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讲神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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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周公
周公(?——约公元前1090 年),名姬旦,周文王之子, 武王之弟。在辅佐摄政期间, 平定三监、武庚之乱,并制 礼作乐,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为稳定周政权奠定了基础。 周公吸取了商朝灭亡的教训, 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
(一) “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 说
西周统治者也崇奉一个至高无上的上帝, 常称之为“天”,声称周王的统治“受命 于天”:“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 (《大盂鼎》);“昊天有成命,二后 (文王、武王)受之。”(《诗经•周颂》)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主要表现于对 天命说作了重大的修正,提出“以德配天” 君权神授说。
(三)“礼治”思想
从字面解,“礼治”就是“以礼治国”, 孔子称其“为国以礼”。 1、“礼治”的核心——宗法等级制 “礼治”思想是夏商以来甚至氏族社会以 来传统的宗法观念和西周初期的分封制相 结合的产物。
它是以当时的宗法等级制度为基础而产生 并为这一制度服务的。 宗法,是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 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 行为规范。 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紧密结合,用族权 来加强政权。周公制定出一套礼治办法, 并提出“明德慎罚”思想。
2.刑罚观 (商代桀)有夏多罪 在“天罚”思想的支配下,殷商的刑 罚一向以野蛮、残酷著称。奴隶制五 刑及诸多残酷的刑罚种类——醢、脯、 刳剔、劓殄、炮烙,等等。 殷商奴隶主利用“占卜”来欺骗人民, 使之“敬鬼神,畏法令”。
总结
第一,崇尚暴力,专讲刑杀,而不任德教 第二,笃信上帝,专事鬼神,而不注重人事
1、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 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 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 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 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 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 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 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 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 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该条史料说明四个问题: 其一,夏之前,天下为公,以血缘维系社会关系; 夏之后,天下为私,血缘关系转变为城郭地域关 系; 其二,夏之前,只有社会分工,而无等级;夏之 后,等级制度出现; 其三,夏之前,无专门官僚机构,首领选举产生; 夏之后,世袭制确立; 其四,夏之前无私有财产,没有盗贼;夏之后, 有了私产,也就有了犯罪和战争。
2 、“礼治”的原则——“亲亲”、 “尊尊” 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维护和巩 固他们的统治,相传由周公“制礼”。 在周礼所确立的全部规范和制度中, 始终贯穿着“亲亲”、“尊尊”、 “长长”、“男女有别”的原则。
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血缘宗 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者贵,疏者贱; 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尊亲属(长 辈),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指下级必须 尊敬和服从上级,特别是作为天下大宗的 天子和一国宗主的国君;严格上下等级秩 序,不得僭越,不得犯上作乱。
神权法思想的法律特征: 第一,神(或上天)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 而国王的统治权来源于神。 第二,统治者所宣布的法律法令是神的意 志的体现,甚至是神的直接命令。 第三,若遇到司法疑难,须通过特定程序, 直接由神审判。
二、夏朝—形成时期
“有夏服于天命”(《尚书》) “薄衣食,致孝于鬼神。” (司马迁《史 记.夏本纪》) “有扈士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 其命,今予维恭行天之罚。”(司马迁 《史记.夏本纪》)
四、西周——继承与发展
“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 之际” “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 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 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 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 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 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 士、庶人以成一道德之团体。”
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 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 致力乎沟洫。” (《论语•泰伯》) 孔子说:“禹,我对他没有批评了。他自 己吃的很坏,却把祭品办得极丰盛;穿得 很坏,却把祭服做得极华美;住得很坏, 却把力量完全用于沟渠水利。”
三、商朝——鼎盛时期
1.神权观—血缘依据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天命玄鸟, 降而生商”(玄鸟:燕,商族图腾。)
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 芒是指向奴隶和平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 主贵族。当然,所谓“刑不上大夫”并不 是说大夫一类贵族犯有严重危害宗法等级 秩序的罪行概不用刑。但即便用刑,通常 也能享受各种特殊照顾。如“王之同族有 罪不即市”、“公族无宫刑”等等;在诉 讼上也有“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之类的 规定。
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有 贤德、有才能的人选出来(给大家办事),(人 人)讲求诚信,崇尚和睦。因此人们不单奉养自 己的父母,不单抚育 自己的子女,要使老年人能 终其天年,中年人能为社会效力,幼童能顺利地 成长,使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年丧 父的孩子、老而无子的人、残疾人都能得 到供养。 男子要有职业,女子要及时婚配。(人们)憎恶 财货被抛弃在地上的现象(而要去收贮它),却 不是为了独自享用;(也)憎恶那种在共同劳动 中不肯尽力 的行为,总要不为私利而劳动。这样 一来,就不会有人搞阴谋,不会有人盗窃财物和 兴兵作乱,(家家户户)都不用关大门了,这就 叫做“大同”社会 。
参考书目
朱勇:《中国古代法律的自然主义特征》,《中 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 《冲突与统一:中国 古代社会中的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中国社 会科学》1996年第1期。 张中秋:《家礼与国法的关系、原理、意义》, 《法学》2005年第3期。 马小红:《礼与法:法的历史链接》,北京大学 出版社。 其他如张国华、杨鹤皋、萧公权、俞荣根、武树 臣、刘泽华、崔永东等学者的相关著作。
2、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 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 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 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 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 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3、禹、汤、文、武、成王、周公 ,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 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 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 。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 为殃。是谓小康。(《礼记·礼运 》)
所谓“长长”,指小辈必须敬重长辈。 所谓“男女有别”,指男尊女卑和 “男女授受不亲”。其中,“亲亲” 和“尊尊”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也是 西周立法、司法的指导思想。“亲亲 父为首”是宗法原则,旨在维护家长 制;“尊尊君为首”是政治等级原则, 旨在维护君主制。
3、“礼治”的特征——“礼不下庶人,刑 不上大夫” 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 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 按周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 一律不得享受。平民和奴隶虽然毫无权利 可言,但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
西周统治者所言之“德”,主要包括“敬 天”(畏敬“天命”,继续用神权维护王 权)、“孝祖”(恪守祖宗的遗训,竭力 维护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奴隶制的宗法等 级制度)、“保民”(要加强对奴隶的怀 柔和控制,以防止他们逃亡和暴动)等三 重意思。三者之中,关键在于“保民”。
“以德配天”说的意义 “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 摇。统治者必须注重人事,重视人心向背, 关怀小民,“知小民之依(隐痛)” (《诗经•大雅•文王》)。
总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 周“礼治”的重要特征,也是西周统治者 立法、司法的重要原则。它和“亲亲”、 “尊尊”的立法指导思想结合起来,构成 西周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西周“礼治”对后世有重大影响。汉以后 的“三纲”即滥觞于西周“礼治”的基本 原则中。
周公“明德慎罚”与“礼治”思想的影响 “明德慎罚”与”礼治”思想作为一种社 会意识,对后世产生了明显而深远的影响。 周穆王时期的《吕刑》的法律思想就是周 公“明德慎罚”思想的继续与发展。同时, 它们的影响不仅止于西周,对后世前秦诸 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 的形成深受周公思想的影响,周公的法律 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源头。
(二)“明德慎罚”思想
西周初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周公,总 结吸取了夏、商统治者灭亡的教训,提出 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由纯重神 权走向兼重人事,重视“敬天保民”。周 公主张德、刑并用,要求崇尚德政,谨慎 地使用刑罚,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
1.“明德慎罚”思想的由来 神权 ---”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 天命转移--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 罚 “天命靡常”(《诗经》)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 “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知小民之依” (《尚书》)


Biblioteka 2. “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和实质 (1)推崇德政 勤政、惠民、裕民和任贤 “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侍士,犹恐失天下 之士” (2)慎用刑罚 刑当其罪 “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罪厥小,乃不可不杀; 乃有大罪,非终,既盗极厥罪,时乃不可杀”--区分 故意和过失 “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 --慎重断案; “文王罔敢知于兹,仅文王之孙,其勿误于庶狱” 王狱讼之事不可乱加干涉; 重视教化 “明德慎罚”思想对后世有深远影响。是统治阶 级的“重民”思想在法律上的体现。
夏、商、西周奴隶主极力利用宗教迷 信和鬼神观念来进行思想统治,在法 律思想方面则表现为宣扬神权法思想。 中国奴隶社会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产 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体可以概 括为: 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 动摇于西周。经历了由“天命”、 “天罚”到“以德配天”的发展历程。
一、社会条件
经济基础---国有制、井田制 阶级基础---两大对立阶级 政治基础---宗法和分封制结合 意识形态---神权思想
第二讲 神权法思想
教学要求:应着重了解夏、商、西周奴隶 主“天命”、“天罚”思想的内容和神权 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了解和掌握“礼治” 和“明德慎罚”的主要内容以及它们对后 世的影响。 教学重点: 神权法思想的表现及其实质;宗法礼治和 “明德慎罚”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后世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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