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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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伤赔付标准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重庆市工伤赔付标准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用的赔付:

1.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诊察费、康复费、护理费、住院费、手术费、特殊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工伤发生后的治疗期内,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的赔付。赔付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其中住院费用按照医疗机构实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支付,其他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定的标准支付。赔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个人不需要自费支付。

二、工伤丧葬费的赔付:

1. 工伤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用。工伤丧葬费用为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变化而调整。

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付:

1. 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等级,对于一次工伤导致的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二级伤残补助

金为伤残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

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6个月。

四、工亡补助金的赔付:

1. 工伤导致的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为亡人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赔付标准是基于重庆市的规定,不同地区有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具体的赔付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进行确定。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赔付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申请赔付前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赔付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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