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城市设计控制政策_以波特兰_西雅图_旧金山为例_黄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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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美国的城市设计控制政策是以设计审查制度为核心,以设计导则为方向与依据,以区划法为依托的控制政策,它是美国规划体系发展过程中的新事物,旨在弥补区划法对城市形象、环境质量等不可量化因素控制的不足,给城市建设以美学与感观上的控制,以创造更好的城市空间形态与宜人的生活环境。[关键词]美国;城市设计控制政策;设计审查;设计导则
On the Urban Design Control Policy in the USA —With Portland,Se-attle and San Francisco as an Example/Huang W en
[Abstract] The urban design control policy in the USA is one that is centered around its design re-view system,guided by and based on its design guideline and supported by its block system.It is a new formation in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of planning system in the USA intended to make up for the inefficiency of the block system in the con-trol of such non-quantifiable factors as the city image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helping to control the urban construction in terms of aesthetics and perception in order to create a better urban spatial pattern and an agreeable living environment.[Key words] USA,Urban design control policy,De-sign review,Design guideline
□ 黄 雯
[文章编号]1006-0022(2005)08-0091-04 [中图分类号]TU984.1-01 [文献标识码]B
前言
由于美国自身的行政体制方面的原因,美国城市设计控制政策并不适用于全国各地,它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州政府授权地方政府制定并实施。各地的政策都有着区别于其他地区的鲜明的特色,因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政策可以概括、代表所有城市的城市设计控制政策。因此,对美国城市设计控制政策进行研究实际上需要对各地设计控制政策进行研究。在本文中,作者选择了美国西海岸的3个城市——波特兰、西雅图、旧金山作为案例城市进行研究,是因为这三个城市的城市设计控制能够展现美国最优秀的城市设计控制方法。
美国城市的开发控制
美国城市的开发控制主要由两个方面的
内容组成。其中,区划控制是最主要的控制途径,而城市设计控制是作为区划控制的补充而逐渐兴起的控制手段。
2.1区划控制
区划控制是美国城市政府对土地进行开发控制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规划体系的核心内容。区划(Zoning)是遵循“依据法定财产权”原则进行制定的,基本特征是确定性,既反映美国宪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也反映大量土地拥有者的需求。它有着简单的执行系统,开发项目的申请根据区划条例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区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则被许可建设。
美国的城市设计控制政策
—以波特兰、西雅图、旧金山为例
区划确定了地方政府辖区内所有土地的使用性质、建筑类型、开发强度。区划包括区划图则(Zoning Map)与区划法律文本(Zoning Ordinance)两部分。区划图则是一套按各种用途划分城市土地的区界地图,而法律文本则是对每一种土地分类的用途和允许的建设作统一的规定。
区划控制的标准都是硬性、缺乏灵活性的一些数据,如地块许可的用途、地块规模、建筑密度、建筑容量、建筑高度、建筑退界线和停车要求等。
2.2城市设计控制
随着传统的区划控制体系逐渐暴露出各种不足及人们对城市美观、舒适等因素的日渐重视,在区划控制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城市设计控制。其主旨在于有效地控制城市形象、环境质量等不可量化的因素,以弥补区划控制对这方面控制的不足。其将区划中硬性标准无法控制的内容通过导则条文与审查人员及公众对项目内容的审查评定予以控制。
城市设计控制政策并不是独立的制度,也没有独立的法规为其提供法律基础,其是通过区划中的“设计审查”(Design Review)介入到区划这个法律平台当中,借助区划的法律基础来控制城市的开发建设的。总的来说,美国城市设计控制政策是以设计审查制度为核心,以设计导则为方向与依据,以区划法为依托的控制政策。
城市设计控制的主要内容多是一些较为灵活并难以用明确数字准确描述的内容,如色彩、材料、设计元素、室内外连接方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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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等。
城市设计控制的主要手段—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作为城市设计控制的主要手段被纳入到区划执行的程序当中,是区划法的一部分,是获得开发建设许可必须经过的审查程序(图1)。通常情况下,各个市政府都会通过一些审查与考核的方式来控制城市中建设项目的质量,如通过审核(Check)来实
现一些强制性政策的执行,通过审查(Review)来实现一些原则性政策的执行。与区划审核相比,设计审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很多城市的设计审查过程中,设计导则主要以设计的目标与原则为主,审查机构因在审查过程中需要对项目提案进行一定的主观评判而具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设计审查作为城市设计控制的重要手段的同时,也是区划的一个重要的拓展接口,将许多不可量化的控制因素引入法定控制体系当中。区划法通常赋予设计审查相关主管部门设计审查与决策的权力,规定设计审查所应当参照的标准,以及需要进行设计审查的相应开发项目,而不对审查的具体内容进行规定。这使得设计审查有区划法作为法律平台而又不受区划法条款内容、格式的限制。
本文所研究的3个案例城市的设计审查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1)在区划法中对设计审查的各方面内容有具体规定。
3个城市都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区划法规中对设计控制的目标、标准、程序等相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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