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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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9-6-5 8:38:00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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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9年《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

贵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00九年五月

综述

2019年,在中共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一年来,我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环境治理取得新进展,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环境意识普遍增强,在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得到控制。

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81% ;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14%,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5.83%;城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贵阳市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64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3毫克/立方米,继续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以内;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82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见图1、图2。

2019年贵阳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81%,其中,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的天数为76天,二级(良)的天数为271天,三级(轻微污染)的天数为19天。空气质量API指数平均值为69,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2019年我市中心城区降尘年平均值为4.42吨/km2·月,降水pH年平均值为6.34,酸雨检出率为1.7%。

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年贵阳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33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8.52万吨,占排放总量的49.16%,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8.81万吨,占排放总量的50.84%;烟尘排放量为3.15万吨,其中工业烟尘1.71万吨,占排放总量的54.28%,生活及其他烟尘1.44万吨,占排放总量的45.72%;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58万吨。

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贵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主要为:阿哈水库(向南郊水厂供水)、南明河麦达河段(向中曹水厂供水)、南门河汪家大井段(向东郊水厂供水)和红枫湖(向西郊水厂供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14%,饮用水水质总体优良。

(二)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2019年贵阳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5.83%,城市主要河流污染特征主要以有机污染、磷、粪大肠菌群为主。

南明河南明河中心城区河流断面水质总体状况较好,其中:花溪断面和普渡桥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功能区要求;水口寺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超标率为16.67%,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功能区要求。

六广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三)主要湖泊与水库水质状况

红枫湖水质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Ⅴ类之间,主要以有机污染和总磷污染为主,与去年相比,污染程度总体有所减缓,特别是总磷的污染呈下降趋势。西郊水厂取水口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考核要求。

百花湖水质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Ⅴ类之间,主要以有机污染为主,与去年相比,污染程度总体上有所减轻,尤以总磷的浓度降低较为突出。

阿哈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呈好转趋势。

乌江水库水质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主要是总磷超标,与去年相比,总磷浓度有所降低。

主要湖泊与水库水质状况见表1。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年贵阳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5198.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403.7万吨,占排放总量的15.82%,城镇生活污水12794.8万吨,占排放总量的84.18%。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2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0.21万吨,占排放总量的4.03%,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为5万吨,占排放总量的95.97%;氨氮排放量为0.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为0.0097万吨,占排放总量的2.43%,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为0.39万吨,占排放总量的97.57%。

声环境

2019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5.8分贝,与2019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为67.8分贝,比2019年低0.1分贝。贵阳市声环境质量与2019年整体上相比无明显变化。

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88.0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420.66万吨,贮存56.42万吨,排放量为0.01 万吨;处置利用率93.7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46.29%。

生态环境

一、自然生态环境

2019年,贵阳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78 %,中心区绿地面积5176.77平方米,绿地率40.13%,绿化覆盖率41.13%,人均公共绿地9.58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花溪区青岩油杉自然保护区,面积3733公顷。

风景名胜区贵阳市现有风景名胜区10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1个:红枫湖风景名胜区(国家级)、百花湖风景名胜区(省级)、花溪风景名胜区(省级)、开阳风景名胜区(省级)、息烽风景名胜区(省级)、修文阳明风景名胜区(省级)、清镇暗流风景名胜区(省级)、香纸沟风景名胜区(省级)、贵阳相思河风景名胜区(省级)、鱼洞峡风景名胜区(市级)。

森林公园贵阳市现有森林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长坡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息烽温泉省级森林公园(省级)、景阳森林公园(省级)、贵阳鹿冲关森林体育公园(省级)、贵阳云关山森林公园(省级)。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一)生态恢复与建设

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以培育、保护及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主线,努力加快造林绿化,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市以森林覆盖率增加一个百分点为目标,完成造林158800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30400亩(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4000亩,地县植被恢复项目造林26400亩);完成封山育林128400亩(天保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16000 亩,退耕还林工程荒山封山育林16000亩,地县植被恢复项目封山育林96400亩)。

同时,开展了以“两湖一库”、南明河流域和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完成“两湖一库”植被恢复、人工造林3500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补植补造10000亩。完成花溪水库周边及河流两岸人工造林5971亩。

(二)水土流失治理

2019年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坡面整治(坡改梯)418.97公顷,营造经果林地418.5公顷,营造水保林场111.66公顷,实施封禁治理1050.87公顷。修建蓄水池(含沉沙池)68口。

(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2019年我市加大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对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进行了环境执法检查,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切实保护了我市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开阳县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山环境,构建绿色和谐矿区工作。对龙水乡、楠木渡镇、宅吉乡等矿区开采铝钒和磷矿石造成的生态破坏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对矿山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生态植被的恢复情况进行清理整治,规范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整治工作中,对楠木渡镇、宅吉片区铝钒土矿山沿用的19座土法煅烧窑炉实施了关停。

三、农村环境保护

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乡、镇为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花溪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七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试点正在按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清镇市委托国家环保部华南环科院编制了《红枫湖、百花湖沿湖重点村寨各入湖河流治理规划》。小河区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利用人工湿地解决饮用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库的问题,并建成了金山村金家山人工湿地和长滩人工湿地。

2019年贵阳市在“两湖一库”水源保护区设立农药污染治理示范点12个,治理面积0.66万亩;建成乡村清洁示范工程4个;建成“四改一气”17600套,率先在全省实现了适宜建沼气池的地区普及沼气池。

环境管理

一、环境法制

全面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完成《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阳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的制定及《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定》的修订。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组织了对各区、市、县限期治理项目的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依法做出135起行政处罚,处罚总金额100.9万元。

二、环境规划

编制了《贵阳市生态功能区划》、《贵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修编)、《贵阳市乌当区云锦水厂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修文县羊落井、鱼洞泉、陶家龙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等。

三、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促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经济合理布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循环经济发展,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决实行“四个不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符合相关规划

的项目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

2019年,全市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1180个,投资总概算6867372万元。其中经市环保局初审后上报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部审批的建设项目222个,拟投资6419902万元;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181个,拟投资347230万元;区级审批的建设项目777个,拟投资100240万元。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2019年,否决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共计112个。为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推进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市环保局对汪家大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了区域限批。同时,市环保局建成了涉及全市环境保护八个类别、共200多个项目的《贵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项目库》,推动、引导了环保科技与环保产业的发展。

四、污染控制

(一)污染减排

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及重点污染源企业签订了《2019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向各区、市、县政府及重点污染源企业下达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逐级分解落实污染物总量到排污单位,并将排污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实行环境容量“一票否决”。

2019年,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贵阳市加快了污染减排指标、监测指标和考核指标三大指标体系的建设。通过积极实施产业结构减排、工程治理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三项措施,完成了贵阳黔峰生物制品公司废水治理、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拆除、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拆除等20多家污染减排治理项目;淘汰、关停了一批白酒、土法造纸、岩页砖生产等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项目;金阳污水处理厂、白云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能力由2019年的18.5万吨/日提升到2019年的27.55万吨/日。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5.21万吨和17.33万吨,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污染源普查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贵阳市成立了贵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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