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新产品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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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新产品新技术
集中展示风险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选用乙方提供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集中展示,现就产品或技术展示的管理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产品引起的风险责任事宜,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湖南省农科院土肥所为总技术依托单位,负责制定集中展示方案,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将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集中展示所需租地、管理、检测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的试验结果,并不得让第三方知悉试验数据。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具备生产、经营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产品等资质材
料。
2、乙方提供的产品至少应符合以下条款之一,并提供省部级及以上的官方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入展示区。
①获得省部级登记;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③获得省级以上鉴定且无二次污染等生态环境风险;
④在湖南或南方稻区已经大田试验证实可使稻米镉含量降低30%以上。
3、乙方提供的产品须对人畜无害,并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否则在产品施用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不引起其他重金属、有机污染等的二次污染,且不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因乙方产品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和土壤质地变差由乙方治理,并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按照乙方产品使用说明施用乙方的产品不能造成作物(水稻)严重减产,因乙方产品施用造成作物(水稻)减产10%以上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须免费提供试验用产品或技术,并配合甲方做好试验展示工作。
四、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由于甲方组织管理不善导致不能提供展示结果,甲方根据市场价格给予乙方相应的产品补贴。
2、由于乙方未及时履行责任或干扰展示造成展示失败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续展资格,乙方须按展示实际投入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其违约责任。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2、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