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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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XXXX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事务所)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引导和激励员工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质量优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透明分配的原则,制定事务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期间

考虑到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底稿整理归档工作的实际情况,事务所员工年度考核期间定为上年7月1日至考核当年6月30日。

二、考核范围

凡从聘任之日起至考核期期末(即当年6月30日)不满六个月的(包括新入职人员等),将不作为被考核人;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均作为当年年度考核的被考核人。

三、考核原则

事务所员工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主要依据被考核人在“职业品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或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四、考核内容

事务所对员工的年度考核主要分为对业务人员的考核和对管理人员

的考核两大类。本所对业务人员的年度考核,按“项目助理”级、“初级项目经理”级、“高级项目经理”级以上三个层次分别进行;对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一般管理人员”级、“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级两个层次分别进行。

㈠“项目助理”级员工考核

“项目助理”是指担任十四级以下审计助理职务的员工。“项目助理”级员工的考核内容分为“职业品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职业品德”方面包括“诚信品德”、“团队合作”和“遵章守纪”三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4%,共计12%。

“工作态度”方面包括“工作主动性”、“工作服从性”、“工作进取心”和“工作责任心”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4%,共计16%。

“专业能力”方面包括“专业知识水平”、“实际运用能力”、“沟通反

馈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8%、14%、5%和5%,共计32%。

“工作业绩”方面包括“目标达成度”、“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10%、8%、14%和8%,共计40%。

㈡“初级项目经理”级员工考核

“初级项目经理”是指担任十一至十四级的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一级审计助理职务的员工。“初级项目经理”级员工的考核内容分为“职业品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职业品德”方面包括“诚信品德”、“团队合作”和“遵章守纪”三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4%,共计12%。

“工作态度”方面包括“工作主动性”、“工作服从性”、“工作进取心”和“工作责任心”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4%,共计16%。

“专业能力”方面包括“实际运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督导创新能力”五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12%、5%、5%、5%和5%,共计32%。

“工作业绩”方面包括“目标达成度”、“工作量”、“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10%、8%、14%和8%,共计40%。

㈢“高级项目经理”级以上员工考核

“高级项目经理”级以上员工是指担任十级至四.二级的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非专职从事管理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的员工。

考虑到“高级项目经理”级以上员工是本所较高级别的人员,除管好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并控制项目成本以外,更鼓励并提倡他们尽可能多参与事务所或行业协会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客户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技术标准研讨、专业操作规程编撰、专业培训授课、案例编写等专业技术研究工作,以突出体现其具备高于“初级项目经理”级人员的专业水准和技能。

“高级项目经理”级以上员工的考核内容同样分为“职业品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但对其考核的内容和权重作了适当的调整,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职业品德”方面仍包括“诚信品德”、“团队合作”和“遵章守纪”三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4%、3%和3%,共计10%。

“工作态度”方面仍包括“工作主动性”、“工作服从性”、“工作进取心”和“工作责任心”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2%、2%、4%和4%,共计12%。

“专业能力”方面包括“专业研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督导创新能力”、“授课培训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七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8%、5%、5%、5%、5%、5%和5%,共计38%。

“工作业绩”方面包括“目标达成度”、“工作量”、“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本控制”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10%、5%、20%和5%,共计40%。

㈣一般管理人员考核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担任十四级以下职务主要从事从事分所管理、市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的员工。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分为“职业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职业品德”方面包括“诚信品德”、“团队合作”和“遵章守纪”三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4%,共计12%。

“工作态度”方面包括“工作主动性”、“工作服从性”、“工作进取心”和“工作责任心”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4%,共计16%。

“工作能力”方面包括“岗位胜任能力”、“学习领悟能力”、“应变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五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10%、6%、6%、5%和5%,共计32%。

“工作业绩”方面包括“目标达成度”、“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处理问题”五项内容,每项权重分别为10%、5%、15%、5%和5%,共计40%。

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考核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是指担任八级及以上职务的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二级以上业务总监、副总经理/分所负责人、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等职务的管理人员。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同样分为“职业品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但对其考核的内容和权重作了较大的调整,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职业品德”方面包括“诚信品德”、“团队精神”、“遵章守纪”和“尊重他人”四项内容,每项权重均为3%,共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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