、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1.争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争取纳入试点省份,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探索建立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创新发展的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编办。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

12.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抓好涉企工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及抵押贷款环节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工作,编制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强化涉企收费监管,为企业创新减负。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三)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

13.深入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在省属本科高校加快落实编制周转池制度,为高校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牵头单位:省编办。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4.量身定制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政策。注重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坚持“一事一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人才政策试点。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设立专门的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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