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维护的四种因素_基于南街村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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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2005年第9期

制度维护的四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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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南街村的案例分析3

◎李孔岳 罗必良[摘 要]经济学家对制度变迁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凡勃伦与哈耶克都以进化论的思想研究制度演进,

诺斯和格里夫则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来研究制度的演进,但是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一直没有认真

思考一项制度(特别是低效的制度)的维护问题。本文结合南街村“公社体制”的案例,发现一项制度的

维护主要靠四种因素:充分的资源或创造的收入、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特有的意识形态以及领导者的魅力

权威。在维持制度运行的这四种因素中,意识形态和魅力权威所起的作用最大且成本更低。

[关键词]南街村 公社体制 意识形态 制度的维护

〔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5)09-0023-07

3 基金项目:本研究得到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资助。

作者简介 李孔岳,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 广州,510275);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510642)。

① “理性不及的无知状态”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每个人对决定其行动和其他人之行动的最终结果是茫然无知的;其次,对人们共同遵循的一般行为规则,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知晓它们是如何形成的,又如何促进人们作出有效的行动。

一、引 言

凡勃伦与哈耶克都以进化论的思想研究制度演进。凡勃伦看到,环境的变化(主要指技术革新)导致经济与社会变迁,但经济和社会变迁的背后,是人们思想习惯的演变,制度既是思想习惯发展之结果,又随思想习惯的改变而演化(凡勃伦,[中译]1997;Veblen,1914)。因而,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人们是生活在制度(思想习惯)指导下的,而这些制度是早期遗留下来的。今天的制度也就是当前公认的生活方式。因此,在凡勃伦的制度演进理论中,技术革新通过改变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方法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思想习惯,这又进一步引起整个制度系统的演进。

哈耶克主要关注自由社会中制度系统的形成机制。哈耶克强调,每个人都存在“理性不及的无知状态”,①人的理性不足以理解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细节,更不可能细致入微地安排这种社会秩序(哈耶克,2000,第一卷,第8-11页)。在此基础上,哈耶克论证自由社会的制度系统是一套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这套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是人们在遵循一般行为规则的基础上追求个人的目标而自发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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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非理性设计之产物,也不可能通过人的理性予以建构或认识其全部功能(哈耶克,1997,2000)。因此,试图以理性设计的方式来重新建构一套行为规则和社会秩序,不仅是知识上之谬误,一旦付诸实施,将带来巨大的社会灾难(哈耶克,[中译]1997,2000)。

诺斯和格里夫则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来研究制度的演进。诺斯认为,由于新技术的应用、新的管理方法的产生,或者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等,将导致潜在的获利机会,此时提供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就会改变内部的激励结构,从而满足人们的获利动机。因而,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着重分析人的获利动机和获利行为如何导致制度变迁,以这种分析方法,诺斯解释了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现象(诺斯,1994)。但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有的时候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出现潜在的获利机会时人们反而倾向于维持一种低效率的制度,如河南南街村和中山市南郎镇崖口村的“公社体制”。格里夫(A1Greif,1993,1994,1997,1998)借助于博弈论模型,运用“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来解释文化上的差异如何导致不同社会在基本制度与发展道路上出现分歧。格里夫通过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这两个历史案例探讨,论证了一类特殊的文化信念对社会的制度框架之形成与演进,产生了决定性作用,从而推进了经济学对制度演进理论的研究。

然而,令人好奇的是经济学家对制度演进给予了特别的重视,而对一项制度(特别是一种低效的制度)是如何被维护的,则没有引起经济学家足够的重视。本文主要借助于南街村“公社体制”的案例来探讨一种制度安排是怎样被维护的问题。

二、南街村的公社体制

南街村的“公社化”历程。

南街村位于河南省临颍县城南隅,紧靠107国道,西临京广铁路,东临京珠高速公路。全村有回、汉两个民族,848户,3180人,耕地1000亩,土地总面积1178平方公里。

在1978年以前,南街村是单一的集体产权和农业社区,其基本社会阶层的主体是农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倡导家庭联产承包制,1981年,南街村按照上级通知精神也全面推行承包制。在农业方面从1981~1989年,南街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非农业方面,从1981~1984年,集体企业也实行了个人承包经营制,同时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也发展起来。到1991年底,全村个体经商的种类约有29种,糖、烟、酒、食品批发站有4个,代销店有18个,个体餐馆有12个,百货布匹摊点有11个,修理业有12个。在这一时期,家庭经营、个体经营及私人企业曾一度成为主导的生产方式。这时南街村社会阶层的主体是小农户和个体、私人工商业者,南街村的集体化历程中断了。

南街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期间(1981~1985年)。在农业方面,初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农民生活有了一些改善,后来有相当一部分村民把责任田转租给外村村民或亲戚朋友耕种,甚至长期撂荒,致使农业长期减产。到1985年,南街村粮食亩产只有500多斤,农业陷入了全面萎缩境地。在非农业方面,1981年南街村也将砖厂、面粉厂承包给个人经营。从此,村党支部从抓农业、村办企业转为批宅基地以及抓计划生育工作。初期倒也自在,年底收取承包款,就算完成了全年工作。不料,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拖欠承包款,独揽分配权不给工人按时发放工资,致使村民怨声载道。而且,伤亡事故接二连三,机械超负荷运转,外债越积越多。包干到户并没有在南街村取得人们预想的效果。

农业的萎缩和村办企业员工的不满促使村级组织进行反思,并力图解决这些问题。由此,村级组织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对承包土地问题,允许不愿承包土地的农民,把承包的土地上交集体,由集体耕种。土地上交后,集体保证每人每月供应20公斤平价面粉(每公斤0136元)。从198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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