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和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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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和谐社会思想简论
“和谐”作为中国社会悠久而珍贵的思想文化传统和价值追求,包含了我们祖先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哲学智慧,是理想的社会发展目标。“和谐”的思想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史的各个时期以及各家各派之中,积淀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内核,它不仅闪烁着东方的哲学智慧,显示出独特的价值取向,而且在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和谐与和谐社会的含义
从《尚书》、《周礼》到《说文解字》,“和谐”两字都是指音乐的合拍与禾苗的成长,后人引申为各种事物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和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发展。
“和谐社会”,是人们普遍向往和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其基本内涵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天人合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求“和睦相处”;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崇尚“合群济众”;在各种文明的关系上,主张“善解能容”、“和而不同”。
二、和谐的社会模式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的共同追求和理想境界。道家的“小国寡民”,主张无欲、无为、无争;墨家的“爱无差等”,倡导兼爱非攻、尚同尚贤;法家的“富国强兵”,倡法治,求实效;佛家的“善地净土”,强调同体共生、乐善好施,都是对理想的和谐社会模式的不同表述。但最具代表性的,还是儒家描述的“大同社会”。
“大同社会”代表了中国古代理想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与柏拉图的“理想国”同期,比欧洲最早的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还早二千年。《礼记·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东汉郑玄解释说:“同,犹和也,平也”。所以“大同”也就是“大和”与“太平”,也就是和谐社会与太平盛世。经数千年来各种思想的融合,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出的和谐共生理想,已成为以“和”为核心,兼顾多元、和谐有序、包容开放的一套哲学伦理体系。
农耕文明时期古人的和谐社会观,虽然有着历史局限,但“大同社会”却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一个伟大理想。不仅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为此而不懈奋斗,而且当社会主义思潮于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之后,为了便于民众理解和响应,都把西方社会主义比作是中国的“大同社会”。正如汤因比所言:人类已经掌握了可以毁灭自己的高度技术文明手段,同时又处于极端对立的政治意识形态的营垒,因而最需要的精神就是中国文明的精髓———和谐。
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1、人与自然和谐
核心理念是“天人合一”,而非天人对立。其经典论述是《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它强调人类必须以遵循自然规律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说文解字》云:“天,从一,从大”。“天”字,甲骨文金文皆象人形,人之上谓天,对“天”的态度,也就是对宇宙的态度。“天”,最初是自然的崇拜对象,后来成为至高无上的天神。而君王是天神的代表,被天神赋予了统治人间的权力。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
钱穆说:“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实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的人文精神,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道家把自然规律看成是宇宙万物和人类世界的最高法则,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比人与人的和谐还要崇高。佛家认为万物都是“佛性”不同的体现,所以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各家在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上是一致的。
中国古代哲人根据“天人合一”的观念,要求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善待鸟、兽、草、木,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主张只用鱼竿钓鱼,不用大网拦河捕鱼,并反对射猎夜宿之鸟。史书上记载的“网开三面”、(《史记·殷本纪第三》)“里革断罟”(《国语鲁语上·里革断罟匡君》)等典故也体现了古人善待自然万物的生态伦理思想。
中国古代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深深体现着生态智慧与“王道政治”的完美结合。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乐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
2、人与社会的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社会和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政治和谐。行“王道”即“保民而王”。行“王道”的核心在于“以德治国”与“以仁施政”。“仁政”的核心在于孟子所说的以民为本。中国古代许多政治家都具有朴素的民本思想,同时也有一些开明的封建君主也能清醒地认识和妥善地处理君民关系,努力实现君民和谐。如唐太宗把老百姓和君主的关系比喻成水和舟的关系,认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为避免“覆舟”悲剧的出现,他反复强调“存百姓”的思想,主张“君能清静,百姓何得不安乐乎”(《贞观政要》唐太宗问政房玄龄等),并努力做到戒奢从简,轻徭薄赋。
其二,经济和谐。儒家对百姓要“先富后教”。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即必须让百姓拥有固定的收入才能使社会变得稳定和谐。儒家尤其反对“富者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两极分化现象,认为这是社会动荡的根源。
其三,文化和谐。发扬中国文化的一统多元性。一统性在于大中华需要一个能兼容并蓄的主导意识形态,多元性在于各种思想能在此基础上相互交流与争鸣。从先秦诸子百家始,经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至清代朴学,以儒家文化为基础,各种学派与民间信仰相互激荡成为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实现了“以儒治国、以道养身、以佛养心”,正是“和而不同”内在精神的体现。
3、人与人和谐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提倡宽和处世,创造“人和”的环境,追求以“和谐”为主题的大同社会。其中,儒家伦理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最大。孔子所提出的理想人格是善于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孟子也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还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还提出了仁、义、礼、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一系列旨在实现人的和谐以及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
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反对社会冲突。《老子》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老子提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提出的“无欲”、“无为”、“无争”,“去甚,去奢,去泰”,“知止”、“知足”等主张,总是要人们效法天道,实现相对均衡。古人设想中的大同社会,作为一种崇高的理想境界,始终引导着民族的志士仁人追求以人际和谐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目标。
和谐人我的代表人物孔子提出创造宽厚处世、协和人我的人际环境。他的“仁爱”有两条实施途径:一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世界各大文化与宗教中都有相同表述,被公认为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黄金律”,具有普世价值。孔子还特别强调“和”是君子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儒家将以“和”为主的道德原则制度化,使之成为可操作的“礼”。“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记·乐论》)。“礼”的作用就是通过“人和”来实现社