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 税法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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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3500元×12个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期限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
【例11-4】2011年3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2012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 000元(未扣除含承包人工资报酬),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0 000元。计算承包人201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
=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每月必要费用扣减合计
=150 000-30 000-42000=78 000(元)
(2)该承包人2012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800×30%-9750=13650(元)
(五)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 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 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单选题】张某2012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A.10000
B.8000
C.9000
D.16000
【答案】A
【解析】50000×(1-20%)×30%-2000=10000(元)。
例题: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先生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A.13546.32
B.12526.32
C.12342.62
D.8421.05
【答案】B
【解析】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8000-2000)×(1-20%)÷76%
=48421.05元
应代付个人所得税
=48421.05×30%-2000=12526.32元
(六)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单选题】张某2012年3月取得稿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A.8000
B.10000
C.5600
D.16000
【答案】C
【解析】50000×(1-20%)×20%×(1-30%)
=5600(元)。
【例题】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三个月,三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700元、800元和900元。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20
B.320
C.224
D.0
【答案】C
【解析】(700+800+900-800)×20%×(1-30%)=224 元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例题】张某2012年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A.240
B.1000
C.800
D.2400
【答案】C
【解析】5000×(1-20%)×20%=800(元)。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企业,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